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鄺滌清的證辭 ── 遇難者鄺敏的父親

1999年01月31日

鄺敏﹐男﹐1962 年 11 月 3 日出生﹐遇難時 27 歲﹔生前為北京叉車總廠生產技術科專職技術員﹔89 年 6 月 3 日夜﹐於北京木樨地遇難﹐子彈從背後射入﹐射穿肝部﹔骨灰一直存放在家裡。



我兒鄺敏﹐89 年 6 月 3 日夜間在北京木樨地被解放軍戒嚴部隊槍殺﹐年僅 27 歲。他 80 年就讀於北京工業大學機械系﹐84年畢業後﹐分配到北京叉車總廠工作﹐生前為廠生產技術科專職技術員。叉車總廠地處軍事博物館南面的蓮花池﹐而我家在月壇南街﹐每天上下斑必須經過木樨地橫跨長安街。我本人因工作任務﹐當時正在天津郊區靜海縣出差﹐兒子遇難後 6 月 5 日接單位電話後﹐於 6 月 6 日趕回北京。據兒媳說﹐89 年 5 月下旬以來﹐每天都有成千上萬的市民上街支持學生運動﹐兒子夫婦倆每天下班後都時間或長或短地與地段市民們逗留於木樨地一帶。6 月 3 日夜被進城的解放軍戒嚴部隊沖散、追殺﹐兒子是在附近的水利醫院死亡的。後屍體由電力醫院的車子於 6 月 4 日轉送到豐臺醫院。6 月 8 日我在豐臺醫院太平間看了一眼兒子的面孔就哭得死去活來﹐同行者把我拉開後﹐叉車廠工會幹部和兒子的同學給我兒子換衣服時﹐對屍體正反兩面都拍了照片。據他們事後告訴我﹐子彈從背後射入﹐穿透肝部﹐從前面出來﹐入口小﹐出口很大﹐說明中的是炸子。6 月 9 日去八寶山火化埸了解情況﹐見有駐軍把守﹐說是要辦一個手續﹐寫一死亡說明﹐如果寫槍殺就辦不了火化手續。也有人傳言說﹐一些遇難的人是裹著屍體謊稱車禍才得以火化的。我堅決不肯這樣辦理。蒼天有眼﹐是劊子手殺害了我兒子﹐難道還要我去替劊子手掩蓋罪行﹖不讓火化﹐就讓屍體永遠仃在醫院太平間﹗



到了 6 月 12 日下午﹐我接到電力醫院通知﹐說公安局通知要求在兩天內必須火化。我才如實寫了個死亡簡要說明﹐於 6 月 13 日辦手續火化。至今我仍然把兒子的骨灰保存在家裡。叉車總廠事後給我 1,000 元補助﹐我沒有要。



我 32 歲離婚﹐兒子成了我相依為命的獨生子。他 87 年結婚﹐尚未生兒育女﹐傾刻間一個三口之家﹐兒子死了﹐兒媳走了﹐人亡家破。如今留下我這個 70 歲的孤老頭﹐收入低﹐且肺氣腫纏身﹐風燭殘年﹐一片茫然﹐往後的日子託付誰﹖



專制獨裁者傷天害理呀﹗



鄺滌清


1999 年 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