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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将审议中国执行反歧视公约情况

2009年07月31日

下星期联合国将在日内瓦审议中国执行《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的情况。

联合国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对中国执行公约的审议将於8月7日和10日进行——此前不久,新疆发生了严重的民族冲突暴力事件,而且达赖喇嘛其时也正在日内瓦访问。

中国人权组织的成员将到日内瓦观察此次审议,并将向委员会的专家成员做一些非正式简报。

中国当局一贯坚称中国实行的是平等发展和民族和谐的政策,但是,中国人权和许多非政府组织以及联合国的一些委员会却都指出了包括维吾尔族、藏族和蒙族在内的中国农村地区的少数民族,在获得平等的公民和政治权利以及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方面所面临的严重问题。

中国人权作为非政府组织向委员会递交了一份对中国政府执行公约情况所作的评估和建议报告(见链接),提出了旨在解决维族、藏族和蒙族族人所受不平等对待问题的建议。中国人权的报告还强调了中国的户籍制度问题。这一制度根据农村居民和农民工其与生俱来的农村出身使其长期处於不利的社会地位。中国人权认为,户籍制度是一种基於世系的歧视形式,而这一点是被公约所禁止的。

中国人权敦促委员会向中国政府施压,以使其:

  • 提供有意义的统计数字,说明在中国少数民族地区的民间抗议活动中逮捕、拘留和判刑的情况,并提供在那些地区的经济发展中成本和利益的分配比例的分类数字;
  • 提供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农村居民享受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以及确保农村居民平等享受这些权利所采取措施的更全面的信息;
  • 至少采用符合国际法的明确禁止基於种族、肤色、世系或民族或人种歧视的对种族歧视的定义。

委员会在对中国执行公约的情况进行审议后将发表结论性意见,其中包括如何进一步执行公约的建议。

委员会由18位独立专家组成,他们的工作是监督公约各缔约国的执行情况。作为公约缔约国,中国必须向委员会定期报告其以一切适当手段毫不拖延地为实行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的政策做出的努力。委员会上一次对中国的审议是在2001年。


欲了解更多有关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的消息,请参阅:

错误 | Human Rights in China 中国人权 | HR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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