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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警察不服被判14年上訴案即將開庭:王登朝簡介(附相關文件2/7)

2013年01月31日

【王登朝】深圳市警察、公民權利踐行者王登朝,在深圳籌備舉行紀念孫中山的集會,宣傳全民享受社保、全民免費醫療、全民平等養老的民生主張,於2012年3月8日被警方拘捕。他在被關押8個月後被當局以“貪污罪”和“妨礙公務罪”判刑14年。王登朝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王登朝和他的律師認為這些指控純屬構陷。王登朝曾策劃組織上萬保安人員工會,轟動一時。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將於2月7日開庭審理王登朝的上訴案,山東成思律師事務所律師李金星和北京新橋律師事務所律師李靜林為王登朝擔任二審辯護律師。

以下附件包括王登朝案的法律文件、律师的呼吁书及宪政学者陈永苗呼吁关注王登朝案的文章。

以下附件包括王登朝案的法律文件、律師的呼籲書及憲政學者陳永苗呼籲關注王登朝案的文章。


王登朝簡介


王登朝穿警服的照片

王登朝西北政法大學畢業後,到深圳當警察,任過派出所副所長,任過押運公司經理,在市保安公司第七分公司任上被構陷入獄,判的重刑。

王有理想,曾尋訪過呂日週、申紀蘭、給過高智晟女兒銀行卡,考察典型,尋找幹事業的可行性。

王重行動,曾策動保安公司上萬人組織工會,造成轟動。

去年,王為在蓮花山公園搞三千人的紀念孫中山集會,印製文化衫本打算印製5000件,因為來不及,印了3000件,在預定集會日的兩天前被查獲。文化衫上前胸印上孫中山頭像,下書“天下為公”。後背經他人提議印上毛澤東頭像,下寫“人民萬歲”,讓左右派都說不出話。口號標語都弄好了:全民平等免費醫保、全民平等養老、全民平等社保。相關內容請見徐琳和陳永苗文章,網上有,需翻牆。


王登朝因警察工作所獲獎狀的照片

警察待遇不錯,除了一般警察的工資福利,保安和押運這邊每月另有一張工資卡,每月發1000元補貼。給高女的錢就是公安局搞經營這邊的補貼卡。但是,王登朝經濟狀況不好,除了全國到處跑,主要是從事他想搞的大行動需要大量的錢。像為了搞蓮花山公園這次行動,三千人的簽名冊我看了,那都是要請人經辦,他一人出錢的。王登朝的一審律師徐向輝是王登朝的好朋友和同班同學,他對王的情況比較了解,王現在的貸款不止50萬。王無房,住警察單身宿舍。王妻說王被抓之前,過春節只給了她300元錢,當時王妻懷有身孕。王的錢都被他為了實現自由民主法治的理念花了。在深圳,接待我們的主要是王家的親戚和王的朋友楊剛軍。楊山東人,習武,經常與王在一起。

王現在的妻李彥婷以前在廣州打工幫人批發服裝,文化低,廣西農村出身,矮小。我想高大的王找這樣一個妻子可能主要考慮避免後院起火。王妻會拿丈夫當寶貝。

王的案子肯定是冤案。王被抓之後,當初是被以顛覆政權的罪名,不是煽動顛覆政權的罪名關在公安局審查的。後由公安局帶他到檢察院,進門之前就與檢察院僱請的“警察”發生衝突,被冠以妨礙公務。妨礙公務的罪名太小,就重查大運會後,為王登朝招人搞大運保安的李志增告了王登朝,經調查沒有問題的事情,弄出個貪污案來。


王登朝因警察工作所獲獎狀的照片

王肯定構不成貪污罪。判決書中說王虛報用工人數,多報的人數去一個物業公司搞了那個物業公司中標的安保工作,物業公司給了那些保安的工資,故保安公司多發了多少個人的工資,多發的工資數就視為貪污數。實際上物業公司給的錢,不是工資,而是給保安公司勞務費。王登朝拿這個錢用在了大運會安保的公務開支上,比如前期招人、租房、安保中巡視線路租車、支付加班費等等上,總金額超過了物業公司支付給王的服務費,這有王的下屬的報銷單為據。但是報銷單應付的費用憑證被檢察官搜去隱匿了。報銷單是王放在單位報賬員辦公室保險櫃裡沒有被收走的。另外需要說明的是:物業公司有一筆30萬元是打到王前妻帳上的,王作為給前妻的補償。在沒有發現李志增與王登朝結帳協議之前,我擔心那30萬可能會有問題。但是現在從協議書上知道,加上李志增從王登朝手中拿去的現金,王登朝用於大運安保的公務開支,其總數超過了王從物業公司收入的服務費總數,這就放心了。

王在財務手續上存在瑕疵,但是沒有貪污。

李靜林
  2013.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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