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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登朝】深圳市警察、公民權利踐行者王登朝,在深圳籌備舉行紀念孫中山的集會,宣傳全民享受社保、全民免費醫療、全民平等養老的民生主張,於2012年3月8日被警方拘捕。他在被關押8個月後被當局以“貪污罪”和“妨礙公務罪”判刑14年。王登朝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王登朝和他的律師認為這些指控純屬構陷。王登朝曾策劃組織上萬保安人員工會,轟動一時。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將於2月7日開庭審理王登朝的上訴案,山東成思律師事務所律師李金星和北京新橋律師事務所律師李靜林為王登朝擔任二審辯護律師。

【王登朝】深圳市警察、公民權利踐行者王登朝,在深圳籌備舉行紀念孫中山的集會,宣傳全民享受社保、全民免費醫療、全民平等養老的民生主張,於2012年3月8日被警方拘捕。他在被關押8個月後被當局以“貪污罪”和“妨礙公務罪”判刑14年。王登朝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王登朝和他的律師認為這些指控純屬構陷。王登朝曾策劃組織上萬保安人員工會,轟動一時。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將於2月7日開庭審理王登朝的上訴案,山東成思律師事務所律師李金星和北京新橋律師事務所律師李靜林為王登朝擔任二審辯護律師。

2013-02-01

【唐吉田】唐吉田律師因關注原深圳市警察、公民權利踐行者王登朝的案子而被深圳桂圓派出所警察非法傳喚兩個多小時。王登朝於2012年3月準備在深圳市蓮花山公園搞一場宣傳民主的活動時被警方拘捕,在關押8個月後,被當局以“貪污罪”和“妨礙公務罪”判處14年徒刑。

馮正虎用特快專遞將控告狀寄給中共總書記習近平,控訴上海市公安局、楊浦區分局、五角場派出所的警察對他非法拘禁268天,要求依法立案調查,追究違法犯罪者的刑事責任。控告狀寄送後,馮正虎遭到警方扣押、抄家等報復。

資深維權人士郭飛雄前往南方周末報社前參加集會抗議,並接受采訪,與參與者交流。此文是他參加聲援後總結的一些思考要點,指出南周抗爭事件的意義在於這是23年來中國“政治變革的第一波”,是草根維權人士主導的要求憲政民主的一次政治實驗。

2012-09-19

[吳木琴]廣東省農婦吳木琴病重被前夫遺棄,前夫指使堂兄將其從床上拖出門外,將其股骨摔折,造成終身殘疾,但報警無人理會。吳木琴臨終前在病床上將其悲慘遭遇用手機寫成文字發送出去,引起網友關注。

北京基督教家庭教會聖愛團契的聚會遭北京國保警察騷擾,聚會負責人徐永海被帶到警車中談話,前來參加聚會的一位老姊妹被阻止不得參加聚會。

【秦永敏 王喜鳳】武漢活躍民主人士秦永敏和山西教師王喜鳳在無法取得結婚證的情況下,於2012年5月13日舉行傳統的結婚儀式,結為夫妻,但當局繼續設置各種障礙使二人至今無法領取結婚證。當局對他們進行24小時監控,或非法羈押,並多次隨意對二人進行辱罵,限制二人的行動自由,王喜鳳還被迫流產。當局還多次以調查之名,騷擾王喜鳳的家人、前夫等。王喜鳳為此發出公開信,描述自己和秦永敏的遭遇並希望聯合國有關機構對他們所遭受的迫害進行徹查,敦促中國政府給他們辦理結婚證並保障他們的基本人權。

2012-08-06

【陳克貴】2012年4月底,山東著名盲人維權人士陳光誠逃離被重重包圍的家園,當局發現後甚為震怒,大肆搜捕,深夜持械闖入陳光誠的侄子陳克貴家,陳克貴用家中菜刀反擊自衛,傷到部分官員。包括廣州律師陳武權在內的各地律師紛紛自願為陳克貴涉嫌故意殺人案辯護。但陳武權先是被律管處要求退出辯護並不讓他去山東,後又迫使其所在律師所與之解除聘用合同。陳武權發出公開信,請廣州市司法局不要逼他上樑山。

【秦永敏】當局繼續拒絕給武漢異議人士秦永敏發結婚證。為了避免當局以計劃生育為由來加以迫害,秦永敏和王喜鳳只好到醫院把已經懷上的孩子引產。

曾是對越自衛反擊戰英雄的洪茂先因10年前發生的河南商城伏山的警民對抗事件,去年被以“妨礙公務罪”和“毀壞公共財物罪” 判刑3年,後經上訴改判為1年。最近他刑滿獲釋,回到家鄉受到鄉親們的熱烈歡迎。

2012-08-04

“林昭遺產的守護者”群體16人獲澳大利亞齊氏文化基金會第五屆“推動中國進步獎”。推薦詞說,“三十多年來,正是他們不畏艱險,精心保存了林昭用生命鑄就的精神遺產,使得對中國極權專制批判的最強音得以流傳下來……”

湖南省耒陽市少婦梁孔蓮被當局要求做生育結紮手術,術後感覺不適,5天後死於計劃生育服務站。警方封鎖現場,拒絕家屬進入病房查看死者。筆者認為,梁孔蓮是因為結紮手術引起的後遺症未能得到及時治療而死亡的。

【上海訪民】上海訪民王扣瑪因房屋被搶、母親被關死在黑監獄,自己卻被以“遺棄罪”判刑而上訪多年。 7月20日到北戴河避暑被截回上海後,因嚴重高血壓躲過被拘留的厄運,但至今一直有當局僱傭的每班6個保安進行24小時監控。

【上海訪民】 2012年7月20日,上海訪民王扣瑪、李玉芳等四人欲前往北戴河避暑,被當局攔截、搜查並遣送回上海關入黑監獄。

2012-07-28

【北京雨災】7月28日北京獨立參選人團隊和一些村民前往北京廣渠門橋附近悼念“7∙21”水災受害者。他們質問政府為什麼總是做搶險的準備而不做防災的準備,認為這場災難是腐敗的官僚制度造成的,“因為,搶險可以立功,而防災了,就沒有他們立功的機會了! ”。

【劉凡必】劉凡必,本為一金融詐騙案的受害者,在要求內江市檢察院追究真相討回損失時,言語中得罪辦案人員,後被構陷入獄5年。出獄後他層層上訪,終於內江市檢察院於2010年3月書面承諾一月內退還屬於劉的11萬元,但至今拒不兌現。劉上訪到的各級機關互相踢球,劉感慨自己的命運如同螞蟻一樣。

【孫海洋遭綁架】因為舉報賭場多次被暴徒毆打的遼寧維權人士孫海洋於2012年5月3日在沈河區法院被法警打傷,5月9日他到沈河區公安局皇城派出所要求做法醫鑑定被答復等待後出來,在派出所門前被三個人按住往停在路邊的轎車裡拖拉,幸虧及時呼叫被救回皇城派出所。派出所拒絕按照“綁架罪”立案,原因是三個綁匪稱孫借走他們三萬元——雖然綁匪沒有任何憑據。

【廣州五君子舉牌案】2012年3月底,肖勇等十幾位民主維權人士在廣州街頭舉牌,要求政府推進政治改革,呼籲中央官員帶頭公開財產、實施全國普選等。 4月初,五名參與人員被行政拘留後又以涉嫌“非法聚會、遊行、示威”被刑事拘留。經律師介入,多方努力呼籲,五人於5月初全部被取保候審釋放。

[維權律師遭迫害]曾在上海執業的律師李天天因參加維權活動和發表文章自2009年以來不斷受到騷擾;更有甚者,在去年2月網上號召“茉莉花革命”期間她被抓走,之後被關押了95天,獲釋後又6次被強行送出上海。她認為在中國法制只是擺設,為此她放棄了律師工作而寧可做無業遊民。

[秦永敏]2012年“兩會”期間秦永敏被武漢市青山區公安局行政拘留十天、非法拘禁五天半,其間被非法剝奪了會見親屬和與外界通信、打電話的權利。鑑於過去一年零三個月17次被拘禁,不僅財產損失巨大,而且身心俱疲,加上年歲漸長病痛纏身,目前已頗不堪重負,故決定2012年內專心靜養,謝絕媒體採訪。

【野靖環】北京上訪人員及維權人士野靖環等一行10人到公安部信訪辦上訪,反映北京海淀區羊坊店派出所副所長張豔君、警長苗宇暴力執法、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問題,但卻在信訪辦遭遇到同樣的暴力,野靖環還被信訪辦的警察掄倒在馬路沿兒上。

2011-12-23

當局以未經登記為由取締貴州人權研討會、抓捕全體成員、關押主要負責人陳西,不僅公然踐踏《世界人權宣言》,而且違反了賦予公民言論結社自由的中國憲法。

2011-12-22

陳西因發表維護人權的言論被當局以“危害國家安全”的罪名拘捕。言論自由是中國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當局的行徑再次凸顯了在中國公民行使憲法賦予的權利就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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