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維權人士毛恆鳳的律師劉培福告訴中國人權,毛恆鳳在勞教所被強迫剪短發和穿勞教所號衣,她為此進行絕食抗議。
劉培福律師說,5月24日他和毛恆鳳的丈夫吳雪偉前往安徽省合肥市女子勞教所探視毛恆鳳,但勞教所隻允許律師會見,拒絕吳雪偉會見其妻。這是毛恆鳳被羈押3個月以來第一次被允許會見律師,而其家屬雖多次申請會見,但至今未獲批准。
毛恆鳳2010年4月27日被從上海市女子勞教所轉送到六百多公裡以外的安徽省合肥市女子勞教所關押。2010年3月4日,上海市勞教管理委員會因毛恆鳳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外呼喊口號,以“擾亂社會治安秩序”的罪名對她勞教一年半。
毛恆鳳與律師見面時簽署了授權委托書,就其不服上海市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的決定向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勞教所在允許律師帶出該委托書時,涂抹掉很多毛恆鳳在上面寫的內容(欲看委托書請在此點擊)。
律師會見時,身體虛弱的毛恆鳳無法起身。毛恆鳳要求被轉回到上海女子勞教所。她的丈夫吳雪偉今天就毛的處境發表了一封書面陳述。
1988年毛恆鳳懷第二胎,因拒絕做人工流產被單位開除。從此她走上了上訪之路。她曾多次被當局強行關進精神病院。2006年,毛恆鳳因在“監視居住”期間打破兩盞燈而被判處兩年半徒刑。在上海女子監獄服刑期間,她曾遭受多種虐待和酷刑。2008年11月毛恆鳳獲釋。2009年1月,她又因呼喊口號被拘留7天。
欲了解更多有關毛恆鳳的情況,請參閱:
- “上海上訪人士因呼喊口號被勞教18個月”,2010年3月9日
- “被毆上海上訪人士致函奧巴馬總統”,2009年11月16日
- “毛恆鳳在獄中繼續遭受虐待”,2008 年9月16日
- “中國的上訪者正在遭受虐待”,2008 年3月3日
- “有關個人:毛恆鳳,行動起來:2008共同盡責活動”,2008年3月(英文)
- “毛恆鳳獄中在遭虐待”,2007 年10月29日
- “毛恆鳳獄中遭超期禁閉和虐待”,2007 年9月19日
- “毛恆鳳案二審維持原判,司法公正形同法官掌中物”,2007年4月16日
- “遭上海當局羅織罪名,毛恆鳳 被判兩年半徒刑”,2007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