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Skip to navigation

我用敲盆的方式送走了上門普法的馬庭長

October 13, 2021

中國人權注:下文和視頻記錄了2021年8月27日烏魯木齊市水磨溝區法院的馬庭長帶領街道幹部和民警上門到新疆退休職工李新華女士家給她普法的過程。

李新華的兒子李霖戶口在遼寧瀋陽,2018年2月到新疆探親過春節時,因在推特上發了5條有關新疆現狀的信息被逮捕,之後被新疆當局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4年。李新華怒斥法官有法不依,知法犯法:「到底誰在犯罪?(她拿起茶几上的全套案卷)這套案卷是你們給我兒子搞的犯罪材料,實際上成了你們這些人的犯罪證據,這裡面白紙、黑字、紅印章記錄著他們的罪惡!」李新華以擀麵杖敲盆為來者送行:「鄉親們,水區法院的人來給我普法來了……他們胡作非為,把我孩子:造謠陷害,判刑4年,戴腳鐐3年,在我的呼籲下才給他把腳鐐去掉。他們大量造假陷害我的孩子。今天他們上門給我來普法來了,這不是天大的笑話嗎?他們眼裡還有黨紀國法嗎?他們自己不遵守法律,還來給我上門普法!有王法嗎?新疆有王法嗎?」

李新華在文章中指控當局從一開始就非法辦案:非法抓人、非法關押、證據造假、庭審筆錄和判決書造假等等。因為為兒申訴,2021年初李新華成為當地維穩人員監控打壓的「重點人員」。


我用敲盆的方式送走了上門普法的馬庭長

李新華
2021年10月13日

2021年8月27日,新疆烏魯木齊市水磨溝區法院的馬庭長上門給我普法。我在茶機上提前放著烏魯木齊市公檢法辦案人員大量造假陷害我兒子李霖的全套案卷。

馬庭長一口一個「李霖犯罪」,還說「李霖被依法判刑」。

到底誰在犯罪?大家看看,他們哪個部門是依法辦案?

2018年2月10日,31歲的電力軟件工程師、遼寧瀋陽人李霖到新疆烏魯木齊市我家探親過春節,因為在推特上發了5條有關新疆現狀的信息,2018年2月20日(大年初五)被一位持槍警務站民警帶著一位持槍聯防隊員把李霖非法抓走,我的家被非法搜查,李霖的手機、ipad和筆記本電腦被非法扣押。他們沒有出示任何證件,沒有辦理任何手續。

李霖被非法關押在烏魯木齊市公安局水磨溝區分局南湖北路派出所24小時後,2018年2月21日,認定他發的5條信息是造謠,以「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給予10日的行政拘留至2018年3月3日。

之後,南湖北路派出所範躍鋒、尹升頡等民警虛構李霖在新疆烏魯木齊市有居住地和戶籍地。他們製作大量虛假偵查手續;消毀物證,製作大量虛假證據陷害李霖,並且偽造李霖的簽名,找一位不明來歷、名叫代洋洋的人作偽證。

2018年3月3日,李霖10日行政拘留期滿,他們又以那5條信息涉嫌「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直接轉刑事拘留。

除去法定最長刑事拘留37天,被超期羈押4個多月,2018年8月10日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逮捕。

在審查起訴階段,烏魯木齊市檢察院的公訴人劉進波違法拒絕我自己請的律師閱卷和會見李霖,他違規給我推薦的律師田文化坑害李霖。

在審判階段,2018年10月31日,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違法進行不公開審理,拒絕旁聽,法庭上不允許高度近視的李霖戴眼鏡,全程一直戴著手銬。他們在法庭上大量造假:全部使用非法證據指控李霖,其中,法官張誠配合公訴人劉進波使用假物證;在開庭不足半小時的法庭上,判決書上竟然寫著對13個方面的證據進行了質證和認證;庭審筆錄和判決書寫的「公訴人沙拉買提·艾爾肯出庭支持公訴」、三人合議庭成員之一的審判長鄧穎出庭,實際上他倆沒有參加庭審。結果,庭審筆錄上寫著「公開開庭,旁聽4人」,判決書上寫著:「依法組成合議庭於2018年10月31日公開開庭對本案進行了審理」、「事實清楚,證據確鑿」。

李霖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4年,一直戴著腳鐐繼續關押在烏魯木齊市第一看守所,我們不能依法正常會見或通話。2021年2月我得知李霖已戴腳鐐3年,我給看守所管教幹部打電話請求解除李霖的腳鐐,管教幹部說:「根據自治區條例規定這類人員要一直戴著腳鐐」。

在我向外界呼籲後,2021年3月終於解除李霖的腳鐐。

2021年5月李霖被移送烏魯木齊兵團監獄。

3年來,我拿著辦案人員大量造假陷害李霖的案卷證據依法逐級向各相關部門控告,不但被推諉,而且從2021年起,我被成為「重點人員」,每次出行被盤查、受限制!    

他們頭頂國徽,腳踏法律,利用手裡的權力執法犯法,已涉嫌犯罪,竟然上門給我普法,真是天大的笑話!

李新華  136 3995 5916

以下是法官上門普法(從進門到走共計14分鐘)中3個視頻小片斷。

[視頻]

視頻下方說明:

法官上門為李新華普法(從進門到走共計14分鐘)中視頻片斷:1

法官上門為李新華普法(從進門到走共計14分鐘)中視頻片斷:2

法官上門為李新華普法(從進門到走共計14分鐘)中視頻片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