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中国政治及宗教受难者后援会授权中国人权发布其2010年度「六四抗暴者子女成长基金」获得者名单及情况简介。
2010年6月16日,“中国政治及宗教受难者后援会”宣布从2010年起,设立年度“六四抗暴者子女成长基金”,向经济困难的“六四”抗暴者的子女颁发助学金和奖学金。该基金为帮助那些因为1989年六四活动而被判处多年监禁、出狱后生活困难艰辛的“六四”抗暴者,尤其是帮助他们的子女因在就学期间,因政治和经济原因所遭受的不公平待遇,甚至面临失学的危险。
“中国政治及宗教受难者后援会”成立於2005年3月24日,是在澳大利亚注册的非政府、非营利性人道主义组织, 旨在帮助中国境内被关押的良心犯、宗教犯。自成立以来,为多名生活贫困的系狱者或其子女提供经济资助,仅2009年12月至2010年2月,就救助了国内27位正在服刑、22位新近获释或长期遭受政治迫害且生活特别困难的的良心犯及宗教犯。
中国人权受权首发
为纪念“六四”21周年,2010年6月16日,“中国政治及宗教受难者后援会”宣布从2010年起设立年度《六四抗暴者子女成长基金》(规则详见此页,首发“维权网”网站已被破坏,链接无法打开),向生活困难的“六四”抗暴者子女颁发助学金和奖学金。截至到7月31日,共收到19份申请,评审小组根据基金规则中公告的评选原则对申请人情况予以核实和评选,经评委评议,7名抗暴者子女获得助学金,2名抗暴者子女获得奖学金。由於北京是“六四”抗暴的重灾区,故“后援会”决定给予北京的5名生活极度困难的申请者子女(均为学龄前儿童)鼓励金。对於未能获得前面三项救助的申请者,评委均回覆邮件说明理由并表示了歉意。获奖学金、助学金及鼓励金者的资助款项已全部发放到位。
1、宋XX(宋士辉先生之子,北京市XX小学一年级学生)
2、毛XX(毛国良先生之女,浙江省XX中学初三学生)
3、汪X(汪永禄先生之女,北京市XX小学五年级学生)
4、张X(张福坤先生之女,北京市XX中学高二学生)
5、张X(张明先生之子,四川省XX小学四年级学生)
6、孙XX(孙彦财先生之女,北京市XX小学三年级学生)
7、邵XX(邵凌才先生之子,XX高校学生)
1、马X(马国春先生之女,北京市XX小学二年级学生)
2、姜XX(姜春元先生之子,XX高校学生)
1、宋士辉先生:1970年出生,北京市人,捕前无业。1989年6月4日,宋士辉先生与数百名抗议六四屠杀的市民在北京市东城区美术馆十字路口拦截一辆警车,缴获电警棍一根。1989年6月14日被捕,当年11月被以“流氓罪”、“抢劫罪”判刑11年。1998年1月15日出狱,长期无业,家庭生活十分艰难。
2、毛国良先生:1959年出生,浙江省宁波市人,捕前系浙江教育学院学生。毛国良先生积极参加八九民运,抗议六四屠杀。1989年6月18日,在“专升本”的毕业典礼上被捕,随后被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1993年因中国申办奥运会获提早释放。出狱后的10馀年里,毛国良先生以教书为生,因政治原因屡遭辞退,生活无保障。
3、汪永禄先生:1968年出生,北京市人,捕前无业。1989年6月4日晚11时,汪永禄先生与朋友一起在朝阳区红庙拦截戒严部队军用卡车,缴获五四式手枪4把,并从坦克上缴获机枪子弹22发。1989年6月15日被捕,当年9月被以“抢夺枪支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1998年3月出狱,一直无业,全家三口仅靠其妻子每月1000元的打工收入维持,生活极为贫困。
4、张福坤先生:1959年出生,北京市人,捕前无业。1989年6月4日凌晨2时许,张福坤先生与众多市民在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十字路口拦截数辆戒严部队军用卡车,并放火点燃其中一辆。1989年6月18日被捕,当年12月被以“放火罪”判处无期徒刑。2006年出狱,一直无业,其妻子最近下岗,家里生活极为贫困。
5、张明先生:1969年出生,四川省成都市人,捕前系西北大学中文系学生。张明先生积极参加八九民主运动,六四屠杀事件发生后组建政治性社团,继续从事反抗活动。1990年3月被捕,被以“反革命集团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1998年出狱,从事过许多职业,包括摆地摊,开无照经营的出租车。目前靠写稿为生,勉强餬口。
6、孙彦财先生:1966年出生,北京市人,捕前系北京市大兴县旧宫乡旧宫村农民。1989年6月3日晚11时许,孙彦财先生与众多农民一起,在旧宫乡集贤村西北侧公路拦住一辆戒严部队的装甲车(车内有12名官兵),捣毁其外部设施。1989年6月4日凌晨被捕,当年12月被以“抢劫罪”判处无期徒刑。2006年出狱,偶尔干些杂工,其妻子无业,生活极为贫困。
7、邵凌才先生:1962年出生,山东省邹县人,捕前系山东济南第一机床厂教育处职工学校教师。1989年6月6日,邵凌才先生在济南市有数千人参与的公开集会上发表演说,抗议六四屠杀。1989年6月19日被捕,1990年初被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1993年出狱,因官方规定,终身不允许从事教学工作,只能四处打零工,艰难维持生计。几年前眼疾加重,几近失明。其妻子在济南某纺织企业工作,在企业濒临倒闭的情况下被迫内退,每月仅领生活费300多元,目前家庭生活极为贫困。
8、马国春先生:1959年出生,北京市人,捕前系首都钢铁公司第二建筑公司工人。1989年6月4日凌晨7时许,马国春先生与许多市民一道在屠杀最惨烈的西长安街木樨地截住一辆装满武器的军车,市民们将武器装备予以捣毁。马国春先生从车上拾得3枚催泪弹后,继续向西行至公主坟交通中队门口,看见一队满载戒严部队军人的军车正朝天安门方向行驶,忧心坚守在天安门广场上的学生的安全,当即引燃3枚催泪弹掷向军车,结果被当场拘捕。1989年9月,被以“流氓罪”、“抢劫罪”判处11年有期徒刑。1999年出狱,一直靠打零工为生,其妻子长期无业,家庭生活极为贫困。
9、姜春元先生:1958年出生,山东省青岛市人,捕前系青岛味精厂工人。1989年民运期间,姜春元先生多次在青岛市政府前和繁华闹区演讲,六四屠杀事件发生后,到海洋大学宣传抗暴方式,被门卫截留、逮捕。此后被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关押在莱西北墅监狱。1992年底出狱,从事过多种职业,目前无任何经济来源,家庭生活十分艰难。
后援会决定:对生活极度困难的5名北京申请者的子女(学龄前儿童)给予鼓励金,每人600澳元。
鼓励金获得者及家长情况简介:
1、张群先生之女(2岁)
张群先生:1970年出生,捕前系北京西郊冷冻食品厂临时工。1989年六四事件后因“放火罪”被判处无期徒刑,2003年4月出狱,2005年结婚,目前全家三口的经济来源靠其妻子每月1000元人民币的打工收入,生活一直十分贫困。
2、张保群先生之女(6岁)
张保群先生:1966年出生,捕前系北京市第一皮鞋厂工人。1989年8月23日被以“放火罪”判处无期徒刑,2003年4月25日出狱,2004年结婚,女儿出生后被确诊为先天性心脏病,2008年动手术,其妻子一直在家照看孩子,张保群本人打些零工,每月收入六、七百元,家庭生活一直十分贫困。
3、於文先生之女(4岁)
於文先生:1967年出生,捕前无业。1989年6月9日被捕,后以“流氓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2000年6月8日出狱,2005年结婚,家庭生活一直十分贫困。
4、许宁先生之子(2岁)
许宁先生:1972年出生,1989年6月4日,为抗议戒严部队屠杀平民,在北京北二环路鼓楼桥烧毁戒严部队军用卡车一辆,后被以“纵火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1997年10月出狱,2008年结婚,家庭生活一直十分贫困。
5、张宝生先生之女(3岁)
张宝生先生:1974年8月31日出生。1989年8月24日被捕,1990年8月被以“反革命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合并执行15年。2000年8月出狱,2003年结婚,其妻子一直在家带孩子,想送女儿去幼儿园,但无经济能力,目前一家三口的经济来源仅靠张宝生先生每月1000元的打工收入维持,生活一直十分贫困。值得一提的是,张宝生先生是当年北京被捕的年龄最小的六四抗暴者,被捕时尚不满15岁。
“六四抗暴者子女成长基金”评审小组
中国政治及宗教受难者后援会
2010年8月26日於澳大利亚悉尼
附:
中国人权被授权首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