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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特色恐怖主義的六大特色

2015年08月18日

7月23日,中新社自紐約發出報導,世界著名風險評估公司梅波克洛夫公司(Maplecroft)23日發布的數據顯示,全球與恐怖襲擊有關的平民死亡數量正在大幅上升。最近一年,全球超過1.8萬人因恐怖主義行為遇難。報導顯示,中國的恐怖襲擊正在上升,在全球197個國家和地區中排在第32位,為“中等風險”,其中許多恐怖襲擊將交通樞紐作為襲擊目標。報告稱,今年中國有76人死於恐怖襲擊,而2013年前6個月為16人。

這份報告表明,中國的恐怖主義已經引起國際社會的關注。

如今,無論什麼事在中國,就會帶上中國特色。恐怖主義也不例外。那麼,中國特色的恐怖主義到底有哪些特色呢?

依據中共官方的文件、講話和報導,我歸納出以下六點:

一、以政府機構和軍警為主要攻擊目標;

二、用簡陋工具;

三、本土化,即和境外恐怖組織沒有直接聯繫;

四、非組織化,即沒有成型的恐怖組織;

五、大多數事件中,攻擊者自己的現場死亡數量反倒超過被攻擊者一方;

六、作案者總是維族人。

以下,我對這六點特色分別加以說明。

一、中國的恐怖活動是“以政府機構和軍警為主要攻擊目標”,這一點出自中國政府最具權威的官方文件《國家安全藍皮書》。

從網上看到兩幅照片,在烏魯木齊,幾個荷槍實彈的武警站在鐵籠子裡面站崗。一位香港記者說,他在新疆曾見到武警小分隊巡邏,其中,倒數第二個武警背上背著一面大鏡子,以便讓最後一個武警能從鏡子裡看到後面的動靜。可見,警察是襲擊的主要對象應該是實情。

再有,從已知的攻擊事件看,所謂攻擊政府機構,實際上主要是攻擊派出所或公安局。按說,攻擊者若抱​​有明確的政治訴求,在攻擊政府機構時應該選取更能像徵權力的黨委和政府,何況黨委和政府的武力防範能力較低,攻擊更容易;可是攻擊者卻偏偏主要攻擊派出所公安局。這一特點也不應忽略。

儘管到目前為止,國際社會對恐怖襲擊還沒有一個公認的統一的定義,但一般人都認為,針對平民的攻擊才算恐怖襲擊,針對政府、尤其是針對軍警的攻擊不算恐怖襲擊。本文開頭引用的那份梅波克洛夫公司報告講明它所說的因恐怖襲擊而死亡的人數是指平民,不包括政府官員和軍警。這也就是說,被中國政府指為恐怖襲擊的大多數事件,既然其攻擊目標是政府機構和軍警,因此在梅波克洛夫公司那裡並不算恐怖襲擊。有人指責美國政府對恐怖主義持雙重標準,對中國政府宣稱的恐怖襲擊往往不予譴責;那也是因為那些攻擊不符合美國關於恐怖主義的定義。

《國家安全藍皮書》公佈於今年5月6日,其定稿的時間當然要早一些。自今年3月1日昆明火車站事件以來,針對平民的暴力襲擊事件有顯著增長。這一變異應當引起注意。考慮到這一變異恰恰是發生在當局大力加強反恐防恐的背景之下,不能不使人感到諷刺與詭異。

二、中國《國家安全藍皮書》稱,中國的恐怖活動一大特點是:“恐怖勢力使用冷兵器等簡陋工具作案”。

中國的反恐專家說,“斧頭汽油成恐怖分子首選&r​​dquo;。有些恐怖活動,作案者使用了某種爆燃裝置。是什麼爆燃裝置呢?根據官媒報導,在這次烏魯木齊文化宮早市恐怖襲擊事件中,引發汽車爆炸的是煤氣罐。按照《紐約時報》報導,作案者從車內往外投擲的爆燃物“像個油漆罐”。

看來,新疆的恐怖分子,大約是全世界最寒酸的恐怖分子。那麼,為什麼他們不去使用厲害點的工具呢?原因很簡單,因為政府管制得太嚴太緊,他們根本得不到殺傷力大的作案工具。自己在家裡偷偷製作土炸藥也很難,因為警察和社工人員可以隨意進入家中搜查,發現可疑物品就沒收,連刀具多了幾把都不行。只有斧頭、汽油、煤氣罐、油漆罐一類家居生活的必需品才不會被沒收,因此也才有可能成為作案工具。

最近發布的幾條新聞很​​能說明,當局為了防範暴恐分子獲得作案工具已經把工作做到了什麼地步。一條是:4月1日,烏魯木齊市政府下令,嚴禁非法收購煤氣罐。另一條是:為了防止暴恐分子利用,7月8日,新疆阜康警方銷毀2萬餘盒火柴。還有一條是:今年7月,杭州、長沙和廣州分別發生公交車縱火案,造成多人傷亡,7月27日,新疆烏魯木齊當局下令禁止公交乘客攜帶液體、打火機和不明粉狀物上車。

本來是杭州、長沙和廣州發生了公交車縱火案,杭州、長沙、廣州等地政府並沒有下令禁止乘客攜帶液體、打火機和不明粉狀物上公交車,反倒是沒有發生公交車縱火案的烏魯木齊下令禁止了。嚴禁非法收購煤氣罐和銷毀火柴也只限於新疆。

三、本土化,即和境外恐怖組織沒有直接聯繫。

儘管每逢發生恐怖襲擊事件,政府總要聲稱是和境外恐怖組織相勾結,但隨後就沒了下文,沒拿出什麼真憑實據,可見只是官樣文章,當不得真的。《國家安全藍皮書》的措辭就比較謹慎,它只說部分恐怖襲擊事件的背後有深刻的國際背景。現在的中國既非閉關鎖國,又趕上信息全球化,境內的人要獲得境外的信息並不難,也很可能受到某種影響,但是這和與“境外敵對勢力”,尤其是和“境外恐怖組織”有勾結不是一回事。

6月24日,中國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舉行新聞發布會,發布了一部題為《恐怖主義的網上推手--“東伊運”恐怖音視頻》的電視專題片。國信辦稱,這部電視片將境外“東伊運”組織指揮、在網上傳播涉暴恐音視頻、煽動境內恐怖活動的行徑公之於世。不過,在當天出版的英文版《環球時報》發表文章,承認“東伊運”和新疆暴恐團伙沒有直接聯繫。

《環球時報》援引專家的話承認,由於新疆的恐怖團伙散佈在新疆各地,被當局稱為新疆恐怖活動策劃者的“東土耳其斯坦伊斯蘭運動”(即“東伊運”),實際上和鬆散地處於新疆各地的大多數暴力恐怖團伙並沒有直接的聯繫。“東伊運”對他們的影響僅限於在思想和意識形態方面。《環球時報》援引專家的話說,新疆的暴恐襲擊者可能接觸過一些宗教和種族極端主義的出版物,以及“東伊運”發布的一些視頻,但他們之間並沒有直接的接觸,同時也並非以上下級的關係運作。甚至連“東伊運”本身是否作為一個組織而存在以及存在於何處都大有疑問。中國現代國際關係研究院反恐怖研究中心主任李偉就說,雖然一般認為,“東伊運”在南亞,實際上東伊運居無定所,並不是一個成建制的組織。

四、非組織化,即沒有成型的恐怖組織。

新疆恐怖活動的另一個特點是非組織化。非組織化是指恐怖分子並沒有形成恐怖組織,而是單獨的個體,或者是一個家庭、家族或朋友之類的關係。昆明火車站事件的作案者有七八個,但按照官媒報導可知,他們的作案帶有某種隨機性,也就是說,他們並不是為了一塊兒策動恐怖襲擊而聚到一起的。你可以把他們叫做團伙,但不能說他們是恐怖組織。

前面提到的英文版《環球時報》文章也承認,新疆的大部分恐怖分子散佈在各地,並非在一個有組織有領導的恐怖機構中運行,形態呈非結構化,也沒有一個嚴密的從上到下的中央控制的機構。

五、大多數事件中,攻擊者自己的現場死亡數量反倒超過被攻擊者一方。

但凡恐怖襲擊,除非是偶然失手,否則,攻擊者一方的現場死亡數量總是大大地低於被攻擊的一方(事後被打死被判死刑的不算)。通常,自殺式恐怖襲擊是以一當十,一個人肉炸彈造成十人死亡,1:10。美國的911事件是1:168(19個恐怖分子造成3201人死亡);車臣的黑寡婦雖是女性,殺傷力很大,平均是1:20。

然而,中國特色恐怖主義的現場死亡比例要低得多,除去昆明火車站事件大約1:7和烏魯木齊文化宮早市事件大約1:8以外,大多數事件中,攻擊者自己的現場死亡數量反倒超過被攻擊者一方。例如,2011年新疆和田7•18事件,攻擊者當場被擊斃14人,警察和民眾死4人;2012年12月新疆皮山事件,暴恐分子當場被擊斃7人(其中2名是女性),公安干警隻死了1人;2013年10月天安門撞車事件,暴恐分子死3人,民眾死2人;2013年年底喀什事件,暴恐分子當場被擊斃8人,公安民警和民眾零傷亡;今年4月30日烏魯木齊火車站事件,暴恐分子被炸死2人,民眾死1人;6月21日葉城事件,暴恐分子當場被擊斃13人,只有3個民警輕傷,無民眾傷亡;這次7•28莎車事件,官方稱,暴徒被當場擊斃59人,無辜民眾37人死亡。

如此說來,新疆的恐怖分子,實在是天底下最笨拙最低能的恐怖分子。這不能不令人懷疑:他們真的都是恐怖分子嗎?那些事件真的都是“有組織有預謀”的“恐怖襲擊”嗎?

六、作案者總是維族人。

我們注意到,在被中國政府認定為恐怖襲擊的事件中,作案者總是維族人。或者說,只有維族人作案的暴力事件,才會被當局認定為恐怖襲擊。

同樣是襲擊警察(包括城管),如果發生在漢區,如果當事者是漢人,例如楊佳襲警,民間稱為大俠,當局雖然判處死刑,但也沒有把楊佳定為暴恐分子,沒有把楊佳的襲警行為定為恐怖襲擊。

同樣是發生在人群密集的公共場所,同樣是針對一般平民的暴力攻擊,甚至同樣是連婦女兒童都不放過,在漢區發生的多起槍殺案、屠童案、公交車縱火案,等等,哪怕這些事件給一般平民所造成的傷害和恐怖更大更嚴重(例如2013年6月7日,廈門發生一起公交車縱火案,造成47人死亡,死亡數量超過今年3月1日昆明火車站事件、5月22日烏魯木齊文化宮早市事件和7月28日莎車事件),只要作案者是漢人或什麼族的人而不是維族人,當局就沒有把它們定性為恐怖襲擊。

中央黨校的靳薇教授最近撰文指出,發生在新疆的“暴恐事件”,有不少其實並不是蓄謀的,而是偶發的,是沒有明確政治訴求的,是個體因經濟家庭或社會因素產生的暴力對抗和宣洩,其背景應該與內地因拆遷、徵地、討薪等日益頻繁出現的對抗和暴力事件相似。

以上六大特色,是我根據中共官方文本歸納出來的。在這裡,我不打算對這六大特色進行深入的道德評判,我只是把它們作為事實、作為現象羅列出來,而把價值判斷交給讀者。我相信,任何人,一旦他意識到中國特色的恐怖主義具有上述六大特色,他就不能不質疑:在中國,被當局定性為恐怖襲擊的那些事件,究竟有多少真的是恐怖主義?為何在如此的高壓態勢下,還頻繁發生這一類暴力事件?造成這些暴力流血事件的,在多大程度上是恐怖主義,在多大程度上是國家恐怖主義?

——《中國人權雙周刊》第137期2014年8月8日—8月21日 http://biweekly.hrichina.org/article/20072

胡平

胡平,《北京之春》杂志主编,中国人权理事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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