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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維潔的證詞——「六.四」遇難者楊明湖的遺孀

1999年01月31日

楊明湖,男,1947年2月1日出生,遇難時42歲;生前為中國貿易促進委員會專利部法律處職員;89年6月4日凌晨2時左右,於南池子受槍傷,膀胱被打成了幾片,骨盆炸成一個大洞粉碎性骨折,6月6日8時於北京同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骨灰存放於西郊萬安公墓。

楊明湖6月4日清晨1點離家,當時我和他聽到槍聲一起下樓,聽鄰居從西單回來說起大街上發生的情況,楊明湖很擔心留在天安門廣場上的學生,決定去看看。他不相信人民軍隊會用機槍、坦克對付手無寸鐵的老百姓。他騎車離家到了天安門西側的南池子,同人群一起站在東長安街的馬路邊。將近兩點半左右,從公安部大院衝出來的戒嚴部隊向群眾開槍,楊明湖中彈了,3點多他由群眾用平板車送至同仁醫院。他受傷部位在膀胱,膀胱被打成了幾片,骨盆炸成一個大洞粉碎性骨折,醫院只對膀胱縫合,骨盆處由於是粉碎性骨折,有些毛細管找不到,醫生已無法給他做手術。楊明湖在醫院裡同死神搏鬥了兩天兩夜,在這段時間裡,他一邊輸血,一邊流血,終因腹腔感染心力衰竭於6月6日8時死亡。臨終時他用微弱的聲音深懷歉意地對我說:“對不起!對不起!”別的話已無力說下去了。

楊明湖帶著很多遺憾而死,他正值壯年,有許多事需要他做,尤其是對我們的家庭造成巨大打擊,我們有一個當時尚年幼孩子,需要我們共同撫養教育,現在這一重擔落在我一個人身上,孩子過早失去了父愛,過早地承受了不應該由他承受的心靈創傷。當時我的孩子尚未滿五歲,正值啟蒙階段,父親的教育對於他來說將永遠不存在了。我所在工廠經濟效益不好,工廠轉行,對於我來說,獨自承擔孩子的成長教育其艱難是難以言喻的。「六·四」這一血的事實讓我震驚,對於政府用這一殘酷暴虐的手段對待自己的國民我深感憤慨!

 

尤維潔 1999.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