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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正毅案即将开庭 上海拆迁户要求公开审理

2007年07月17日

中国人权从知情人士处获悉,曾有“上海首富”之称的周正毅涉嫌犯“行贿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将於本月开庭审理,上海拆迁户维权律师郑恩宠及包括“东八块”在内的100多拆迁户,联名上书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腾一龙,要求对周正毅案进行公开审理,并允许他们出庭旁听和作证。他们在上书中指出:“只追究周正毅表面商业行为罪是本末倒置,那样将失去一次对上海身居高位的腐败分子的揭露机会。”

这封“要求公开审理周正毅案和旁听、作证申请书”(文件附后)已於7月5日寄出,但至今未得到当局的任何答复。“东八块”拆迁户自发地每天在法院门口守看电子公告栏的开庭消息。

知情人士说,上海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已於上月起诉周正毅,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定於本月审理周正毅案。据传上海“浦东十大青年最佳律师”之一的陶武平、上海律师协会会长吕红兵以及律师翟健作为周正毅的辩护律师。

在上海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中,各级政府官员对拆迁户的财产权和人身权的严重侵犯是与他们的腐败行为相辅相成的。

周正毅原是上海农凯集团前董事长。他成为“上海首富”的深厚官方背景早已众所周知。上海“东八块”拆迁居民证实,2002年周正毅通过上海静安区政府取得“东八块”17万平方米土地,总投资50亿元,规划开发面积为63万平方米。按照《上海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沪房地资静(2002)出让合同第20号》的规定,周正毅对这块属於上海市中心黄金地段的使用权出让金为零。据传,该项目的共同投资人是被“双规”的原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的胞弟陈良军。

陈良宇被“双规”之前,周正毅已经东窗事发。2004年,上海当局仅以“虚报注册资本和操纵股价”等罪名将周正毅轻判3年,与此同时,却将协助拆迁户维护房屋权利的郑恩宠律师以“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重判3年。在狱中,周正毅享受着当局给他的特权。上海提篮桥监狱二监区严管队原教导员俞金宝,为周正毅减刑伪造资料已被起诉,其案於上月开庭审理。上海市看守所所长黄坚也於2006年12月下旬,因“接受周正毅家属贿赂”被刑事拘留。

周正毅於2006年5月刑满出狱,不久陈良宇倒台。相继出狱的郑恩宠律师和“东八块”拆迁户继续揭露仍被掩盖的周正毅官商勾结的黑幕。上海当局於2007年1月21日以涉嫌“行贿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再度将周正毅逮捕。最近,上海检察院公布的消息说,周正毅可能涉上海社保基金案。

联名上书说:“周正毅能够占有上海市中心寸土寸金的大片土地,能够从银行获取达100亿之巨的贷款,能够利用‘虚报注册资本’成立公司,能够在股市上呼风唤雨”,“如果没有什么幕后的关系,没有什么‘通天’的手眼”,“如果没有那些为周正毅的一块块土地使用权打招呼,批条子,签字盖章的上海各级政府领导和官员”,“就凭他自己那点根底,无论如何都是天方夜谭”。

他们呼吁“公开审理必须接受我们市民的监督。决不能再被重罪轻判,决不能再让腐败官员逃脱法律审判,决不能再搞暗箱操作。”为此,他们提出了公开审理和出庭旁听及作证的要求。但据知情人士说,目前,上海当局对有关周正毅案的开庭信息严加保密,对中外记者有关审理周正毅案的询问不作任何答复。

中国人权支持上海拆迁户要求对周正毅案进行更加透明和公正审理的呼吁。中国人权长期以来一直关注上海拆迁户的维权行动以及郑恩宠律师自2006年获释以来不断受到骚扰的处境。在上海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中,各级政府官员对拆迁户的财产权和人身权的严重侵犯是与他们的腐败行为相辅相成的。继去年上海领导层爆出腐败丑闻后,中央政府已经为上海委派了新的领导人。现在,上海当局应不失时机地遵照即将生效的《物权法》和中国宪法的精神切实保护上海公民的权利,而即将进行的对周正毅案的审判正是上海当局展示其揭露和消除腐败决心的良机。


附:《要求公开审理周正毅案和旁听、作证申请书》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腾一龙院长:

您好!我们是上海市民,近闻周正毅案即将开庭审理。周正毅是上海的不法商人,
他案件所涉及的上海静安区“东八块”4219户原住户,对审理他的案件应该拥有知情
权。现在,我们申请周正毅案的旁听和出庭作证。

2003年5月28日,上海静安区2159名“东八块”居民推沈俊生、马康颐等六人,控
告静安区政府指示房地局与周正毅勾结,剥夺他们回迁原居住地区的合法权益。周正毅
诉讼案曝光之后,引起国内、国际媒体的关注,各媒体对周正毅利用金钱,勾结上海市
各级政府违规批地,违法贷款,上海老百姓都看在眼里。

近二年来,上海市民议论最多的两件事,一是周正毅通过什么手段在上海的多处黄
金地段低价,或无偿地取得大片土地的使用权;二是周正毅通过什么渠道在上海的多家
银行和香港的中国银行,取得了数额巨大的贷款,据报道达到100亿元人民币之天文数
字。在这当中上海市政府官员是否涉及官商勾结的腐败行为和金融诈骗行为。

周正毅能够占有上海市中心“寸土寸金”的大片土地,能够从银行获取达100亿之
巨的贷款,能够利用“虚报注册资本”成立公司,能够在股市上呼风唤雨,就凭他自己
那点根底,无论如何都是天方夜谈,背后如果没有什么幕后的关系,没有什么“通天”
的手眼,在中国目前的现实下,我们认为是不客观的。最起码,有关方面的管理人员和
当地的政府官员,居然任由一个“虚报注册资本”的皮包骗子,在眼皮底下活动如此长
的时间,搞出如此“惊天动地”的举动,应该犯了“渎职”罪吧?再说,按照目前的社
会现实,某人的公司低价、无偿取得土地、空手套得巨额贷款,肯定就是一桩巨大的腐
败行为,就是一单肮脏的交易。

我们认为,周正毅绝不是什么“清白之身”,那些为周正毅的一块块土地使用权打
招呼,批条子,签字盖章的上海各级政府领导和官员,那些为周正毅的一笔笔巨额贷款
打招呼,批条子,签字盖章的上海各级政府领导和官员,也绝不是“清白之身”。只追
究周正毅的表面商业行为的罪,是本末倒置。我们会失去一次对隐藏在上海党和政府内
,甚至身居高位的腐败分子进行无情揭露,无情打击的绝好机会。会使更多的不法商
人、腐败领导和官员,更加心存侥幸,更加肆无忌惮。特别是广大民众会对党中央的反
腐决心和真实性失去信任,对国家的反腐败事业失去信心,进而从根本上动摇最广大人
民群众对党、对人民政府、对人民民主专政、对社会主义事业的信心。

周正毅案件的核心是腐败,根子在腐败,查办周正毅案件的核心就是反腐败,最有
效的手段就是挖根子。挖根务必彻底,务必干净,我们喊了多年的“不管牵涉到什么人
,职位多高,功劳多大,都要一查到底”的口号,务必在挖根中体现出来。公开审理必
须接受我们市民的监督。决不能再被重罪轻判,决不能再让腐败官员逃脱法律审判,决
不能再搞暗箱操作。以此向上海高院提出要求如下:

1、要求公开审理周正毅案,不能搞秘密审理。让全上海的市民以及静安区“东八块
”的受害人旁听、作证。公开周正毅在“东八块”土地批租中的黑幕与上海官员官商勾
结的黑幕。周正毅毁掉多少干部,毁掉多大的干部?!一个首富后面有几个首长?!

2、接受我们的旁听申请,发放旁听证,是有利於案件公开、公正、公平审理的最妥方法,只有这样的司法公正和依法审理才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此致!

上海市民:

郑恩宠 华神清 魏 勤 王水珍 沈佩兰 冯宝英 王丽卿 毛海秀 王林珍 瑞木朐 陈启勇
葛 云 奚仁娣 丁慧莉 辛尧斌 康秀珍 杨伟明 张恭元 金婉珍 梁发香 沈雪娣 章如华
吴晓慧 李康 刘淑珍 张秋星 沈国喜 刘平英 詹荣妹 邵满根 陈宗来 艾全英 王巧娟
浦逸修 陈万凤 周金妹 马志森 吕龙珍 李霞美 陈恩娟 傅玉霞 谈兰英 段春芳 胡小妹
奚何娣 林继亮 段波平 徐小妹 张顺宝 何梅娟 蒋菊花 刘伟国 萧又青 吴宁 耿国荣
朱桂华 曹义宝 陈火书 王翠娣 朱东辉 察晓石 顾月英 李彩娣 周美琴 陆风珍 丁菊英
金秋娣 尹月仙 沈永梅 童莉雅 韩忠明 瞿秀宝 朱秀英 季勤珍 陆春华 许永道 顾国
平 吴党英 张英 李俊 高信翠 赵迪迪 孙建敏 葛容 裘美莉 郑培培 张师君 沈德宝 刘
华勤 吴起龙 邵桂荣 费爱众 黄慧芳 胡颖南 龚根美 吴晓忠 卫玉华 浦爱珍 孙玉兰
朱亚莉 李淑杰 耿美容 何一沁 徐国芳 乐群 周坤 沈莉满 王翠凤 鲁俊 李兰珍 王文
正 孙成玉 顾全根 杜克珍 胡美琪 项惠生 陈美娟 郭祥 袁新菊 薛金兴 姚云峰 梁玉
龄 龚浩明 张桂兰 吴根秀 周乘泉 马志森 王佩云 朱效莉 曹恩英 金建明 唐霞英 袁
红英 张月珍 周海清 许素敏 张秀丽 朱根娣 杨玲妹 经鸿珍 朱婷婷 毛照风 王枫 许
金凤 陶玉风 梁霞云 艾福荣 陈秀琴 周建国 陈素静 席子多 王炳庭 郑维芳 罗金娣
乔玲娣 顾怀娣 王学义 孙东明 陈爱华 林国栋 郭海川 张水红王秀芳 吴坚刚(残疾孤
儿) 孙秋生 孔琦珊 周林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