代表性個案:師濤

[Image: Shi Tao]

背景材料
姓名師濤
出生日期1968年7月25日
羈押日期2004年11月24日
正式逮捕日期2004年12月14日
罪名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刑法第111條)
刑期有期徒刑10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
目前羈押地點德山監獄
預期釋放日期2014年11月23日
目前狀況

健康狀況及監獄條件:
  • 師濤的律師李建強說,師濤被關押在赤山監獄時曾被強迫參加寶石加工勞動。寶石加工的粉塵對他的健康有害。

  • 入獄前,師濤就患有慢性胃炎和心臟病﹔入獄後,由於被迫參加超時勞動,他的健康狀況急劇惡化。2007年6月,師濤被轉往德山監獄。

國際社會要求釋放師濤:
  • 聯合國任意羈押工作組: 中國人權向任意羈押工作組提交了師濤案例,指出對師濤的羈押為非法,因為他的案子是建立在對他言論自由權利的侵犯之上的,對他的審判不是按照國際准則進行的。工作組於2006年9月1日做出決定,認定對師濤的判刑關押為任意羈押性質。

  • 海外的訴訟:2007年11月13日,雅虎公司就師濤母親高琴聲和王小寧的妻子俞陵在美國對其提起的訴訟,與師濤和王小寧家屬達成庭外和解。她們起訴雅虎公司向中國政府提供師濤和王小寧的雅虎私人電子郵件,導致師、王兩人的牢獄之災。王於2003年9月被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10年。雅虎公司未公開其與師、王兩家庭達成庭外和解的細節。

  • 政府聽証會: 在美國眾院外事委員會於2007年11月上旬舉行的聽証會上,雅虎公司負責人楊致遠和 Michael Callahan 向師濤母親高琴聲和王小寧妻子俞陵致歉,但沒有對未來不再提供類似與政治異議人士有關信息的要求做出承諾。他們辯稱,那樣做將置其雇員於因不遵守所在國法律而被逮捕的危險之中。

背景材料

師濤是一名自由撰稿人和記者,曾在湖南長沙擔任《當代商報》新聞部負責人。他曾撰寫了很多文章張貼在海外互聯網上,包括“最惡心的一天”。該文批評中國政府於當年3月28日拘留天安門母親丁子霖。丁子霖17歲的兒子蔣捷連1989年6月4日被鎮壓天安門民主運動的中國軍隊開槍射殺。

2004年4月20日,師濤參加了《當代商報》的工作人員會議,討論了中宣部關於當年六四15周年的安全措施和准備工作文件內容的。當晚,師濤通過其雅虎私人電子郵件將其會議筆記寄給了設在紐約的 “民主論壇”網站。2004年11月24日,師濤被當局拘留。由於法院認定中宣部的這一文件為機密,在經過了簡短的閉門審理之後,2005年4月27日,法院根據刑法第111條,對師濤涉嫌“向境外非法提供國家機密罪”案進行宣判,判處其有期徒刑10年。

在2005年6月的上訴書中,師濤寫道:“拿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作為‘保密’的代價,拿普通公民作為懲治的對象,拿新聞媒體開刀,視人民群眾的‘知情權’若掌上玩物,一意孤行,一錯再錯,這才是中國穩定工作最大的隱患。”但他的上訴被駁回。在同一份上訴書中,他還進一步描述了試圖擺脫媒體控制的新聞工作者所遭遇的騷擾:“(政府)花費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對本人進行長達十余年的監控、監視、跟蹤、竊聽,最後抓捕入獄……眾多的親朋好友和同事,都對我頻頻跳槽更換工作、離家出走等行為表示不理解,我本人所承受的巨大精神壓力別人根本無法了解。獲罪下獄固然痛苦,失去隱私安全更令人恐懼和不安。”


師濤的作品

與師濤案相關的法律和呼吁文件

在中國對師濤的訴訟 在美國對雅虎公司的訴訟 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 中國人權就師濤案進行的呼吁和媒體工作
中國人權就其它被關押的作家和記者進行的呼吁和媒體工作
最新報道

中國人權每日新聞簡報,是由中國人權的研究人員將每日海內外中文和英文媒體上與人權相關的新聞報道編纂在一起。請上網可以找到有關師濤的最近新聞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