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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北京市公安局告知艾未未被扣押情況

2011年04月07日

請北京市公安局告知艾未未被扣押情況

北京市​公安局:

我叫路青,艾未未的妻子。2011​年4月3日上午8時,我的丈夫艾未未到達北​京首都機場T3航站樓,準備乘坐CA111​次航班飛往香港,起飛時間是9點30分。

與​艾未未同行的助手Jeniffer稱,在8​點04分左右,她與艾未未在邊檢排隊時,艾​未未被三個穿制服的邊檢工作人員帶走,隨後​失去聯繫。飛機起飛前,Jeniffer向​邊檢工作人員詢問艾未未下落,工作人員稱:​艾未未今天有別的事情,不能上飛機了,原因​不能告知。

當天中午12點左右,近六十名警​察持蓋北京市公安局公章搜查令,對艾未未位​於北京朝陽區草場地258號的工作室與居室​進行了6個多小時的搜查,扣押了電腦主機、​筆記本電腦、硬盤等129項物品以幾十項私​人物品,將我和在場的9名人員帶至南皋派出​所訊問。

截止今天上午8點,艾未未已被北京​首都機場邊檢工作人員帶走超過96個小時,​沒有任何消息。

根據以上事實,請北京市公安​局對家屬依法履行以下告知義務:

1、告知艾​未未被帶走的原因。

2、告知艾未未目前被關​押的地點和狀況。

3、告知公安機關是否對艾​未未採取了強制措施,採取了何種強制措施,​並按照法律規定向家屬出具法律手續。

路青
201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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