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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公益仨

更新:2021年12月13日

該案又被稱為「長沙富能案」。

2019年7月22日,中國民間公益機構「長沙富能」的三名工作人員程淵、劉大志、吳葛健雄被長沙市國家安全局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為由刑事拘留,8月26日被長沙市檢察院以同一罪名批准逮捕。其案多次被延長偵查期限,家屬為三人聘請的律師多次申請會見,均被當局拒絕,而在2020年3月16日,六名代理律師(每人各兩名代理律師)分別收到長沙市國家安全局和各地司法局的口頭通知,告知已被當事人撤銷委託,甚至連吳葛健雄的父親吳有水律師也被通知已被其兒子解除委託。

 2020年9月10日(星期四),吳有水律師致電吳葛健雄的官派律師陳汝超,得知「長沙公益仨」案已經於上周在長沙市中級法院開庭,而且庭審已經進行完畢。家屬未收到該庭審的任何通知,長沙市中院的開庭公告上也沒有該庭審的任何信息。9月11日,程淵的妻子施明磊前往法院詢問,法警負責人轉告趙喆法官的話,說該案是公開審理的,保障了當事人的一切權利。施明磊就此在推特上三問趙喆法官:1、我下載備份了中院網站上趙喆接手該案以來的所有案件公告,沒有該案的任何記錄。2、程淵的辯護律師張磊、謝燕益都沒有上庭,這叫公開?3、開庭沒有通知家屬,這叫公開?

2021年7月20日,吳有水收到消息:三人已被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定罪,劉大志被判刑二年,吳葛健雄被判三年,程淵判刑結果不知。8月5日施明磊獲悉程淵被判刑五年,但官派律師拒絕給家屬判決書。施明磊指出「這是徹頭徹尾非法的審判,我們家屬絕對不會認可。」

「長沙富能」機構成立於2016年,主要關注殘疾人權利以及弱勢群體的權利。 程淵、劉大志和吳葛健雄在消除對艾滋病毒感染者的歧視,促進健康權和殘疾人權利方面做出了重大貢獻。

長沙公益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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