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Skip to navigation

程淵妻子施明磊無端被“涉嫌顛覆國家政權”,銀行帳戶遭凍結,控告無果,生計維艱

2019年09月10日

公益人士程淵的妻子施明磊被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實施監視居住已50天,當局至今沒有給出任何其所犯“罪行”的罪證,但卻凍結其銀行帳戶,扣押其各種證件、手機、電腦等物品,致其無法正常生活、無法還房貸、無法為孩子交學費。8月3日施明磊寄出三封控告信,分別寄往長沙市檢察院、湖南省檢察院、湖南省國安廳,但37天過去至今未收到書面答覆。9月10日,施明磊致電長沙市檢察院偵查一處鄧檢察官,鄧檢察官稱施明磊的信8月22日才轉到他那裡,從收到信到回復是三個月期限,他會在期限內回復。施明磊對檢察官說,長沙國安承諾會儘快解除對她的強制措施,解凍銀行卡,歸還物品,但一拖再拖,明顯是在濫用偵查權;檢察官說,其案現在還在偵查期間,檢察機關只能監督,沒有許可權處理。同一天,湖南省檢察院電話回復稱,因該案還在偵查期,檢察院沒有辦法處理,建議去公安機關的紀檢部門投訴,並拒絕提供書面回復。

施明磊在推文中說,那封寄給湖南省國安廳的控告信被轉至信訪部門,其三封控告信全部得到了“答覆”,但她仍然一頭霧水:“我做了什麼事涉嫌顛覆國家政權?又是如何顛覆的?我的生計問題,要拖到何時解決?”

程淵是長沙富能公益機構的創始人之一,2019年7月22日被長沙市國家安全局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為由刑事拘留。


程淵妻子施明磊的推文

2019年9月10日

 

自我收到長沙國安給我的“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的監視居住告知書已經50天了,也沒有和我及我律師說出一點點罪行。但我銀行帳戶凍結,極大影響我的正常生活。我就此事於8月3日寄出了三封控告信,分別寄往長沙市檢察院、湖南省檢察院、湖南省國安廳。至今已經37天了,我沒有收到答覆,心急如焚,今天我決定找尋我的三封控告信的下落。

上午10:10,我致電長沙市檢察院偵查一處鄧檢察官詢問我的控告信的下落。鄧檢察官接了電話,我說我是程淵妻子,想跟你瞭解我的控告信的處理情況:

“鄧檢,我8月3日寄了控告信到長沙市檢察院,8月5日已簽收,8月27日,我到長沙市檢察院再次反映了控告書的訴求。現在距離簽收已經35天,我想瞭解處理結果?”

鄧檢急促地說:“我已經拿到控告信,雖然你說是8月5號簽收,8月22號才轉到我這,從收到到回復是三個月期限。我會在期限內回復你的,也會給你一個書面答覆,好吧?”

我怕他掛電話,慌忙說:“鄧檢,你等等,我今天打電話過來一是想詢問我的控告信的處理結果,二呢是有一些實際的困難確實是希望你瞭解。我的銀行帳戶被長沙國安凍結,每個月要還房貸養小孩,孩子下半年學費沒有著落……”

話說了一半,鄧檢察官打斷我。他說你應該知道你是在監視居住期間吧?我說我知道但我不認可,所以我才找你們(向檢察院控告)。鄧檢說:“監視居住期間,所有通訊包括跟我通這個電話都需要審批,否則是違規;剛才你說你來長沙是吧?有沒有報批?如果你沒有報批,就是違規;包括跟外界聯繫會見任何人,應該報批,否則違規。”聯想到林警官交待我如果我違規,可能會抓我,我倒吸一口冷氣。

我在心裡快速禱告了一下,克服內心恐懼,我哽咽了一下,說:“鄧檢,禍不及妻兒是不是文明社會,法制社會的基本準則,這是濫用偵查權,給我弄個監視居住本身就是違法。我也不認可給我的“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的罪名。”

鄧檢說:“我看過案情,你跟這個案子多多少少還是有關聯。現在還在偵查期間,你有罪與否暫不能認定,所以不能認定辦案單位是違法。那不能認定的情況下,我們檢察機關只能監督,沒有許可權處理。”

我說鄧檢我不認可這個(涉嫌顛覆國家政權)大罪名,如果你們堅持認為我與這個有關(涉嫌顛覆國家政權),那你們就把我一起逮捕。

鄧檢說:“不是所有情況下都是逮捕,監視居住也是一種強制措施。”

我很無奈地說:“鄧檢你看過案情,應該知道我與此案無關,現在扣了這麼大一個帽子(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給我,我不認可。” 怕他掛電話,我加快語速:“剛才我想講一下我實際的困難沒機會講,還是想你們要瞭解我實際的困難。長沙國安凍結了我的存款,負債可是一秒都沒凍結,我現在沒有正式工作,只能零星做工,找工作你說即使我有經驗,搞一個這個罪名給我,哪個企業敢聘請我,還有小孩要撫養。無論是從法律上,還是從情理上都說不過去。”

我再次加快語速:“你替我想想,我每個月房貸2萬5,還有物業費、社保、保險、生活費、孩子學費、信用卡,各項費用都扣款失敗,我原本有公積金卡可以還房貸,現在都只能現金,扣款全部失敗,我有實實在在的困難。孩子已經開學了,還沒錢交下學期學費。這個搞得我十分麻煩!” 我覺得我說話像機關槍一樣快。

鄧檢說:“我會與辦案單位溝通核實,如果真有生計問題,會去跟辦案機關溝通督促他們解決。如果核實沒有,那就要另說了。你要瞭解,任何人攤上刑事案件都會很麻煩,不只是你施明磊麻煩。”

我說我理解你們的工作,但攤上這個事情,明顯是長沙國安濫用偵查權,否則長沙國安林警官也不會三番五次承諾我會儘快解除對我的強制措施,解凍銀行卡,歸還物品。一開始說一個月還我,第二次見面說37天,第三次說儘快申請,這就是在拖延。

鄧檢讓我與辦案單位直接溝通此事,我正準備再次重申:“依法查實無關聯,應在三日內解除對我的銀行帳戶的凍結,因為孩子要交下半年學費了。”

鄧檢說有急事不能再說,匆匆掛了我電話,末了,說後面會來深圳當面與我溝通,應該到11月會對我的控告書給我一個書面答覆。

儘管,在這個9分鐘的通話中,鄧檢非常耐心與我做了溝通,我仍然一頭霧水,我做了什麼事涉嫌顛覆國家政權?又是如何顛覆的?我的生計問題,要拖到何時解決?

我這邊剛掛完電話,我哥哥打來電話,說收到湖南省檢察院的電話回復,她們拒絕提供書面回復,口頭上講了一下:“因該案還在偵查期,湖南省檢察院沒有辦法處理,建議去公安機關的紀檢部門投訴。”

至此,包含那封寄給湖南省國安廳被轉至信訪部門的控告信,我的三封控告信全部得到了“答覆”。

錯誤 | Human Rights in China 中国人权 | HRIC

錯誤

網站遇到非預期錯誤。請稍後再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