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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荔蕻簡歷

2011年11月16日

照片由家屬提供

王荔蕻,北京市民,退休後從事維權活動,為人正直善良,樂於助人,在維權人士圈內有「大姐」之稱。她是各地網友聲援「福建三網友事件」的主要組織者之一,為此於2011年3月被當局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其案於8月12日由北京朝陽區人法院開庭審理;在將近一個月後的9月9日,法院作出有罪判決,判處王荔蕻有期徒刑9個月。

王荔蕻出身於軍隊老幹部家庭,文革中到陝北插隊落戶,目睹了社會底層民眾生活的艱難,返城後,在政府機關工作。八九學潮期間,她和許多機關幹部一道走上街頭,反腐敗,呼籲政治改革。她至今還保存著當年遊行時穿過的印有「自由萬歲」的衣服。六四後,她下海經商,2008年退休。

退休後,王荔蕻本可以過平靜安逸的生活,但她履行公民責任,從關心中國的女權問題開始,關注弱勢群體的命運,走上維權之路。她曾參與救助流浪北京街頭訪民的志願行動。雖然她患嚴重的腰間盤突出,需要金屬板護腰,但她仍不畏勞累地為社會不公的受害者提供幫助:先後關注過社會上的各種冤案並探望當事人,給他們募捐,製作發佈視頻。她為「福建三網民」奔走疾呼,曾連續九天每天給中共福建省委書記寫一封信,呼籲當局放他們回家過年。

在之前一次的被拘留期間(2010年末至2011年初),王荔蕻堅守良知,以詩明志。當局曾要求她寫保證書以換取自由,被她拒絕;她寫了《不作保證書》表達自己的心聲:「我是一個有良知的人,我不能保證面對苦難時保持沉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