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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婦女毛恒鳳因超生災連禍接,屢關精神病院現又勞教並遭禁閉虐待

2004年10月05日

中國人權新聞稿

上海婦女毛恒鳳因超生災連禍接,屢關精神病院現又勞教並遭禁閉虐待。

上海人權活動人士向中國人權呼籲,關注和救援因超生問題上訪正被勞動教養、處境危難的上海婦女毛恒鳳。該知情人士說毛恒鳳現遭受禁閉等殘酷虐待、她的全身都被繃帶綁住並吊起,還被施加跺踩肚子等毒打,而且警方專門指派了兩名犯人看管她。

知情人士介紹毛恒鳳原是上海制皂廠職工,她1988年“計劃外”懷了第二胎,廠裡官員強迫她流產時發生衝突,廠裡把挺著大肚子的毛恒鳳捆綁起來,將她關入精神病院並強行注射藥物。毛恒鳳後來雖然堅持生下了孩子,但是遭到廠方違反勞動法的開除。

毛恒鳳因此向上海市勞動仲裁機構申訴,上海市勞動仲裁機構同意廠方的除名違反勞動法,因而撤銷了制皂廠開除毛恒鳳的決定。制皂廠不服仲裁而向上海楊浦區法院起訴。楊浦區法院審判長任大連對又懷上第三胎7個月的毛恒鳳說:“你去打胎,就判你贏。”毛恒鳳不得已打胎並造成大流血後,審判長任大連的判決卻是:“毛違反計劃生育,工廠的除名決定應予維持。”

毛恒鳳為了爭取自己的工作權利和其他權益,開始了長達15年的申訴上訪的漫漫之路,期間她多次被關入精神病院和遭到警察拘禁。雖然精神病院對毛恒鳳的鑒定是“具備行為能力”,但她在被強制送往精神病院和鑒定期間,遭到“雙腳倒拖,頭著地,硬拉”和電擊治療等,備受各種虐待和屈辱。毛恒鳳屢屢到北京向國務院和最高法院申訴,結果不僅全被駁回或不予立案,而且常常都是被北京或上海警察抓住遣送回家。毛恒凤不足16歲的女兒也曾遭到警察關押,逼迫她們交待誰在毛恒鳳的衣服上寫下了“抗議非法拘禁、反對司法腐敗、反對違法行政、依法保障人權”的抗議文字。由於毛恒鳳堅持不懈地上訪申訴,上海市公安局在2004年4月,將毛恒鳳凤抓起來並宣佈勞動教養一年零六個月。

中國人權反對以強制墮胎和其他懲罰措施執行計劃生育政策,譴責中國政府用任意羈押的手段鎮壓上訪維權的民眾。上海警方無視未成年人的權益,任意強行審訊毛恒鳳的女兒,也嚴重違反聯合國有關保護少年兒童的公約和條約。為此,我們強烈要求中國政府結束勞動教養等任意羈押制度,恢復毛恒鳳的人身自由和保證毛的未成年孩子的權利。

中國人權主席(President) 劉青(Liu Qing)
中國人權發佈的報告、聲明、新聞和其他正式文件,統一由中國人權紐約總部發佈。上述文件經由下列二人中任何一人簽名有效:劉青(主席)、Sharon Hom(執行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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