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中國當局以「非法經營罪」判刑5年的廣東著名維權人士郭飛雄(本名楊茂東),今天從廣東梅州監獄刑滿獲釋。
郭飛雄告訴中國人權,「我還是5年前的我,無論我受到多少特殊的待遇,我也不會因為這樣的待遇,變得更加激進,變得更加軟弱。我過去對民眾的維權信仰完全不變。」
他還特別借此機會真誠感謝過去5年來海內外一切關注他和他家人的朋友們, 說永遠不會忘記他們的幫助。
郭飛雄於早上8點半離開梅州監獄,搭乘長途汽車,於下午4點半回到位於廣州市的家中,見到了姐姐和哥哥。郭飛雄的妻子和一雙兒女已於2009年4月到達美國,並取得政治庇護。郭飛雄獲釋後已經跟在美國的妻子張青通過電話。
郭飛雄被監禁前是北京智晟律師事務所的法律顧問。2005年,他曾因協助廣東省太石村村民罷免腐敗的村幹部而得罪當局。2006年9月他被以涉嫌「非法經營罪」拘留,在被拘禁長達15個月之後,他於2007年11月被廣州天河區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4萬元。
在美國的張青告訴中國人權:郭飛雄案完全是一起「靠酷刑產生的冤案」,「根本是一個沒有證據的案子」。她指責廣州和瀋陽警方為獲取口供,「實施了很多不人道的下流的酷刑」。她說,「如果沒有酷刑,也就沒有此案。」郭飛雄在被拘留期間遭受的酷刑包括:
- 被連續不斷地審訊長達13個晝夜。
- 被手腳穿插、身體彎曲地銬在一張木板床上長達42天。
- 雙手長時間被反吊懸在空中,被用高壓電棒電擊生殖器。
酷刑嚴重損害了郭飛雄的健康,使他目前身體非常虛弱,但他表示說:「我在監獄遭到所有不公待遇是眾所周知,我也不想追究,我不在乎過去別人曾對我做的任何事情,我想盡個人努力達到寬容、和解、大團圓。我希望我們的國家向前走,不要落下任何一個人。」在談到未來打算時他表示:「我覺得中國的未來是有希望的,我們要有耐心,要有更大的善意。」
欲瞭解更多有關郭飛雄的消息,請參閱:
- 郭飛雄欲申訴 被拒絕會見律師(2008年11月3日)
- 中國當局應杜絕酷刑 (2008年9月10日)
- 張青為子女上學致溫家寶公開信 (2008年6月30日)
- 譴責當局阻撓胡佳和郭飛雄獲得法律救助 (2008年4月21日)
- 強烈譴責當局對郭飛雄的虐待和酷刑 (2007年12月31日)
- 郭飛雄妻子委託中國人權發表其丈夫不予上訴聲明 (2007年11月27日)
- 強烈譴責對郭飛雄的定罪 (2007年11月13日)
- 入獄週年郭飛雄妻籲當局釋放丈夫 (2007年09月14日)
- 檢察院要求補充偵查,郭飛雄「非法經營案」不得不延後宣判 (2007年7月26日)
- 郭飛雄獄中遭受酷刑 其妻向聯合國酷刑報告員申訴 (2007年6月5日)
- 維權人士郭飛雄案開庭日已定 (2007年5月21日)
- 當局威逼利誘終告失敗,郭飛雄今日被正式起訴 (2007年5月15日)
- 郭飛雄被轉回廣州關押,起訴與否5月15日前應確定 (2007年4月1日)
- 郭飛雄被轉往遼寧,檢方要求補充偵查 (2007年1月21日)
- 郭飛雄獄中被刑訊逼供,其姊兄亦遭警方騷擾 (2007年1月16日)
- 郭飛雄「非法經營罪」案 日前送交廣州檢察院 (2007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