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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維權人士譚作人被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5年

2010年02月09日

2010年2月9日,因調查四川地震“豆腐渣”校舍導致學生死亡的維權人士譚作人,被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當局拒絕譚作人的妻子和女兒旁聽審判。譚作人的律師表示,譚當庭表示不服判決,將提出上訴。據消息來源轉述,譚作人在離開法庭時高聲說:“為家鄉人民坐牢是我的光榮。”

譚作人是四川環保人士和作家。2008年5月12日汶川大地震後,譚作人和謝貽卉歷時3個月對地震中因“豆腐渣”校捨死亡的學生情況進行調查,並於 2009年3月在網上發表了《公民獨立調查報告》。3天後,他被成都警方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刑事拘留。但是,檢方起訴書對譚作人的指控並未提及 他對地震所作的調查,而是列舉他在2007年寫的有關1989年民主運動的文章,為紀念“六四“20週年而舉行的義務獻血活動,以及接受海外媒體有關四川 地震的採訪。

2009年8月12日,成都中級法院開庭審理譚作人案。著名藝術家艾未未專程前往成都準備為譚作人案作證,遭成都警方毆打並被拘留11小時。法庭不允許任何證人出庭作證。庭審中,法官多次打斷辯護律師浦志強的發言,並不允許譚作人做最後陳述。

“又一位中國公民因為行使自己言論自由的權利而遭當局懲罰”,中國人權執行主任譚競嫦說:“對譚作人案的判決再次顯示,中國政府懼怕面對其“六四”鎮壓和導致無辜兒童死亡的腐敗現象所應負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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