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被拘留37天后,王曼、韦婷婷、郑楚然、李婷婷和武嵘嵘以“取保候审”的方式获释。她们并没有获得真正的自由,而是继续作为“犯罪嫌疑人”。她们目前的状况涉及到几方面的限制和管束,包括: 行动自由; 通讯,以及 可能接到传讯以进行进一步调查。 当 局应该无条件释放五位女士 。“取保候审”就像悬在五位活动人士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在法律上随时可能依着当局的意愿对公民行动进一步打压。鉴于中国政府正寻求用成文法律手段来解决家暴问题,试图阻碍公民行动只能使其为解决中国面临的严重社会问题而做出的努力付之东流。 “取保候审”简介 * 这一被称作“取保候审”的程序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7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