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馮正虎

2010年07月21日

今日上午9:20我剛出樓門,等候門口的張警官告訴我:今天口頭傳喚,要問一下《官逼民反》文章的事。他帶我上了一輛警車,裡面已有兩位穿制服的警察等著我,並由他們帶我去五角場派出所。一場游戲又開始了,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9:50在派出所310室進行筆錄,這是合法傳喚的必要環節。楊浦區國保警察部門領導小李發問,派出所民警老張用電腦記錄,我回答。他問我:你今天為何到派出所來的?我回答:不清楚。他問《官逼民反》怎麼解釋、是否你的真實意思、等等其他幾個問題。我一概回答:不予回答。

我不予回答,是對小李警官與張警官的尊重。他們都是有一定文化程度的人,尤其小李還是讀書人。官逼民反的名詞解釋,他們都懂。我的文章是有內容的,已寫得清清楚楚,他們也看得懂。文章是我署名的,當然文責自負。這些小學生的低級問題,我不好意思回答,所以利用我在審訊中可以不予回答的權利。

2010-07-19

馮正虎  2010年7月18日

上海官逼民反
    馮正虎

毛恆鳳的丈夫吳雪偉關於2010年6月30日黃浦區法院在安徽省女子勞教所開庭審理毛恆鳳訴上海市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行政訴訟案的經過說明

劉水    2010年6月4日

尋找富士康“十二跳”原因的獨立調查

 

探访富士康大本营

刘水

 

富士康是打工者的天堂,也是他们的地狱。
——题记

5月26日晚11时多,在我实地采访电子制造业帝国——富士康(FOXCONN)龙华工业园大本营仅仅5个小时后,一位与我同籍的甘肃省庆阳市23岁工人贺某,从富士康龙华工业园C2宿舍楼7楼阳台跳楼身亡。惨烈的富士康“十二跳”。其背后一定隐藏着“合理性”逻辑,只是不被外界明察和理解。

“为什么是富士康?”这是许多人的疑问,包括笔者在内。几乎所有学者、专家和富士康以及官方给出的结论,显然没有解开这个迷津。这是笔者改变行程,赴深圳富士康龙华大本营展开独立调查的初衷。

最好的血汗工厂

 

鄭恩寵

5月29日上午十點十五分許,美國紐約大學法學院共同主任科恩教授和紐約大亞美法學研究所研究員、台灣80後女律師陳玉潔衝破當局重重阻力到我家做客。陳玉潔律師比我女兒大幾歲,是我女兒鄭昭佳的好朋友,見到氣質高雅的陳律師,猶如見到自己親愛的女兒。

cohen, zec

科恩教授一行是應上海一些大學等研究機構邀請參觀上海世博會並作學術交流。28日下午十六時,他們到了我居住的聯浦公寓大門口,受到了早已守候的上 海市公安局閘北分局的警察的攔截與盤查,查了護照和所住賓館房間號碼,警方也說不出任何正當理由不讓進,只好稱要請示上峰,明日十時再來看看……

馮正虎

李惠芳、陳啟勇是上海市民,他們在上海維權圈內口碑好、人緣好、為人正直、樂於助人,當然他們也成了一些違法截訪官員的眼中釘。春節期間,他們與其他十幾位上海維權人士一起來我家拜年,聚餐時陳啟勇告訴我他的房屋問題有望解決,說好春節後街道政法書記要與他談。李惠芳出門聚餐時還在念及這些非法看守她的社保人員,並讓他們坐在室內取暖。這些心地善良、樸實的平民百姓做夢也沒有想到,兩天後他們在自己家裡會被誣陷為妨礙公務,鋃鐺入獄。

一、警察私闖民宅,還是李惠芳、陳啟勇妨礙公務?

2010年2月20日下午,李惠芳、陳啟勇正在裡間午睡,兒子在旁用電腦,長寧新涇街道派來監控李惠芳的社保人員則坐在外間。突然,長寧區新涇街道派出所警察張慶友和一個不明身份便衣者擅闖入室。衝進來後,前一個警察將不許上訪的“告知書”扔給睡在床上的李惠芳,後面的一個便衣就攝像,此時陳啟勇也躺在床上。警察拍攝李、陳二人穿睡衣蓋被躺臥照後,回頭就跑,陳啟勇馬上起身追下去。

馮正虎

2010年5月21日我準備上午9:00出門去參觀上海世博會,但8:00許兩位身著便衣的警察登門拜訪,其中一位我熟悉的國保警察告訴我:“馮老 師,今天我陪你去參觀世博會。”我很歡迎他們的陪同。我換了一套休閒的衣服,並將去世博會的門票、交通圖、館區介紹、兩包日本的營養餅乾、幾片濕巾紙等旅 遊用品放入背包,與兩位警察高高興興地出門了。

但是,他們的車開到五角場派出所門口停住了,我隨他們下車進入了四樓的一間警察辦公室。他們告訴我,要等他們領導的指示,也就是昨晚與我打交道的這 些市公安局國保處領導的指示。結果,我被禁止參觀世博會,一直在派出所扣留到晚上17:00之後,被三位警察送入上海某公園度假村的5號別墅,直到 5月23日下午17:00之後回家。

我被禁止參觀世博會,而且還被非法拘留了兩夜三天,這個結果一定令上海市公安局國保處的王領導覺得滿意,因為他的禁令得到貫徹,保全了他的顏面。我 計划去世博的前一天(5月20日)下午17:30許,這位市局的王領導率領市國保警察小張、任先生匆匆來我家,把我妻子隔離在居委會辦公室,王領導、小 張、還有一位區國保警察在我家裡與我面對面的談話,中心話題就是不准我明天去世博會,當然我是不接受這個無理要求。

(2010年4月20日至4月30日)

   4月20日凌晨3:30許,在派出所“審訊”我的兩位國保警察忽然消失了,我只好在兩位社保人員的陪同下,從派出所走回家。此時,家裡遭到搶劫,電腦、打印機、網絡設備等27件物品被這些國保警察掠奪,他們滿載而歸,我卻報案無門。國保警察像地下游擊隊,來去無蹤、不留罪證、逍遙法外,背黑鍋的都是一些派出所的民警。

   昨晚深夜24:00過後,5名便衣警察、1名穿制服的巡邏警察、3名社保人員闖入我家,他們出示一張傳喚證,其罪名:侮辱誹謗他人。我看了只好笑,在家裡也會侮辱誹謗他人嗎?其實,我與警察都清楚,是隨意編的一個罪名,可以有藉口把我帶走。我拿起一個準備坐牢的小包,就跟一位巡邏警察,乘警車去五角場派出所。到了派出所,我要求籤署傳喚證與接受審訊,但這位巡邏警察說他不管了,隨後溜之大吉。其餘便衣警察都留在我家抄家搬東西,一直忙到凌晨3:00許。

沈佩蘭

溫家寶總理在全國人大會議上的“要讓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嚴,讓社會更加公正、更加和諧”等話語,聽了似能溫暖人心,可是中央的“兩會”還沒結束,正是3月8日的“三八”國際婦女節,那天我卻遭受了人生以來最大的侮辱,這是對我最刻骨銘心的、無法忍受的恥辱!

2010年3月7日,我正常地在北京住宿地附近的點心店吃早點時,被上海警察無緣無故地把我抓回北京南站救濟站,傍晚坐T103次火車的餐車被送回上海,一起回上海的共有40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