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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拘押及判決  | 
 後續狀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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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顛覆國家政權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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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7月10日被帶走,11日被刑事拘留,後被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有期徒刑七年六個月,剝奪政治權利五年。資料來源 [1]  | 
 獄中患上心臟病,多次申請保外就醫被拒。2019年8月6日美國國際宗教自由委員會專員加里·鮑爾呼籲中國當局立即無條件釋放胡石根。目前仍在獄中服刑。資料來源 [2]、資料來源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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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官媒描述為「死磕派」律師的糾集者。2015年7月10日被警方帶走並拘押,後被判顛覆國家政權罪成立,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資料來源 [1]、資料來源 [1]  | 
 2018年1月北京司法局吊銷其律師執業證,兩個月後吊銷了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的執業證書。 目前仍在獄中服刑。資料來源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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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7月9日被警方帶走,一直不肯屈服,律師一直無法會見,後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剝奪政治權利五年。資料來源 [5]  | 
 其妻李文足一直持續不斷為其呼籲,引起國際社會廣泛關注。 2020年4月5日刑滿釋放,但被當局以防範新冠肺炎擴散為由送往老家濟南,直到4月27日晚才獲准回到北京家中與妻兒團聚。出獄後披露被酷刑仍不肯屈服的經歷。資料來源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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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7月10日被帶走,後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剝奪政治權利四年。資料來源 [1]  | 
 2017年5月9日釋放。 其妻王峭嶺一直持續不斷為其呼籲,並幫助其他709家屬維權,創造了709家屬抗爭模式。資料來源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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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6月15日被以「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為由刑事拘留,後被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剝奪政治權利四年。資料來源 [1]  | 
 2019年1月接受博聞社專訪。 現刑期已滿。資料來源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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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7月10日被帶走,11日被以涉嫌尋釁滋事罪為由指定居所監視居住,後被判「顛覆國家政權罪」成立,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剝奪政治權利四年。資料來源 [9]  | 
 2017年6月獲准赴京求醫進行膽囊切除手術。現刑期已滿。資料來源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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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煽動顛覆國家政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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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5月被以「涉嫌尋釁滋事」為由拘留,後被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資料來源 [11]  | 
 目前仍在獄中服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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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理過多起「709大抓捕」案件。2018年1月19日被以涉嫌在幾年前"尋釁滋事"傳喚,被拘押後指控改為在傳喚時"妨害公務",1月27日又將指控改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被抓前一天發表修憲建議,建議刪除憲法序言。資料來源 [12]  | 
 2020年6月17日妻子許豔接到徐州市檢察院的電話,告知余文生已被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四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 目前在獄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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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11月22日被以「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為由行政拘留9日,2016年12月1日被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為由指定居所監視居住,2017年5月31日被執行逮捕,2017年11月21日被判定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成立,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指控包括「編造謝陽被酷刑的文章」。資料來源 [13]  | 
 2019年2月28日刑滿釋放後至今遭軟禁在河南信陽老家,被24小時嚴格監控,不被允許就醫,被禁止出境與妻子團聚。資料來源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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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7月11日在湖南長沙被帶走,2016年1月8日被執行逮捕,2016年11月21日被拘押近一年半後准許會見律師;2017年1月19日謝陽的律師陳建剛和劉正清傳出《會見謝陽筆錄》,公開其遭受酷刑的細節,引起國際關注;其後,謝陽在央視認罪,否認遭受酷刑;2017年5月被取保候審;2017年12月26日被判「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成立,同時判決免於刑事處罰。資料來源 [15]  | 
 2017年2月19日,妻子陳桂秋和兩名女兒逃亡泰國,後飛抵美國。 謝陽一直被監控,被禁止出境與妻女團聚,但其持續為709案王全璋、余文生、江天勇等人辯護。 2019年6月對外披露被以女兒作為威脅迫其認罪,坦承跟當局交易以保住律師證不被吊銷。資料來源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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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尋釁滋事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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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尹旭安  | 
 2015年7月25日,因與王芳、耿彩文等人在武漢市黃鶴樓前身著聲援屠夫(吳凎)的文化衫,並拍照上傳網媒,隨於7月28日被警方從家中帶走,同年8月23日被轉為刑拘,9月26日被以涉嫌「尋釁滋事」批捕,2017年5月27日被以「尋釁滋事罪」判刑三年六個月。關押期間遭獄警毆打虐待,身心傷害巨大。  | 
 2018年12月27日刑滿獲釋。2019年5月又遭抓捕,被刑事拘留羈押在大冶市看守所。資料來源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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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芳  | 
 2015年7月28日被拘留,2017年7月18日被以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 
 2018年6月11日獲釋。資料來源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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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6月15日被帶走,2017年9月8日被以「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五個月。資料來源 [19]  | 
 2017年10月6日刑滿釋放。資料來源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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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6月15日被以「涉嫌尋釁滋事」為由刑拘,一個月後被釋放,旋即又2015年7月17日被「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逮捕,2016年底被以「尋釁滋事罪」判刑兩年。資料來源 [21]、資料來源 [22]  | 
 2017年6月4日刑滿釋放。資料來源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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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6月15日被刑事拘留, 2016年12月28日被判刑兩年。資料來源 [21]  | 
 2017年5月25日刑滿出獄。資料來源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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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6月15日被刑事拘留,2016年12月29日被以「尋釁滋事罪」判刑一年八個月。資料來源 [24]  | 
 2017年1月3日刑滿釋放。  | 




























澳大利亞政府,外交貿易部,“
加拿大政府,外交貿易與發展部,“
聯合國人權,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
歐盟對外事務部,“
美國國會及行政部門中國問題委員會,“
德國外交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