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Skip to navigation

異議人士、網絡作家因發表批評文章被傳訊

2009年02月23日

中國人權獲悉,浙江異議人士、網絡作家吳高興日前被警方以“損壞國家機關信譽”為名傳訊。

浙江省臨海市公安局的警察於2009年2月22日下午1點搜查了吳高興的家,抄走了他的電腦,然后將他帶到公安局,對他傳訊了8個小時,主要針對他最近在海外發表的3篇文章。吳高興於當晚9點獲釋。臨海市公安局對吳高興的行政處罰包括,沒收他3篇文章的稿費共1200元人民幣,另罰款3000元人民幣。

以下為吳高興發表的3篇文章簡介:

  1. 《公平優先、效率開路、兼顧平均》,發表在中國人權電子刊物《人與人權》2008年10月號上。文章批評中國政府20年來片面強調經濟發展效率,忽視了社會公正,從而導致貧富差距的擴大。
  2. 《以金錢求穩定者,其穩定必因金錢而崩潰》,於2008年12月下旬發表在香港《蘋果日報》上。文章批評中國政府打壓《零八憲章》。(《零八憲章》呼吁在中國進行政治改革,已有8000多人簽名。)
  3. 《“陽光工資”怕陽光》,發表在《北京之春》雜志2009年1月號上。文章批評政府以不公開方式給國家公務員提高工資,使政府提倡的廉政建設成為一句空洞的口號。

“就在本月上旬聯合國對中國的人權狀況進行普遍定期審議時,中國政府曾堅決表示,中國不存在新聞檢查。但是,一名網絡作家僅僅因為批評政府就受到當局的懲罰,這本身就說明中國存在著新聞檢查”,中國人權執行主任譚競嫦指出:“這種做法破壞了受中國憲法保護的公民向政府和官員‘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

1989年以來吳高興一直直言不諱地批評中國政府。1989年6月7日,“六四”鎮壓后第3天,他在浙江台州組織了抗議政府鎮壓的游行。他於1989年9月被以“反革命宣傳罪”判刑2年。1994-1996年期間,他因呼吁為“六四”平反,被當局拘留關押10多次。吳高興也是《零八憲章》的簽名人。

吳高興表示,他現在生活很艱難,沒有錢交罰款。


欲了解更多有關中國接受普遍定期審議《零八憲章》的消息,請參閱:

錯誤 | Human Rights in China 中国人权 | HRIC

錯誤

網站遇到非預期錯誤。請稍後再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