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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白虎头村维权村长被判4年罚重金

2011年04月29日

2011年4月29日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银海区白虎头村村长许坤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同时判处同案的高世福和张春琼各有期徒刑2年、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此前,该案于2月28日开庭审理。

许坤、高世福和张春琼三位村民因反抗地方政府圈地强拆而被定罪,村民们普遍认为这是当局对白虎头村村民维权抗争的报复。

许坤的妻子冯广梅说,他们三人在今天开庭的20多分钟内一直戴着手铐,法官宣读完判决书后,三人一起表示“不服判决,要求上诉”。她说,她和高世福的姐姐和妈妈、张春琼的丈夫等30多名村民出席了旁听,他们听到判决后都哭了,高喊着“支持上诉”。另外,当时还有70多名村民欲进入法庭旁听,但被法院拒之门外。

“许坤是清白无辜的”,冯广梅说,他“不明不白地被推到被告台上,判4年徒刑,还罚款20万,这样的结果太沉重了。他们(当地政府)不把我们百姓当人看,我们贫民百姓没有法理可讲。”

白虎头村村民代表高剑波说:“政府对许坤、高世福和张春琼指控的罪名,完全是莫须有的,我们当然不服。”

2006年,当地政府为发展旅游项目大肆进行圈地强拆。多年来,许坤、高世福和张春琼及其他村民一直不断地进行抗争。有些村民接受了当局的补偿方案,但其他村民则认为赔偿不足,继续抗争。

2009年和2010年两年中,白虎头村村民与地方警察发生过数次暴力冲突。此案一直受中外媒体高度关注。

2010年5月8日,当局出动了数百名警察和联防队员,包围了许坤的家,后见许坤决心抗争到底,遂于9日晨撤出现场。许坤随后逃离了家,但5月14日被警方拘捕。


欲了解更多有关许坤白虎头村案的消息,请参阅:

错误 | Human Rights in China 中国人权 | HR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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