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愛的溫家寶總理:
每當看到您為國家富強鞠躬盡瘁、為人民幸福勞碌奔波、為人民苦痛憂愁傷悲,我總是非常的感動!您是人民的兒子,您熱愛祖國母親,您是人民的好總理,您深受人民愛戴和擁護!我們也從您身上,看到了國家和民族的希望!您是人民的福祉。在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您特意提到了將在任期內促進司法公正。我真切的希望您在看到我的來信後,能重視司法不公帶給我及我的家庭的巨大傷害!
事件起因於一次送站,和車站檢票人員發生的一起小小衝突及我們為維權而進行的一次不經意的投訴,自從2008年12月9日開始,一場噩夢便從天而降!直到現在,這場噩夢還在我們家人的頭頂籠罩著。也就是這一天,我愛人北京女律師王宇被天津鐵路公安處西站派出所的民警從家中帶走,10日拘留,23日以涉嫌重傷害批捕。在歷經10個月又兩天記303天的審判,2010年3月26日,法院認定王宇有罪,強行判處有期徒刑3年。通過這起明顯的人為製造的冤假錯案,我對我們的黨產生了懷疑,對我們國家的未來產生了動搖!請您也設身處地想一想:如果維護法律公正和權威的執法者利用法律製造罪惡加害於人民,這個國家還會有救嗎?這裡的人民還會幸福嗎?這個社會還會和諧嗎?
我們家人懷著無比的憤怒和悲痛到上級政府機關、司法機關奔波一年多,得來的卻是硬行判決的結果,所以,我不得不給您這這封信。如果社會真的沒有公正、如果真是官逼民反,如果事情還是得不到公正的解決,那麼也許社會上又會發生一起楊佳式的悲劇!
事件的本質是什麼呢?北京的一名女律師因與天津鐵路西站檢票人員發生糾紛而遭圍攻,隨後對處理糾紛的鐵路派出所有意見,到其上級公安督查機關進行了投訴,結果遭至打擊報復!
在鐵路公安部門違法偵查、製造偽證、隱瞞事實和真相,而鐵路檢察部門則和他們串通一氣,顛倒黑白,助紂為虐,繼續違法辦案的情況下,在違法超期羈押(其羈押天數已達一年零五個多月)各部門已然騎虎難下的情況下,鐵路法院礙於部門和系統利益,枉法裁判,悍然炮製了一起冤假錯案,在四次開庭事實皆已真相大白的情況下,法院卻冒天下之大不韙,將一個飽受迫害的弱女子判處三年有期徒刑!引起社會嘩然!就連羈押王宇的看守所有關人員,都對這樣的判決感到震驚。以至於他們都尊稱王宇為“江姐”!下面可以摘取當事人辯護律師提出的上訴狀部分內容予以證明:
……
上訴人因被指控故意傷害一案,不服天津鐵路運輸法院2010年3月26日(2009)津鐵刑初字第88號刑事附帶民事判決(以下簡稱原判),現提起上訴。具體理由如下:
原判無視事實、無視法律,對本案事實進行了強行錯誤認定,主要表現如下:
1、西站派出所隱瞞了2008年5月4日對上訴人最初始、最真實的調查筆錄、現場勘驗筆錄、現場監控錄像,原判卻聽之任之。
2、原判隱瞞了張格非5月6日、張家威5月10日的初始證言。
3、原判隱瞞了法大法庭科學技術鑑定研究所出具的法大(2010)醫鑑字第101號法醫鑑定意見書的鑑定結論——“無法明確被鑑定人張格非右耳感音神經性聾外傷的形成機制”。
4、原判非法摒棄了辯護人提供的真實證據。
5、原判強行非法採用了西站派出所制作的本案全部無效證據和騙取上訴人簽字的所謂“供詞”。 ……等等
……..
讓我們憤怒的是:當法律做為公權力被集體濫用,用以制裁違法犯罪的法律規定和條文被執法者作為工具製造冤假錯案,他凸顯的是可怕的腐敗、墮落和醜惡,是駭人聽聞、令人髮指的對國家法制體系的破壞,是對國家法制權威的嘲弄和蔑視,是對社會主義法制的公然挑釁和踐踏!一個律師,一名法律工作者竟遭顛倒黑白的誣陷,可見誣陷者的窮凶極惡和喪心病狂!天理昭昭,我們相信黨中央、國務院必將懲惡揚善,捍衛國家法律尊嚴與權威,將真相大白於天下,嚴懲那些十惡不赦的執法犯法者!
此案在一審未結束時,天津鐵路運輸法院副院長就聲稱審判結果將是上級院意見。因此,我們的二審上訴毫無意義,我們只能在法律的規則中進行無助而無奈地奔走。但我們在一次一次的上訪、投訴和舉報中,卻遭受了太多的應付、推托和冷漠,萬不得已,我們家人將最後的希望寄託在您身上,期望您在百忙之中過問此事,懲治這一群執法犯法、殘害百姓的司法蛀蟲,還我們老百姓安寧的生活!
“公平正義比太陽更有光輝”---我深深的記住了您的這句話……
此致!
祝請您保重身體!
王宇家人含淚鳴冤
包龍軍(王宇的丈夫)電話:13701260332
2010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