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登朝】深圳市警察、公民權利踐行者王登朝,在深圳籌備舉行紀念孫中山的集會,宣傳全民享受社保、全民免費醫療、全民平等養老的民生主張,於2012年3月8日被警方拘捕。他在被關押8個月後被當局以“貪污罪”和“妨礙公務罪”判刑14年。王登朝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王登朝和他的律師認為這些指控純屬構陷。王登朝曾策劃組織上萬保安人員工會,轟動一時。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將於2月7日開庭審理王登朝的上訴案,山東成思律師事務所律師李金星和北京新橋律師事務所律師李靜林為王登朝擔任二審辯護律師。
【毛恆鳳】2012年10月30日,上海市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對毛恆鳳作出“收容勞動教養壹年陸個月”的決定。 《勞動教養決定書》指毛恆鳳於2012年1月5日和7月1日參加悼念王扣瑪的母親和陳小明的活動是“犯有擾亂社會治安秩序行為”。
8月20日,50多位天津訪民到市紀委向有關領導反映多年上訪毫無結果的問題,在久候不見領導出來後,他們憤怒地衝進了紀委大樓。數十名警察被調來阻止訪民。抗議活動持續了兩個多小時,紀委領導仍未出來見訪民。
【倪玉蘭案】北京殘疾維權人士倪玉蘭於2012年4月10日被以“尋釁滋事”和“詐騙”罪執行有期徒刑二年八個月並處罰金一千元;她丈夫董繼勤也被以“尋釁滋事”罪判刑二年。 4月13日,律師程海到西城區看守所會見倪玉蘭,倪委託程海提出上訴。
北京維權人士倪玉蘭2012年4月10日被以“尋釁滋事”和“詐騙”罪判刑2年8個月;她丈夫董繼勤也被以“尋釁滋事”罪判刑2年。 2011年12月29日,北京市西城區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檢方指控兩人任意佔用賓館房間,拒繳房費,辱罵工作人員,構成尋釁滋事罪;檢方還指控倪玉蘭以虛構律師身份騙取錢財,構成詐騙罪。辯護律師程海為被告做了無罪辯護。他在辯護詞中說,倪玉蘭夫婦是被警察強行帶到這一賓館去居住的,腰腿癱瘓的倪玉蘭和年事已高的丈夫面對警察和賓館工作人員的強勢,難以尋釁滋事,倪玉蘭沒有詐騙行為,並要求法院懲治真正的犯罪者。
【上海維權人士近況】據上海訪民、維權人士沈佩蘭消息:在北京召開“兩會”期間,上海維權人士馮正虎被囚禁在家20多天,已經菜絕糧盡,且病倒在床,需要社會各界給予聲援幫助。獲知消息後,上海20多名訪民於3月16日前往看望馮正虎,遭大批警察、保安以及各種閒雜人員攔截。同日早上8點,馮正虎被傳訊到五角場派出所,直到下午4時才獲釋。另外,上海訪民張雄明因去北京上訪,被抓回上海後當局以在北京天安門擾亂公共秩序為由,對其處以行政拘留7天的處罰。因張雄明患嚴重高血壓,拘留所兩次拒收。上海訪民江莉3月7日在上海虹橋火車站被北新涇街道政府信訪部門的人員和打手抓捕毆打後關進黑監獄,3月14日又遭打手暴力毆打,遍體鱗傷卻得不到醫治。江莉和另一名訪民忻菊珍關押在一起。至今沒有二人的進一步消息。
[朱虞夫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 浙江资深异议人士朱虞夫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重判7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3年,理由是:1,以非法组织“中国民主党”人身份为入狱的政治异议人士及其家属募捐;2,通过境外网站、媒体发表攻击诋毁政权的言论;3,通过互联网发送其编写的鼓动进行非法集会的信息。
【黃楊村種植小麥補貼】山東省臨清市尚店鎮黃楊村農民就2009年種植小麥補貼款至今未全數到位,以及鎮政府收繳農民信用社賬號“一本通”抵扣灌溉水費等問題,要求鎮、市、中央有關機構公開有關信息。
[陳衛]被當局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重判9年的四川異議人士陳衛,於1月9日被送往監獄服刑。陳衛的妻子王曉燕說,當局剝奪了已經承諾的他與家人見面的權利,“這麼做對我們的精神是極大的摧殘”。 她和9歲的女兒都堅信陳衛無罪!
【中油集團撫順石化公司公安幹警侵權案】因向企業紀委實名舉報中油集團撫順石化分公司某車間主任聶思智的貪污行為,1996年張恆銀被企業公安幹警拘留並被刑訊逼供致殘。十五年來張恆銀要求追究涉案幹警的刑事責任,但未有任何結果。
[陳衛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 四川資深異議人士陳衛因在互聯網上發表9篇評論性文章,被指控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其案於2011年12月23日開庭審理,他被當庭重判9年有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2年。律師鄭建偉和梁曉軍為其做了無罪辯護,本書面辯護詞系辯護人根據庭審回憶整理增補修飾而成。
【倪榕因嚴打入獄案】八十年代初中央開展的「嚴厲打擊刑事犯罪分子」活動,使許多無辜者含冤入獄。福建公民倪榕因在抓小偷的現場被抓,酷刑折磨後被送醫院搶救四天才脫離危險。他不被允許請律師。福建省永安縣(現為永安市)法院秘密審理其案,庭審只進行了兩三分鐘,法官由借來的飲食服務公司的經理擔任,將他以搶劫罪判刑8年。1983年12月4日他被送到云南省嵩明縣四銀煤礦服刑,因一直不認罪並堅持申訴因而沒有獲得任何減刑,1991年8月12日才刑滿獲釋。他從1984年就開始向各級機構申訴,但至今為止,除了收到「申訴材料已經收到,轉交有關單位處理」之類的函件外,其案件沒有任何單位真正去處理。出獄後他一直找不到穩定工作,沒有社保醫保,生活困難,希望中國政府有關部門糾正他的冤案。
【吳澤恆】 廣東佛教領袖吳澤恆因於1998年 和1999年建議政府進行改革, 包括增加政府透明度、建立黨外監督機構、制止腐敗等,而被以「非法經營罪」、「擅自發行股票罪」判處有期徒刑11 年;2010年2月獲釋後繼續受到騷擾、監視、恐嚇和毆打。
【王荔蕻案】 王荔蕻是北京維權活躍人士,因組織網民於2010年4月16日去福建馬尾法院圍觀「福建三網友」案開庭、聲援「三網友」,被當局於 2011年3月21日以涉嫌「尋釁滋事罪」拘留,4月20日以「聚眾擾亂交通秩序罪」將她逮捕。8月12日,當局又改以「尋釁滋事罪」,對王荔蕻案開庭審理。2011年9月9日,王荔蕻被北京市朝陽區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王荔蕻表示將上訴。
【呂耿松案】浙江維權人士呂耿松因在互聯網上發表文章批評政府於2007年8月24日被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逮捕;2008年1月22日杭州中級人民法院以同一罪名判處呂耿松有期徒刑4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呂耿松不服,提出上訴。2008年4月7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做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終審決定。
【呂耿松案】浙江維權人士呂耿松因在互聯網上發表文章批評政府於2007年8月24日被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逮捕;2008年1月22日杭州中級人民法院以同一罪名判處呂耿松有期徒刑4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
【馮正虎】上海護憲維權人士馮正虎出門外出時受到居住地派出所警察的無理阻擾,並被警察濫開傳喚證帶到派出所關押了約3個小時。對此,馮正虎按照法律向各有關部門投訴。他的維權過程讓人們看到:派出所濫用一張傳喚證,至少可以引發27場官司。這場由他和警察與法官共同參與表演的「1大於27」的司法行為藝術表演,淋漓盡致地表現出上海司法有法不依、行政亂作為、司法不作為的現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