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權獲悉,浙江異議人士、網絡作家吳高興日前被警方以“損壞國家機關信譽”為名傳訊。
浙江省臨海市公安局的警察於2009年2月22日下午1點搜查了吳高興的家,抄走了他的電腦,然后將他帶到公安局,對他傳訊了8個小時,主要針對他最近在海外發表的3篇文章。吳高興於當晚9點獲釋。臨海市公安局對吳高興的行政處罰包括,沒收他3篇文章的稿費共1200元人民幣,另罰款3000元人民幣。
以下為吳高興發表的3篇文章簡介:
“就在本月上旬聯合國對中國的人權狀況進行普遍定期審議時,中國政府曾堅決表示,中國不存在新聞檢查。但是,一名網絡作家僅僅因為批評政府就受到當局的懲罰,這本身就說明中國存在著新聞檢查”,中國人權執行主任譚競嫦指出:“這種做法破壞了受中國憲法保護的公民向政府和官員‘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
1989年以來吳高興一直直言不諱地批評中國政府。1989年6月7日,“六四”鎮壓后第3天,他在浙江台州組織了抗議政府鎮壓的游行。他於1989年9月被以“反革命宣傳罪”判刑2年。1994-1996年期間,他因呼吁為“六四”平反,被當局拘留關押10多次。吳高興也是《零八憲章》的簽名人。
吳高興表示,他現在生活很艱難,沒有錢交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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