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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三位因呼籲官員公示財產被逮捕的維權人士之一的劉萍的女兒說,儘管六位律師在10月28日新余渝水區法院上午開庭時,表現出很強的依法辯護能力,但在下午的庭審中,法庭為避免回答律師提出的問題,竟然剝奪了他們的提問權。在此情況下,被告和他們的家屬認為律師無法正常地進行辯護,被告將不會得到公正的審判,為此三位被告和其家屬解除了對六位律師的委託。
劉萍、魏忠平、李思華案的六名辯護律師發表聲明指出,鑑於合議庭對“追加起訴”法律概念的適用存在重大的錯誤,鑑於檢察機關正在對律師們控告三名合議庭法官涉嫌超期羈押的違法問題進行調查,而合議庭對律師要求涉嫌違法的法官迴避的申請不予准許;三名被告人認為合議庭不能嚴格依照法律的規定審理案件,律師的辯護工作已無法起到應有的作用,因此當庭決定解除了對律師的辯護委託。律師們再次呼籲新余市渝水區人民法院率先尊重和恪守法律,立即解決對三名被告人的超期羈押問題,並依法處理被告人的迴避申請。
消息來源告訴 中國人權 ,10月28日,上海警方抓走了近百位要求警方說明維權人士沈勇死因的抗議人士。
消息來源告訴 中國人權 ,江西因呼籲官員公示財產而被逮捕的 劉萍、魏忠平、李思華 案,10月28日庭審第一天因新余市渝水區法院法庭未能保障律師為被告辯護的權利,被告人和家屬已經解除對律師的委託以示抗議;法庭休庭直至被告委託新的律師。
這是張貼在律師龐琨博客上的對10月14日在江西新余渝水區法院召開的劉萍、魏忠平、李思華案庭前會議的記述。 7月2日,要求官員財產公示的劉萍、魏忠平和李思華被以“非法集會”罪起訴——4月21日,他們曾呼籲官員財產公示和釋放政治犯。 9月23日,劉萍和魏忠平被追加兩項罪名。這篇文章講述了與會的辯護律師要求法院對為什麼沒有在7月2日受理案件後三個月內開庭或結案,以及重新計算審理期限的法律依據,尤其是沒有釋放未被追加罪名的​​李思華做出解釋等過程。律師們還講述了他們根據《刑訴法》第28條要求法官迴避,但被主審法官以“不符合法律的規定”為由駁回的過程。
日前,215位上海維權人士聯署公開請願書,敦促聯合國不要選中國成為由47個會員國組成的人權理事會成員。參加聯合國大會的各會員國將於11月12日舉行這一 選舉 。
286位包括律師在內的中國各地公民簽署了這份呼籲書,敦促司法部和各地司法局恢復包括唐吉田在內的38位律師的執業權,保證他們不受干擾地執業。呼籲書說:“我們這個社會需要更多的良心律師為弱勢群體代言、不畏強權依法執業,捍衛人權堅守良知與正義。 ”這一簽名活動將持續到2013年10月30日。
“鞋子合不合腳,只有自己知道。 ”中國代表團今天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各會員國對中國進行第二次普遍定期審議的最後發言時這樣說,稱:“中國的人權狀況如何,最有發言權的是中國人民。 ”
維權人士郭飛雄(楊茂東)的律師向廣州市天河區檢察院提出控告,控告廣州市公安局天河分局局長和天河區看守所所長利用公職多次拒絕律師會見當事人,並超期非法羈押當事人,已構成濫用職權罪、利用職權侵害公民人身權利罪及利用公職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罪,要求該院立案查處。
一年來,中國政府不斷加緊打壓中國要求對政府更大問責和公民參與的人士。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中國將於10月22日在日內瓦接受聯合國第二次對中國人權記錄的普遍定期審議。稍後,中國還將競選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的席位。改選將於11月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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