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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志勇的證辭 ── 傷殘者

1999年01月31日

齊志勇﹐男﹐1956 年 5 月 15 日出生﹐受傷時33歲﹔原北京市城建六公司六級油工﹐現為個體攤販﹔89 年 6 月 4 日晨 1 點 20 分﹐在西單西絨線衚衕受傷﹐雙腿同時中彈﹐高位截癱。



自 1989 年“六.四”被槍擊傷致殘至今已十個年頭﹐我已 43 歲了。因我的腿是“高位截肢”﹐每當天陰下雨﹐或者想起當年的可怕情景﹐我的雙腿就疼痛麻木。



當年我家住在海淀區紅聯南村(西外)。我們油漆班有一項工程在前門大街“泰豐樓飯莊”。6 月 3 日下午 3 點多﹐我們一行四人騎車上班(因那天天氣炎熱就想下午去幹活﹐晚上接著干)。當我們路過西單西大街電報大樓﹐也就是國務院西牆外的時候﹐有輛大轎車翻了﹐聽圍觀的人說﹕“剛纔武警打摧淚彈來著。”(後來我住醫院時有一位女大學生就是被催淚彈頭打中右腿的)由於人太多無法騎自行車了﹐只好把自行車放到牆邊﹐步行到工地。



6 月 3 日晚上﹐我們來到天安門廣場﹐因活忙﹐白天沒來得及去看“女神像”﹐晚上我們想去看一看。當時同去的幾個人轉悠著看大字報﹐我坐在地下乘涼。到11點多鐘聽到廣播裡說﹕“如不離開廣場﹐後果自負。”我心裡發怵﹐就喊同去的人趕快走吧。這時廣場東側飛快地開來一輛裝甲車﹐繞著廣場四週轉圈﹐有位騎車的人喊﹕“快走吧﹗木樨地開槍了﹗打死人啦﹗”



我們這時走到人民大會堂北門﹐只見裝甲車向橫在馬路上的隔離帶疾駛而來﹐如進無人之境。週圍的人群嚇得四處亂跑﹐我一口氣跑到六部口西邊的西絨線衚衕裡﹐想過馬路去取自行車。這時長安街西邊走來一大隊武警﹐手持警棍、盾牌由西往東行進﹐而那輛裝甲車開到六部口就停下起火了﹐從車上下來三個汗流滿面的軍人﹐有四、五個學生趕快過去挽著軍人對大家說﹕“這是人民的子弟兵﹐他們有軍令﹐誰那裡有水給他們喝點。”我這時還是想過馬路去推自行車。正在這時﹐有磚頭從國務院紅牆裡面砸了出來﹐樹上還有亮光。我又回到西絨線衚衕裡﹐此時槍聲大作﹐看到東側昇起了信號彈。這時約為 6 月 4 日凌晨 1 點 20 分左右﹐我在衚衕裡面看到長安街上已經沒有人群走動﹐只聽到槍聲﹗我站在那裡往西看裝甲車上的火光。就在這時﹐我的一位住在石碑衚衕的朋友喊了我一聲“小齊﹗”我說﹐你怎不回家﹖他說我家衚衕裡都是坦克﹐回不去了。我們就這樣邊說著﹐邊聽著槍聲﹐我們還說這象是橡皮子彈﹗剛沒說幾句話﹐我往左邊一看有幾個穿迷彩服的軍人手端衝鋒槍跑過來了﹐還沒來得及躲避﹐我就突然倒下了﹐覺得子彈打到腿上了﹐用手一捂左腿﹐血象噴泉似往外涌﹐我用力大喊﹕“救命啊﹗”這時有幾個人跑過來﹐他們一看﹐我還活著﹐打著腿了。一位小伙子脫下上衣撕成條﹐把我的腿包扎上了﹐哪知道我的右腿也打了個洞﹐這些好心人用手把我抬著說﹐趕快送醫院。此時有一位老太太說﹕“孩子﹗挺著點﹐我回家拿門板﹗”就這樣人們把我抬到了市第二醫院﹐可是市第二醫院不知何故沒開門﹐於是又把我抬到急救中心。



從我中彈的西絨衚衕到市急救中心﹐少說也有四里地。到了急救中心一看﹐門外都是受傷的人躺在地上﹐有人用手扶著吊液。這時有位大學生志願者走過來看了我一眼﹐對大夫說﹕“大夫﹐他是大動脈出血﹐很危險。”大夫把衣服撕掉換了止血帶。此時正好來了輛麵包車﹐醫生說﹐這裡忙不過來﹐趕快往南城送﹐那邊可能好點。我被抬上這輛車後﹐車上已有兩位受傷者。車開著開著﹐突然我左側的那位受傷者的左手從他身上掉下來了﹐我叫了他幾聲﹐他沒有聲音﹐司機說他可能死了﹐我一聽很快就昏過去了。等我甦醒過來時﹐我已經在宣武醫院了。急診室的醫生摸了一下我的大腿根部說﹕“骨動脈沒了﹐你叫什麼﹖”我告訴了他我的名字﹐他就把我的名子寫在我的胳膊上﹐然後說﹐“快送五樓手術室﹗”到了手術室﹐那時約3點半﹐由於手術臺都正在使用著﹐等到 5 點 40 分才輪到我動手術。這時負責救我的人打電話叫來了我弟弟﹐我弟弟問大夫﹐他死了嗎﹖大夫說﹕“問題不大﹐我們會掄救的﹐你看他﹐鞋子在﹐人就在﹐鞋子飛了人就完了﹗”整個手術進行了6個小時﹐因為是兩條腿﹐輸了 1800 cc 鮮血﹐左腿傷的是主動脈﹐醫生說我幸虧身體素質好﹐又及時包扎﹐否則失血過多就死了。



過了數天﹐左腿開始腫脹﹐做了減脹手術。到了 6 月 13 號醫生決定截肢﹐我的左腿有動脈去﹐沒有動脈回。醫生讓我媽簽字﹐我媽一聽截肢就哭了﹕“我不簽字﹐我生他時﹐好胳膊好腿﹐我小時候見過小日本、國民黨﹐也見過八路軍。我兒讓解放軍開槍打了﹐要截肢﹗不簽﹗你們打死他吧﹗他犯了什麼罪﹖”當時我的心情亂極了﹐無法說清楚。我為什麼這麼苦﹖我是生在新社會﹐長在紅旗下﹐從小希望當一名解放軍﹐保衛祖國﹐沒想到被解放軍的子彈打成殘疾﹗



7 月 16 日由於傷口感染﹐進行了第二次高位截肢。由於天氣炎熱﹐左腿疼痛難熬﹐望著殘肢真不知以後怎麼活。



我們單位遲遲不肯交醫藥費﹐8 月 7 日由兩位士兵、一位警官和兩位醫院的人帶著我乘車到了我的單位﹐一位醫生對單位領導說﹕“我們醫院共接受診治(受傷)病人 273 名﹐只有他和一位大學生沒交醫藥費了。”最後單位這才給付了醫藥單位無法安排我的工作﹐我提前辦了退職手續﹐每月發給我 50 元生活費和副食補貼。妻子因此跟我離婚﹐我一人帶著七歲的兒子與老母親一起生活。剛開始用雙拐行走﹐十分不習慣﹐結果摔了一跤﹐把右胳膊摔骨折了﹐又在床上躺了一個多月。以後我在家門口擺了一個食品攤位﹐維持最基本的生活需求。



齊志勇



1999 年 2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