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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安非法关押被劳教的维权人士

2013年01月07日


毛恒凤

上海维权人士毛恒凤去年10月被刑事拘留,并于当月被决定劳教,但其后却一直被关押在看守所,家属迄今已三个多月无法与她联系。家属呼吁当局立即把毛恒凤转入劳教场所,或允许她保外就医。

毛恒凤的丈夫吴雪伟告诉中国人权:毛恒凤于2012年10月30日被决定劳教一年六个月后,次日即获上海市杨浦区看守所签发的《释放证明书》,但她至今仍被羁押在杨浦区看守所,不允许家属探视。看守所说是因为没有劳教所愿意接收她;而上海市劳教当局指看守所未将毛送过去。

吴雪伟表示:按照当局劳动教养的规定,被劳教人员应该被转移到劳动教养管理场所实施劳教,而毛恒凤从2012年10月2日被刑事拘留关押在杨浦区看守所,至今已三个多月。按照劳动教养的规定,家属可以会见被劳教人员;有居住条件的,还允许夫妇同居。劳动教养人员家属送去的衣物和食品,一般也不应受限制。

吴雪伟说:毛恒凤于2012年9月30日在北京上访时被抓回上海,10月2日上海闸北公安分局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为由对其刑事拘留,羁押在上海市杨浦区看守所。10月30日,上海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以“扰乱社会治安秩序”为由决定对她劳动教养一年六个月(见中国人权简讯对毛恒凤的劳教决定书),并于同日签发《劳动教养执行通知书》,但其后她却一直被关押在该看守所。

吴雪伟从2012年11月27日便向杨浦区看守所负责人提出会见毛恒凤的要求,但至今未获准,送东西也被拒收。毛的律师李柏光曾于11月26日在杨浦区看守所见到毛,毛告知她被单独关押在一无窗的小间里,因缺乏营养和本身有多种疾病,曾被送到上海监狱总医院治疗。

12月28日,吴雪伟向上海市人大、公安局、检察院等部门提出要求,希望尽快将毛转到劳教所,以便家属探视,或根据毛的病情,允许其保外就医。

根据2002年4月12日中国公安部颁布的《公安机关办理劳动教养案件规定》第53条,公安机关“应当在《劳动教养决定书》送达被劳动教养人员之日起的一个月内,将被劳动教养人员投进指定的劳动教养场所执行”,而毛恒凤被决定劳教已经两个多月,却仍被关押在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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