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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权对师涛案所做的工作]](../img/title/title-hric_cn.gi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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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涛母亲给联合国人权专员的信
尊敬的联合国人权高级专员露易斯.
阿尔波尔女士:
2005年7月20日
我是中国2005年震惊中外文字冤狱的受
害人——记者师涛的母亲。也是师涛
申诉的委托人。正值师涛上诉无效、
二审维持原判——这个不合法不公正
的裁决、我悲痛欲绝,深陷绝境之际
,得知您要来访问中国,与我国政府
讨论人权问题。这一消息使我枯竭的
心灵仿佛滋润到了及时雨,倍感欣慰
。对联合国人权组织维护普世人权的
诚信,对您亲历亲为关注中国人权之
举我深表崇敬和由衷的谢意。首先预
祝您此行愉快、顺利、成功,同时也
渴望着您的来访能促使我国人权真正
得以改善,民主与法制日益健全。使
不断发展、壮大、前进的中国更加繁
荣昌盛,尽快赶上世界潮流,早日成
为世界强国。
尊敬的女士,在您与我国政府领导进
行讨论磋商之余,请关注一下诸如师
涛案之类的政治案件,因为此类案件
直接涉及到人权问题,公民知情权、
新闻自由、国家秘密相互关系问题,
在海内外引起了强烈反响。尽管师涛
案件已是终审判决,但我还是以最大
的真诚和善意,寄希望于政府过问一
下此案,权衡一下湖南司法官权重判
师涛的利弊得失,表现出政府诚信于
民、对人权的尊重,维护国法的尊严
和政府的形象。
我儿师涛自小就很优秀,谦和大度、
正直纯善众口皆碑。即使目前在狱中
仍然得到人犯的尊重和监管人员的好
评。他从事新闻工作十几年,从记者
到总编,对新闻的敏感、客观报道、
揭露事实、贴合民意的公正评说是他
的天职,讲真话是他的本分,一切皆
出自其爱国爱民的良知和一个新闻工
作者的职业道德。正如朋友们评价他
的那样“出于一个诗人的正义感,一
个堂堂正正的公民,生活在真实之中
,真诚的凝视社会现实,以自己的文
字承担道义,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善意而执着的关注,坦率的评论早已
给他埋下祸根,被跟踪、监听、监控
直至今天,他终于被强制性的以“泄
密”这个欲加之罪抓捕入狱。
案发后我们家属请律师为师涛辩护。
一审律师请的是上海天易律师事务所
的郭国丁律师,接案不久后就被吊销
执照监控起来。临近开庭,候补佟律
师迫于压力只能做有罪辩护,判决书
上只列了他一句辩护意见。二审请的
是北京杰出人权律师莫少平律师和年
轻正直的丁锡奎律师,为师涛做无罪
辩护,看过二审辩护词的朋友们和法
律业内人士都佩服不已,称赞说“证
据齐全扎实,法理清晰透彻,辩护理
性冷静,完全能够证明师涛无罪”。
但这次充满法律依据、公正精辟的辩
护竟被湖南高院办案法官巧妙的回避
了,没有给任何解释。也就是说他们
根本就没有听取二审辩护律师的意见
,而是张冠李戴了一审辩护律师的那
句辩护词。二位律师于2005年6月13日二次
千里迢迢亲赴长沙当面呈交给唐法官
“二审辩护词”和4份书面申请书:提
请收集、调取证据;重新鉴定;延期
审理、开庭审理的申请书。高院也从
未给律师回复意见,而且在二审期间
也从未询问过师涛.
没有程序公正,谈何实体公正?!"事实清
楚"仅属主观臆断.湖南高院不但没有纠
正中院对师涛的违法枉判,反而层层庇
护,更胜一筹.这种有法不依,执法违法,与
诸多法定程序于不顾,闭门制作出来的
裁定书能合法、公正、有效吗?请您建
议政府领导调查落实,还师涛清白,无罪
释放.无论最后结果怎样,我都要向您表
示最诚挚的谢意.
中国公民:高琴声 2005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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