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廣場

艾未未的妻子寫信給北京市公安局,要求該局依法向家屬說明已經失去聯繫達96小時的艾未未的下落、被帶走的原因,以及是否對他採取了強制措施、採取了何種強制措施,並出具法律手續。

上海公安機關在2010年2月25日以毛恆鳳在2009年12月25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西大門口“擾亂公共秩序” 為由,對毛恆鳳作出行政拘留十天的處罰決定(附件1),緊接著上海市勞教委在2010年3月4日又以毛恆鳳在2009年12月25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西大門口“擾亂社會秩序” 的莫須有罪名為由,對毛恆鳳作出一年六個月勞教決定後(附件2)...

2011-01-25
 

秦永敏致函海外朋友,感謝他們在他多次入獄和長期艱難奮鬥的歲月中給予他的支持。秦永敏長期從事中國民運和人權活動。1998年他因組建中國民主黨被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12年,於去年年底刑滿獲釋。

這是丁子霖等「天安門母親」群體成員自1995年以來第12 次致函全國人大和政協提出解決「六四」問題。公開信說,22年了,作為最高權力機構的人大對這場大屠殺不討論,不審議,但「歷史的舊賬總是要還的,上一代不還下一代必定要還。這是一條不移的鐵律。」公開信重申歷年來的訴求,要求真相、賠償、問責,並要求全國人大通過立法和司法途徑解決「六四」問題。公開信最後問道:「十年過去了,二十年過去了,難道還要拖三十年、五十年……?」

2011-02-23

文章分析了當今中國社會存在的諸多問題,尤其是作者熟悉的教育行政化問題;作者認為解決這些問題的關鍵是要進行政治改革,並提出在數個中上等發展程度地區成立政治經濟統籌改革特區進行試點的建議。

2011-02-20

攝影:無名氏, 2011年2月20日
「中國茉莉花革命」集會地之一——北京王府井大街麥當勞前,人群熙熙攘攘,其中有相應組織者號召前來散步圍觀的,有大批警察和便衣,還有大量媒體記者。組織者接著呼籲每週日舉行這樣的集會。下一次茉莉花集會為2月27日下午2點。

2011-02-21

湖北、山西省一些維權人士被綁架、傳訊或軟禁, 失去聯繫。

每年到北大未名湖畔為埃德加•斯諾先生掃墓,這是「天安門母親」在2000年斯諾夫人最後一次到中國時向她做出的承諾。作者敘述了「天安門母親」成員今年前往北大未名湖畔為斯諾先生掃墓的情景,並回憶了這些年來跟斯諾夫人愈來愈親密的交往。

2011-02-11

【艾滋维权人士田喜案】北京大学学生田喜1996年在河南省新蔡县医院接受输血,2004年被诊断为艾滋病患者。他在维权过程中於2010年被新蔡县公安局逮捕,2011年2月被新蔡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作者中国民间女权工作室创办人 叶海燕,在法院宣决后写成此文,描述了当时的情景,她的悲愤之情,以及为什么要用红墨水砸在法院的墙和台阶上。

【黑龍江「孕婦律師在法院被法警毆打致流產」案】2011年1月24日,黑龍江省佳旭律師事務所8名律師在欲進入哈爾濱市道里區人民法院庭審法庭參加辯護或旁聽過程中,被法警阻攔毆打,包括兩名懷孕女律師,其中一名女律師被打後被迫流產。佳旭律師事務所發表聲明,陳述事實經過並譴責打人行為。

【黑龍江「孕婦律師在法院被法警毆打致流產」案】2011年1月24日,黑龍江省佳旭律師事務所8名律師在欲進入哈爾濱市道里區人民法院庭審法庭參加辯護或旁聽過程中,被法警阻攔毆打,包括兩名懷孕女律師,其中一名女律師被打後被迫流產。在新華網發表對佳旭律師事務所律師被哈爾濱市道里區人民法院法警毆打事件報導聲稱沒有打人後,所主任文永泉發表聲明,譴責並質疑新華網的歪曲報導。

[黑龍江「孕婦律師在法院被法警毆打致流產」案] 2011年1月24日,黑龍江省佳旭律師事務所8名律師在欲進入哈爾濱市道里區人民法院庭審法庭參加辯護或旁聽過程中,被法警阻攔毆打,包括兩名懷孕女律師,其中一名女律師被打後被迫流產。

2010-03-30

【毒奶粉維權案】2008年,趙連海因兒子為毒奶粉所害,開始關注並聯合受害者家長進行維權訴訟。2009年,他被當局以「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在對趙案的秘密審理中,趙的辯護律師李方平從食品安全的嚴重性、公民維權的必要性以及案件事實和司法程序等數方面對趙連海進行了無罪辯護。2010年11月10 日,趙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半。11月22日,趙連海解除了與李方平的聘約合同,並於28日在博客中稱已獲保外就醫。

2011-02-01

今年2月3日春節,也是我結束在東京成田機場92天回國抗爭的一週年紀念日。回國後的一年,我遭遇意料中的各種麻煩,但還是如願以償地實踐護憲維權的理念,繼續從事人權活動,推進憲政民主。

過去的一年裡,我陪伴90歲的母親度過人生最後一段路程,這是我作為兒子的幸福。而且,我能站在祖國的土地上與國內民眾一起為國家的進步效力,這是我作為中國人的幸運。我深深感謝所有支持並幫助“我要回國”行動的不同宗教信仰、政治派別、膚色種族的各國友人,尤其是國內民眾。

我完成了“我要回國”行動,為維護公民回國權利做了示範。我又啟動“我要立案”行動,正在為維護中國人的訴訟權利作奮鬥。訴權喪失,一切公民權利就無法保障。我深信:改造中國是中國人自己的事,必須立足於中國,靠中國人自己的努力去完成。自立者,天助之。

【北海白虎頭村徵地案】廣西北海白虎頭村村民何顯福家於2010年10月8日被政府強制拆除。同年11月4日,銀海區政法委副書記陳英榮及多名武警,欲清理何家廢墟,何顯福爬上廢墟頂部試圖阻止並稱,「你們要清理我的房屋廢堆和臨時棚,我就從這裡跳下去死了算了」。2011年1月28日廣西北海市銀海區法院開庭審理此案。北京維權律師謝燕益為其做無罪辯護。1月31日,何顯福被宣判犯妨害公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有關白虎頭村維權的更多情況,請參見發表在《中國人權論壇》上《白虎頭村維權紀實》一文。

2011-01-17

【維權律師公開信】借胡錦濤訪美之機,19位維權律師發表公開信,提出中國存在著嚴重的酷刑現象,呼籲尊重和保障人權從嚴禁酷刑開始。此信由德國之聲於2011年1月17日發表。

楊慧文

2011年1月13日

我是北京律師楊慧文,自從2009年6月起至今,我一再要求北京司法局和北京律師協會為我的律師證註冊登記,但一直受到非法阻撓;2010年12月21日我所在的北京市安匯律事務所被以整改不合格為由公佈註銷,2011年1月10日,在發現律所被註銷後,先後向東城區司法局、北京律協、市司法局交涉瞭解換所的事,1月13日,北京司法局律管處,讓我重新申請執業,而根據現行規定,如果重新申請我將不可能再獲得北京律師執照。

他們為什麼要置我於死地?對我如此打擊報復?兩年來嚴重影響我執業還不算,還要完全剝奪我的執業權,我到底在哪一方面得罪了北京司法局的某位官僚?

回顧這兩年來,可能有相關的事件大致是:

2008年8月26日,聯署呼籲北京律協進行直選;

今天是公安警察每年一次的110法制宣傳日,警察唆使旅館將倪玉蘭房間單獨鋸斷水管斷水,我們的基本生存權被剝奪。

下午,董繼勤出去辦事剛走,自稱旅館的人就砸門,謊稱水管漏水要進房間修理,我說:這屋裡的水管不漏水。他們就急了,一邊踹門、一邊罵我,他們中間有的人說:讓派出所再來幾個人拆門。
董繼勤回來後就打110報警,但警察卻拖著不出警,請看董繼勤的報警記錄:

電話:81977314

【新春慰問】廣西作家、維權人士荊楚發出倡議,請有心者給在押政治犯/良心犯寄送明信片。

作者按:現在,當地政府已經派出幾十名警察駐在橋上,這幾天就強行通車,村民聲言誓死維護自己的權益,大戰一觸即發!村民希望外界關注。

佛山一環在建南延線,縫經順德、勒流西華標段,新建跨橋存在極大問題,內裡可能隱藏不可告人的秘密。

一、跨橋設計。佈局嚴重錯誤!

周邊一帶都是新建路,建橋跨舊路,為什麼西華大道出入口在舊勒良路建橋跨新建一環南延路,該跨橋建成將封倒西華村大道出入口,激起當地群眾民憤。

二、當地官員存在極大的官僚主義,個人主義作風!

如此錯誤的方案都得到當地官員特別是西華村領導的同意興建,這些官員領導有沒有考慮西華村民的出行安全有沒有尊重西華村民的民意。

文章摘要:這種卑鄙的“欲擒故縱”,包含著多麼險惡的用心,顯露著多麼可怕的陰謀!胡錦濤先生和溫家寶先生倘使不甘就此被釘上歷史的恥辱柱,就該預想到事情可能發展的趨向,就該及時制止他們將迫害延續,對這起事件予以徹查!

因銳評胡錦濤和溫家寶,並拒絕明顯帶有凌辱性質的所謂“傳喚”,荷槍實彈的黨國警察在去年7月3日晚包圍了我的住處,我隨後被“取保候審”至今。在殘酷迫害面前,我被迫沉默著,可即使這樣,迫害也未減緩,反而加劇。

前些天我在自己博客內轉貼了幾篇文章和報導,麻煩又來了。1月4日下午,我夫婦倆從外面回到所在的小區,看到3個便衣警察在我家附近躑躅。我夫婦倆便意識到,別說再寫文章了,就是在廖祖笙博客內轉貼別人的文字也不行。

果不其然,進家門之後,幾位警察就談到了我在博客內的轉貼,也談到了我年前寫下的那篇文章,並從包內拿出材料紙,說是要給我做一份筆錄。筆錄剛開了個頭,做筆錄的警察接了個電話,又改口要我次日到警局去接受訊問。

去年我孩子遇害四週年的前一天,政法委的一位官員和一位分管綜治的領導來我家找我談話,我知道這是在施壓,次日以散文的形式,寫了篇悼念性的文字在網上發出,結果第二天就有幾個警察登門,在我家給我做了一份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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