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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海波被判8年 律师指审判程序不对

2012年11月05日

2012年10月31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秘密开庭,判处政治异议人士、振华会创始人曹海波有期徒刑八年。

曹海波因创办倡导三民主义的振华会,在网上呼吁宪政民主,于2011年10月21日被云南昆明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带走;2012年5月22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同一罪名对该案进行了不公开审理。一年多以后,他被当局以更重的“颠覆罪”判刑。

11月2日,曹海波的律师马晓鹏告诉中国人权:“曹海波和家属都没有收到判决书,也没有收到宣判通知,整个过程都不清楚。”马律师表示,他不清楚为什么案件5月开始审理,到现在才宣判。他认为“这个审判程序肯定是不对的”。他不清楚曹海波是否会上诉,“要到下星期见到他时才能知道他的意见”。

中国人权上周多次试图联系曹海波的妻子张念,但她的电话不是一直无人接听,就是提示说“您拨打的号码不存在”。这显示她可能已经被当局监控。

曹海波今年27岁,江苏盐城人,于2010年建立了以民主宪政为宗旨的网络平台“振华会”,并创建了二三十个QQ群,宣传三民主义、讨论社会热点问题。

 

欲了解更多有关曹海波的消息,请参阅:

错误 | Human Rights in China 中国人权 | HR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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