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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

中国人权:中共十八大已经结束,你对此有什么评论? 高文谦:中共十八大折腾了大半年,现在总算是谢幕了,所有的人大概都松了一口气, 中国人权 的这个中国政局观察系列也可以告一段落了。如何来评价中共十八大,是一个很大的题目。中国现行的政治制度是党国体制,党盘踞在整个社会之上,垄断掌控一切。十八大的结果,不仅事关中国未来的走向,而且对世界也会有很大的影响。 我是研究中共党史的,如何给十八大定位?我想,即便是从中共党史的角度来说,十八大在历史上的定位也将是非常负面的,可以与文革时期的中共九大有一比。为什么呢?因为这是在一个重要的历史关头,当政者又一次错失了机会,像九大一样逆历史潮流而动,...
严酷的考问 作爲八九运动的亲历者之一,六四大屠杀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这一运动在我的内心深处并没有真正失败,即便在现实意义上失败了,也至多是悲壮的失败。相对于以实力暂时取胜的专制政权来说,八九运动在道义上具有长期优势,在我批评这一运动的时候,仍然怀有这样的坚信。
几十年来,观察中国问题的专家一直不看好会有一个有活力的中共反对派崛起,他们认为共产党的铁腕太严酷、政府的控制太严密,公民不可能组织起来。 但是,2011年初发生的一系列群体抗议事件,不仅让党,而且让全国都震惊了。原来名不见经传的城镇 乌坎 、 什邡 和 启东 变得家喻户晓,而且成了今后抗议活动的榜样。在这几起事件里,当局都因面对出乎预料的强大的民众愤怒,和运用网络和社交媒体、组织良好的反对派,而不得不做出让步。 2004年我第一次写关于抗议的文章,那时中共的喉舌刊物《瞭望》周刊报道说,中国在2003年发生了超过58,000起重大社会骚乱事件,参加人数超过300万,比2002年增加了15%。...
日益频繁的社会抗争事件,以及经济不景气,不仅使各地政府财政捉襟见肘,也使中国政府的维稳面临经费严重不足的境地。 “维稳”的庞大支出 从20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由于中国各地政府对资源过度抽取,导致民间社会反抗直线上升,群体性事件逐年增长:2005年为8.7万起,2006年超过9万起 1 ,2008年为124,000起 2 ,2009年高达28万起 3 。 中国的社会反抗类型由中国的经济增长模式特点所决定。中国经济的增长依赖房地产与石油重化工业、矿产等资源性行业,社会抗争也就集中在这几大领域:第一大类型是土地维权,在城市里是住房拆迁,在农村里则是征用土地。第二大类型是环境维权,...
在提供征地拆迁法律服务过程中,透过与拆迁户的访谈和代理案件发现,涉及征地拆迁的行政诉讼案件即使行政机关违法行政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征地拆迁对象也越来越难以通过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获得胜诉的结果,甚至越来越难以立案,枉法裁判比比皆是。
【张起】 5月15日,被当局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4年的泛蓝联盟负责人张起从重庆渝州监狱刑满获释。张起于2008年5月16日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20日被逮捕,2009年7月7日被判刑4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我的最后陈述 刘晓波 [English / 英文] 在我已过半百的人生道路上,1989年6月是我生命的重大转折时刻。那之前,我是文革后恢复高考的第一届大学生(七七级),从学士到硕士再到博士,我的读书生涯是一帆风顺,毕业后留在北京师範大学任教。在讲台上,我是一名颇受学生欢迎的教师。同时,我又是一名公共知识分子,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发表过引起轰动的文章与着作,经常受邀去各地演讲,还应欧美国家之邀出国做访问学者。我给自己提出的要求是:无论做人还是为文,都要活得诚实、负责、有尊严。那之后,因从美国回来参加八九运动,我被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投入监狱,也失去了我酷爱的讲台,再也不能在国内发表文章和演讲...
刑事判决书 (2009)一中刑初字第3901号 公诉机关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 被告人刘晓波,男,53岁(1955年12月28日出生),汉族,出生地吉林省长春市,博士研究生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青春街5号2-1-2号,暂住北京市海淀区七贤村中国银行宿舍10号楼1单元502号。1991年1月因犯反革命宣传煽动罪被免予刑事处分;1996年9月因扰乱社会秩序被处劳动教养三年。因涉嫌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於2008年12月8日被拘传,12月9日被监视居住,2009年6月23日被逮捕。现羁押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 辩护人丁锡奎,北京莫少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尚宝军,...
二 审 辩 护 词 [English / 英文] 北京莫少平律师事务所BEIJINGMO SHAOPING LAW FIRM 中国北京中山公园西南院电话/传真:86-10-6605-8311 邮编:100031 The Southwest Yard Zhongshan Park Beijing 100031 PRC Tel/Fax:86-10-6605-8311 Zip code:100031 e-mail: shaoping@public.bta.net.cn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 尊敬的赵俊怀审判长、刘东辉、林兵兵审判员:
(2010)高刑终字第64号 原公诉机关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刘晓波,男,54岁(1955年12月28日出生),汉族,出生地吉林省长春市,博士研究生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青春街5号2-1-2号,暂住北京市海淀区七贤村中国银行宿舍10号楼1单元502号;1991年1月因犯反革命宣传煽动罪被免予刑事处分;1996年9月因扰乱社会秩序被劳动教养三年;因涉嫌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於2008年12月8日被拘传,12月9日被监视居住,2009年6月23日被逮捕;现羁押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 辩护人丁锡奎,北京莫少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尚宝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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