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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司法界知名人士:中国必须尊重律师人权

2017年01月23日

2016年1月18日,来自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的资深律师、法官和法学家曾致信英国《卫报》(the Guardian),对中国以前所未有的规模打压刑事辩护律师和人权律师的行动表达深切忧虑。该行动始于2015年7月9日当晚,律师王宇和包龙军夫妇与其年仅16岁的儿子被强迫失踪;最新事件包括律师李春富从500余天的秘密监禁中获释后,出现严重精神失常迹象,身体也受尽折磨。

从2015年7月9日至今,共有数百位律师、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及其家属遭到恐吓、拷问、作为犯罪嫌疑人被拘留、蒙冤入罪和被强迫失踪。

我们作为律师、法官和法学家,特此再次联名写信,继续对中国国内这一事态的后续发展表达严重的关切,尤其是我们在2016年1月18日信件中提及的律师和律师助理,以及与他们关系密切的一些同事、支持者和家属所遭受的待遇。

我们对我们所观察到的以下情况表示担忧:

• 中国当局仍继续否认并阻止几位被秘密监禁并面临审判的被拘留人会见其指定律师(包括李和平王全璋谢阳和李春富——谢阳和李春富近期才获准会见律师)。

• 据报道,狱警对被拘留人施以身体暴力:谢阳律师在2017年1月的笔录中揭露了多种酷刑手段,包括殴打、坐“吊吊椅”、被多位狱警同时用香烟熏脸、剥夺饮食和睡眠、不准接受医务救治、基本个人卫生得不到保障、受到死亡威胁,以及被当局长时间轮番审问。据报道,2017年1月23日,李和平和王全璋律师遭受酷刑,被电击至昏迷。

• 被拘留人害怕受到不得当的医务救治(有资料显示李春富收到了“高血压”药,而根据独立诊断结果,他的血压为正常)。

• 当局声称由拘留人或其家属指定的律师被“解除”律师委托,由当局选择的律师代替(例如,李和平就有此遭遇)。

• 一些被拘留人被以子虚乌有的犯罪指控和定罪遭到司法迫害,如“颠覆国家政权”、“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等其他破坏国家安全和扰乱公共秩序的罪名(例如,2016年8月,周世锋因颠覆罪被判七年有期徒刑)。

• 当局虽然声称一些被拘留人(包括王宇、包龙军夫妇及律师助理赵威)从拘留所被“释放”回家,但却严密监视他们,并杜绝其与朋友和同事来往。

• 官方媒体发布被拘留人自证其罪和放弃权利的书面、口头或视频声明,而这些声明显然是当局迫使被拘留人所为(例如,张凯律师就有被迫作出此类声明,后来被他撤回)。

• 当局向被拘留人的配偶、兄弟姐妹、孩子和父母施压,以迫使被拘留人认罪及承认过错(例如,当局通过歪曲事实的手段获取了李春富和李和平律师父母的视频声明)。

• 被拘留人家属还遭受了其他形式的迫害:例如,李和平、王全璋、谢阳和谢燕益的妻子都遭受了警察的监控和骚扰;李和平和王全璋的孩子在警方施压下无法正常入学;当局还向王全璋和谢燕益家人的房东施压,让房东将其赶出住所。

• 通过媒体报道和当局发布的视频片段等资料败坏被拘留人的名誉,将他们描述为罪犯和全民公敌。

此外,人权律师江天勇于2016年11月21日失踪,随后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刑拘。江天勇律师是先前已被拘留人士的同事和朋友,他曾被强迫失踪并且受过至少两次酷刑;他的身体仍然十分虚弱,与之前遭受的酷刑不无关系。外界对他的人身自由、免受酷刑和公平受审的权利再次受到侵犯表示严重关切。

我们继续特别关注在此前已经被迫失踪或被刑拘时失踪并被施以酷刑的人士。他们包括李和平和他的弟弟李春富、王全璋、江天勇以及张凯(张凯于2016年8月底撤回了他的放弃权利声明)。

习近平曾多次表示,中国是“依法治国”的国家,“每个(共产)党政组织、每个领导干部必须服从和遵守宪法法律,不能把党的领导作为违法宪法法律的‘挡箭牌’”。然而,上述的种种事件却越来越明显偏离了这些承诺。

中国签署并批准了《联合国反酷刑公约》,也是《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签署国。中国当局对这些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施以拘留和被强迫失踪的行为违反了中国的国际义务以及中国本国的刑法和宪法原则。这些行为还违反了联合国《关于律师作用的基本原则》《人权维护者宣言》以及《保护所有遭受任何形式拘留或监禁的人的原则》。

中国要想成为名副其实的“国际社会中负责任的利益攸关方”以及“受人尊敬的全球超级大国”,就必须履行其遵守国际公约和人权的国际承诺。因此,我们敦促中国政府:

• 务必释放那些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被拘留或逮捕的律师及其他被一并羁押的人士。

• 保障所有被拘留、逮捕或以其他形式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律师的权利。

• 明确告知被强迫失踪人士的下落。

• 确保被拘留人的权利(包括获得充分医疗救治的权利)得到保障。

• 确保被拘留人及其同事在今后不受任何形式的控制,如:尾随和跟踪,暴力袭击,软禁,“被旅游”,“被喝茶”,刑事、行政或司法拘留,被强迫失踪,酷刑以及被强制送往精神病院。

我们将持续密切关注有关律师及工作人员的命运。

Dominique Attias 巴黎律师协会副会长,法国关注处境危险律师国际观察站秘书长

Robert Badinter 前法国司法部长,前法国宪法委员会主席

Gill H Boehringer 国际人民律师协会协调员,前澳大利亚麦夸里大学法学院院长

Laurence Bory 国际律师协会会长

Edgar Boydens 前布鲁塞尔荷兰语律师协会会长,律师无国界协会主席(比利时)

Kirsty Brimelow QC 英国英格兰与威尔士律师协会人权委员会主席

Jean-Pierre Buyle 比利时法语及德语律师协会会长

Reed Brody 美国人权观察法律顾问兼发言人

David Collins 美国律师基金会主席(2014-2016年)

Alexandre Couyoumdjian and Virginie Dusen 法国亚美尼亚律师及法学家协会共同主席

Elizabeth Evatt 澳大利亚勋章获得者,前澳大利亚法律改革委员会主席,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委员,现任国际法学家委员会委员

Pascal Eydoux 法国全国律师协会会长,法国关注处境危险律师国际观察站主席

Carlos Fuentenebro 西班牙比斯开省律师协会会长

Ruthven Gemmell 欧洲律师和法律协会会长

Sonia Gumpert 西班牙马德里律师协会会长

Patrick Henry 欧洲律师和法律协会人权理事会主席,律师无国界协会比利时分会副主席

Asma Jahangir 法学家,巴基斯坦最高法院律师协会会长,巴基斯坦人权委员会创始成员

Grégoire Mangeat  瑞士日内瓦律师协会会长

Michael Mansfield QC 出庭律师,英国伦敦城市大学教授

Andrea Mascherin 意大利全国律师协会会长

Juan E Mendez 人权法教授,前联合国反酷刑特别调查员(阿根廷,2010-2016年)

Marcus Mollnau  德国柏林律师协会会长

Manfred Nowak 奥地利维也纳大学国际法与人权教授

Victoria Ortega Benito 西班牙全国律师协会会长

Christophe Pettiti  法国巴黎律师协会人权中心秘书长

Stuart Russell 澳大利亚前行政法官

Clive Adrian Stafford Smith 英国人权律师

David J Scheffer 前美国战争罪行问题无任所大使,美国西北大学法学院法学教授兼国际人权中心主任

Rechtsanwalt und Notar Ulrich Schellenberg 德国律师协会会长

2017123

——转自卫报中国人权翻译

中国人权双周刊》第201期,2017年1月20日—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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