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上午,湖南中国民主党成员谢长发被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成为近年来被判刑最重的异议人士之一。谢长发的弟弟和六位友人旁听了法院的宣判。
宣判持续了30分钟,其间,谢长发一直戴着手铐,庭上没有发言机会,看上去很憔悴。谢长发的弟弟表示要为哥哥上诉。谢长发的律师马纲权表示,法院今天的判决是违法的。他说,组党、集会是中国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按程序组党不是“颠覆国家政权”。
谢长发现年57岁,因组建“中国民主党湖南筹委会”,撰写《中国民主党宣言》和《驳“枪杆子里面出政权”反对谬论》等文章,以及筹划召开中国民主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而於2008年6月被长沙市公安当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被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2009年4月28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对其案进行了一审。
中国人权吁请国际社会严重关注这一近年来仅见的重判案例。谢长发仅仅因行使中国宪法规定公民应享有的言论、结社自由的权利,就被处以重刑,这是中国当局蔑视和践踏中国宪法的又一典型案例。中国人权敦促有关当局尽快纠正这一错误,切实保证公民享有宪法赋予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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