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張善光 (Zhang Shanguang) | |
背景: |
男, 1954年出生。戶籍地﹕湖南省??蒲縣。原為湖南省??蒲縣中學教師。"八九民運"中﹐因組織湖南工自聯活動﹐被以反革命宣傳煽動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1996年獲釋後在一家工廠工作﹐後被裁員。 |
| 參與運動及主張: | 張善光組織聯繫了數百名失業下崗工人﹐籌劃成立全國的反腐敗協會﹐並領導三百多人向當地民政局申請註冊成立“下崗工人權益保障會”。張善光多次參與異議人士的聯名上書活動﹐並組織聲援被捕的異議人士﹐如參與發起全國上百人簽名﹐呼籲釋放被捕的中國民主黨發起人王東海、王有才等。 |
| 被捕原因: | 1998年2月﹐張善光發出致九屆全國人大呼籲書﹐希望人大代表關注日趨嚴重的不合理攤派問題﹐並接受美國自由亞洲電臺的採訪﹐披露當地工人遊行和農民抗稅事件。 |
| 被捕日期: | 1998年7月21日﹐張善光被拘留﹐8月8日﹐被懷化市檢察院批准正式逮捕。 |
| 審判日期: | 1998年12月27日﹐張善光被以向境外敵對組織和人員非法提供情報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法院以案件涉及國家機密為由﹐拒絕家屬旁聽對張善光的審理。 |
| 控罪: | 向境外敵對組織和人員非法提供情報罪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
| 刑期: | 有期徒刑10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 |
| 監禁地點: | 張善光在湖南省第一監獄(在湖南省沅江市)服刑。2002年12月,張善光病情危重,被轉往湖南津市監獄醫院。 |
| 其他資料: | 1998年7月﹐張善光被拘留期間多次遭毆打﹐致使他第一次入獄時罹患的肺結核病復發。張善光多次吐血﹐但獄方不準他去醫院治療﹐並禁止他的家人探望。被捕後的兩年時間里﹐張善光沒有同家人見過一面。 2000年6月23日﹐監管人員對張善光拳打腳踢﹐並用電棍擊打他的頭部和下身﹐張善光被打得在地下滾﹐之後﹐張善光被關禁閉、關嚴管隊。10月26日﹐張善光從嚴管隊回到五監區﹐11月8日起﹐又被帶到車間﹐被用警銬將雙手超過頭頂雙腳僅能著地銬在磚柱上﹐每天十幾個小時﹐一直銬到12月12日。後體檢﹐張善光的心臟、肝臟都有問題。 2001年3月10日﹐張善光寫了一份遞交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我們的合法權利在哪?》的“囚犯請願書”﹐在監獄里秘密發動犯人簽名。因被告密出賣﹐3月12日請願書第一稿被監管人員搜走﹐簽名囚犯均遭到毆打、恐嚇。張善光則遭到拳打腳踢和劈頭蓋臉的電棍毒打﹐被打得遍體鱗傷、頭痛頭暈、視力嚴重受損﹐原有的心臟病更加惡化、頻頻發作。主要責任人(均是獄警)有﹕顏曉民、劉鐵軍、程某某。監獄不僅沒有治療張善光的疾病和多處體傷﹐反而將他關入禁閉室毒打和肆意虐待。之後﹐張善光被強迫帶病去車間勞動。張善光處處受控制和監視﹐不準通信﹐不許出監區的大門﹐買日用品都得找別人給帶。 |
| 近期情況: | 2002年12月,張善光病情危重,被轉往湖南津市監獄醫院。張善光和妻子侯雪竹多次依法申請保外就醫,均被司法機關和監獄當局予以拒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