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Skip to navigation

老资格民运人士秦永敏12年刑满获释

2010年11月29日

长期从事中国民运和人权活动的异议人士秦永敏因“颠覆国家政权罪”服刑12年后於今天从湖北省汉阳监狱刑满获释。1998年12月,在组建被当局禁止的独立政党中国民主党并试图登记该党湖北省党部之后,秦永敏被定罪。获释后,秦永敏仍将被剥夺政治权利3年。

秦永敏说,在他获释离开监狱时,狱警禁止他将其文稿、与家人的通信和1998年判刑时的判决书带走。秦永敏说:“我不答应,跟他们据理力争,他们拚命把东西从我手中抢走。我被他们几个人强行塞进警车,然后带到派出所。”

秦永敏说,在狱中,狱方对他实行严厉的通信限制:“有10年不许我跟我女儿见面,我父亲和兄弟来见我时,经常受到监狱管理人员的刁难;还说出很难听的话,说『你爸爸和你弟弟不要你,也不会来看你。』”秦永敏的亲属说,在秦永敏服刑的绝大多数时间里,他不能跟监狱其他犯人说话;他有200多封信寄给女儿,女儿也没有收到。服刑中秦永敏还患有高血压。

秦永敏长期为中国民主政治而奋斗;在过去30年中他在狱中度过了20多年。他是1979年武汉民主墙运动的主要成员,也是倡导民主的民间刊物《钟声》的主编,从1981年至1989年,秦永敏因“反革命宣传煽动罪”服刑8年;从1993年至1995年,秦永敏因起草《和平宪章》,要求中国政府重新评估“六四”事件、释放所有政治犯、允许流亡海外的学生学者回国而被当局劳动教养两年。《和平宪章》还要求中国实行多党制和民主选举。1998年他被逮捕之前,秦永敏共同创办了出版人权新闻的《中国人权观察》通讯。1998年,秦永敏在律师受当局恐吓放弃为他辩护的情况下在法庭上进行自我辩护。

“对秦永敏的监禁是中国当局将中国《宪法》保护的包括言论、结社自由等行动定为刑事犯罪的又一例证。”中国人权执行主任谭竞嫦指出,“此外,监狱当局干扰秦永敏的私人通信,限制其家人在服刑期间对他的探视,在他获释时没收其私人物品,所有这些都损害了中国法律所保障的包括囚犯获得尊严的权利、人身安全以及合法财产等具体权利。”

中国人权呼吁中国的人民检察机关和国务院司法部确保汉阳监狱官员归还从秦永敏处没收的文件。


欲了解更多有关秦永敏的消息,请参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