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恆鳳的丈夫吳雪偉日前告訴中國人權,從2007年5月至2008年6月長達一年多的時間裡,毛恆鳳曾先后3次、共計50多天被監獄當局動用各種野蠻手段,強制送到監獄醫院接受“治療”。其中一次獄方以她拒絕吃監獄的食物為由,而2008年6月最近一次則是因為她腹瀉。在醫院,她被使用大量有害身體的不明藥物,致使其健康受到很大摧殘。
2008年7月4日,吳雪偉前往探監,因毛恆鳳一直拒絕穿囚服,獄方拒絕他們見面,隻准他們通電話。毛恆鳳在電話中再次訴說了被監獄當局強制送到監獄醫院受摧殘的情況。8月13日,吳雪偉又去探監,獄方仍不准他與毛恆鳳見面。毛在電話中告訴他:她2008年6月3日至6月18日在監獄醫院受的傷還沒痊愈,留有明顯痕跡,特別在手腕處,因當時被捆綁時間長,且捆綁過緊,至今還疼痛,不能活動,被針亂扎過的筋脈至今仍然疼痛。毛恆鳳在7月4日與家人通話后即嘔吐不止,“整個人虛弱得一點不能動彈,感覺血管像爆開一樣。”
毛恆鳳還告訴家人,獄方為了整治她大聲抗議對她的迫害,慫恿女囚們謾罵侮辱她,還把謾罵她“瘋子、精神病、無賴”等不堪入耳的語言制成錄音,每天在她囚室內反復播放,至使她血壓升高、頭痛欲裂,她隻好用水杯潑向囚室天花板頂上的喇叭,獄方又將喇叭安置在囚室門外側繼續播放。此外,獄方還縱容女囚在洗澡間對毛恆鳳進行肢體侵害。
目前,家人對毛恆鳳的身體狀況深感擔憂,曾先后多次以口頭和書面方式向監獄方面提出要求復制她的病史,但遭到監獄方面的拒絕,並始終不肯同意她保外就醫。
“這是中國當局殘酷虐待犯人的又一典型案例”,中國人權執行主任譚競嫦指出:“中國是聯合國禁止酷刑國際公約的締約國,而且《中國監獄法》也規定犯人人格不受侮辱,人身安全不受侵犯。今年11月,聯合國禁止酷刑委員會將審議中國政府關於禁止酷刑公約的定期報告。毛恆鳳及其他服刑人士被虐待的案例將對中國政府履行聯合國禁止酷刑國際公約的真實情況提供一個有力的實証。”
毛恆鳳原是上海制皂廠的職工,1988年因懷第二胎時拒絕做人工流產被廠方開除。自1989年起,她不斷上訪申訴,被上海當局3次強行關進精神病院、3 次拘留,並被勞動教養一年半。2006年“六四”前數日,上海市楊浦區大橋警署以“毛恆鳳在監視居住期間違反規定”為由,將其關押在客來登賓館。在關押期間,毛恆鳳砸了客房的兩盞台燈以示抗議。為此,上海市楊浦區法院於2007年1月12日以“故意毀壞財物罪”判她兩年零六個月徒刑。
欲了解更多中國人權為毛恆鳳獲釋所做的呼吁,請查閱:
- 中國的上訪者正在遭受虐待 (2008年3月3日)
- 為毛恆鳳而行動起來 (2008年3月) (英文)
- 有關個人:毛恆鳳,共同盡責2008人權奧運活動 (2008年3月) (英文)
- 毛恆鳳獄中再遭虐待 (2007年10月29日)
- 毛恆鳳獄中遭超期禁閉和虐待 (2007年9月19日)
- 毛恆鳳案二審維持原判,司法公正形同法官掌中物 (2007年4月16日)
- 遭上海當局羅織罪名,毛恆鳳被判兩年半徒刑 (2007年1月16日)
- "六四"前上海當局加緊打壓訪民 (2006年5月26日)
- "兩會"前上海抓緊捕人 劉新娟第四次被強送精神病院 (2006年2月27日)
- 上海訪民遭強行遣返和毒打毛恆鳳被非法關押 (2006年1月3日)
- 毛恆鳳勞教期被延長三個月 (2005年1月4日)
- 因違反計劃生育被勞教的上海女工毛恆鳳,又因反抗和揭露勞教遭近似古代酷刑的報復 (2004年11月24日)
- 上海婦女毛恆鳳因超生災連禍接,屢關精神病院現又勞教並遭禁閉虐待 (2004年10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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