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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三位因呼吁官员公示财产被逮捕的维权人士之一的刘萍的女儿说,尽管六位律师在10月28日新余渝水区法院上午开庭时,表现出很强的依法辩护能力,但在下午的庭审中,法庭为避免回答律师提出的问题,竟然剥夺了他们的提问权。在此情况下,被告和他们的家属认为律师无法正常地进行辩护,被告将不会得到公正的审判,为此三位被告和其家属解除了对六位律师的委托。
刘萍、魏忠平、李思华案的六名辩护律师发表声明指出,鉴于合议庭对“追加起诉”法律概念的适用存在重大的错误,鉴于检察机关正在对律师们控告三名合议庭法官涉嫌超期羁押的违法问题进行调查,而合议庭对律师要求涉嫌违法的法官回避的申请不予准许;三名被告人认为合议庭不能严格依照法律的规定审理案件,律师的辩护工作已无法起到应有的作用,因此当庭决定解除了对律师的辩护委托。律师们再次呼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率先尊重和恪守法律,立即解决对三名被告人的超期羁押问题,并依法处理被告人的回避申请。
消息来源告诉 中国人权 ,10月28日,上海警方抓走了近百位要求警方说明维权人士沈勇死因的抗议人士。
消息来源告诉 中国人权 ,江西因呼吁官员公示财产而被逮捕的 刘萍、魏忠平、李思华 案,10月28日庭审第一天因新余市渝水区法院法庭未能保障律师为被告辩护的权利,被告人和家属已经解除对律师的委托以示抗议;法庭休庭直至被告委托新的律师。
这是张贴在律师庞琨博客上的对10月14日在江西新余渝水区法院召开的刘萍、魏忠平、李思华案庭前会议的记述。7月2日,要求官员财产公示的刘萍、魏忠平和李思华被以“非法集会”罪起诉——4月21日,他们曾呼吁官员财产公示和释放政治犯。9月23日,刘萍和魏忠平被追加两项罪名。这篇文章讲述了与会的辩护律师要求法院对为什么没有在7月2日受理案件后三个月内开庭或结案,以及重新计算审理期限的法律依据,尤其是没有释放未被追加罪名的李思华做出解释等过程。律师们还讲述了他们根据《刑诉法》第28条要求法官回避,但被主审法官以“不符合法律的规定”为由驳回的过程。
日前,215位上海维权人士联署公开请愿书,敦促联合国不要选中国成为由47个会员国组成的人权理事会成员。参加联合国大会的各会员国将于11月12日举行这一 选举 。
286位包括律师在内的中国各地公民签署了这份呼吁书,敦促司法部和各地司法局恢复包括唐吉田在内的38位律师的执业权,保证他们不受干扰地执业。呼吁书说:“我们这个社会需要更多的良心律师为弱势群体代言、不畏强权依法执业,捍卫人权坚守良知与正义。”这一签名活动将持续到2013年10月30日。
“鞋子合不合脚,只有自己知道。”中国代表团今天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各会员国对中国进行第二次普遍定期审议的最后发言时这样说,称:“中国的人权状况如何,最有发言权的是中国人民。”
维权人士郭飞雄(杨茂东)的律师向广州市天河区检察院提出控告,控告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分局局长和天河区看守所所长利用公职多次拒绝律师会见当事人,并超期非法羁押当事人,已构成滥用职权罪、利用职权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罪及利用公职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要求该院立案查处。
一年来,中国政府不断加紧打压中国要求对政府更大问责和公民参与的人士。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将于10月22日在日内瓦接受联合国第二次对中国人权记录的普遍定期审议。稍后,中国还将竞选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席位。改选将于11月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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