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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立熙:和解之難:光州事件背後的國家暴力與歷史清算

2016年04月21日

清算過去並不必然就是要報復或害人,它的目的是要還原歷史事件的真相,並給它正確的歷史定位,讓當代人透過這樣的真相釐清過程得到和解,也讓後世子孫能記取教訓,不要讓悲劇歷史重演。


清算過去並不必然就是要報復或害人,它的目的是要還原歷史事件的真相,並給它正確的歷史定位,讓當代人透過這樣的真相釐清過程得到和解,也讓後世子孫能記取教訓,不要讓悲劇歷史重演。這是健康進取的事情,也是從威權體制轉型到民主體制的新興政權,必鬚麵對與處理的工作。南韓可說是亞洲新興民主政府清算過去最有成效的國家。一個新興民主政府清算過去的程度,不只牽涉歷史真相的追究與反省到什麼程度,也影響到民主的深化與鞏固會到什麼程度。

清算過去最重要的依賴,是人民、是民意,是否有決心與魄力去追究真相,是否有道德勇氣去伸張社會公義。如果人民繼續鄉愿、官方繼續偽善、加害者繼續死賴、被害者繼續逆來順受,那我們就不要欣羨韓國人平反光州的成就。韓國的經驗證明,成功清算與解決過去威權時代的國家暴力與人權侵害問題,才能夠對民主政治的發展有肯定的影響。結論雖然簡單,卻很重要。很簡單的事情,而且,其“當為性”也人同此心。

事實上,南韓三任新興文人民主政權,在處理過去清算的大工程之際,同樣也面臨社會矛盾的爆發、經濟景氣低迷的克服、民主機制與程序的建構等挑戰,但是他們仍然能夠同時並進,透過清算過去來規劃現在與將來,為南韓民主化的鞏固,建構可長可久的製度性規範與價值觀。同時,也讓威權與既得利益勢力在民主轉型與清算過程中完全沒有死灰復燃的機會,徹底阻斷他們的複闢之路,並給他們“清算過去是為鞏固民主”的機會教育。如此,反而促進了民主政權的道德正當性,對政局的安定毫無影響。南韓務實面對錯誤過去的道德勇氣,對於同處東亞的台灣應該是一面很好的鏡子。

序幕

1981至1988年滿七年的時間,筆者是在南韓度過的,雖然沒有目擊光州屠殺悲劇,但是體驗了全斗煥掌權後的威權暴政全程。當時,從大學校園與街頭示威現場,可以感受到南韓學生與人民對全斗煥這個武夫的鄙視與厭惡,但還是無法體會光州人對他入骨的痛恨。直到1987年6月爆發“人民力量”(People's Power)街頭抗爭,一整個月的群眾示威讓每天的韓國都市街頭都跟戰場一樣,後來連白領階級、中產階級都走上街頭,筆者才真正體會韓國人對全斗煥這個政權有多麼的痛惡。

後來從檔案與史料中才知道,全斗煥領導的“新軍部”,確實是以對北韓共產黨作戰的心態,在鎮壓光州人民的民主抗爭;對特戰部隊的軍人而言“殺敵”是至高無上的使命,而且是越多越好;因為他們殺的是意識型態不同的敵人,而不是自己的同胞。

雖沒有體驗過1980年光州悲壯的“抗爭/殺戮”的場景,但見證了七年之後抗暴的6月革命,每天戴著頭盔跟防毒面具奔馳在第一現場,對“暴警”以一石交換一彈、以暴易暴的鎮壓手段,深惡痛絕。到6月下旬,情勢緊繃到讓人感覺,全斗煥政權應該是要垮了。

全斗煥這個軍事獨裁政權,原本還企圖以鎮壓光州的血腥手段、動用軍隊來壓制六月抗爭,但是後來在美國與國際奧會警告不惜取消漢城的奧運主辦權相威脅之下,才不得不向民意全面投降,由盧泰愚宣布《“6.29”民主化宣言》,也才化解了政權被推翻的危機。

“清算過去”的作為來看,韓國人顯然比台灣人更積極也更務實。他們透過歷史真相的追究與釐清,與“錯誤的過去”徹底切割與斷絕,而確立“轉型正義”的諸般制度與規範;而且,透過“過去”與“現在”之間的持續溝通,防止錯誤過去的重演,並為保障人權建立法制性與文化性的基礎機制。

清算過去並不必然就是要報復或害人,它的目的是要還原歷史事件的真相,並給它正確的歷史定位,讓當代人透過這樣的真相釐清過程得到和解,也讓後世子孫能記取教訓,不要讓悲劇歷史重演。這是健康進取的事情,也是從威權體制轉型到民主體制的新興政權,必鬚麵對與處理的工作。南韓可說是亞洲新興民主政府清算過去最有成效的國家。一個新興民主政府清算過去的程度,不只牽涉歷史真相的追究與反省到什麼程度,也影響到民主的深化與鞏固會到什麼程度。儘管有人認為,韓國人把清算過去做為政治鬥爭的工具,這種作法台灣人“做不來”;但那是韓國政客的手段,重要的是人民、是民意,是否有決心與魄力去追究真相,是否有道德勇氣去伸張社會公義。如果人民繼續鄉愿、官方繼續偽善、加害者繼續死賴、被害者繼續逆來順受,那我們就不要欣羨韓國人平反光州的成就。韓國與台灣的歷史發展一向擺盪在“過”與“不及”的兩端,但是自我批判、自我反省、和解包容的精神,台灣人必須承認我們比韓國人差太遠了。本文若能提供給台灣人當做一面鏡子,進而去思考“清算過去”、“導正歷史”以及“轉型正義”的問題,跳脫出傳統的製式思考或是國民黨威權時代教育下的觀點,作者做為韓國問題研究者的一員小兵,也足堪告慰了。

國家暴力

特戰部隊的忠貞作戰

擴大戒嚴的消息傳到光州之後,18日清晨,200多名大學生齊集全南大學校門前展開示威抗爭。由於空降特戰部隊的殘暴鎮壓,導致數十名學生負傷。當全國主要都市都進駐了部隊之後,敢於挑戰當時新軍部擴大戒嚴的不當性的,也只有光州的大學生了。而且,當時是在全國各地學運領袖都已被逮捕,呈現領導真空的情況之下,光州學生自動自發挺身抗爭的。

18日下午戒嚴軍展開鎮壓之前,特戰司令鄭鎬溶就在當天中午下令增派第11空降旅到光州。他的理由是光州的狀況有惡化之虞,第七旅的兩個大隊兵力顯然不夠應付而會陷入苦戰。但是第七旅的部隊是在增派部隊的三、四個小時之後,下午4點才開始鎮壓街頭示威,顯然增派第11旅是事先就刻意安排的。諷刺的是,特戰部隊這次光州作戰的代號竟然是“豪華假期”。

5月20日下午,超過20萬的光州市民組成示威隊湧上市中心錦南路,並佔領了光州市政府,群眾示威有愈演愈烈的現象。市民與戒嚴軍在街頭的攻防戰反覆上演。特戰部隊的鎮壓越蠻橫,市民的抗暴就越激烈。

晚上11點,駐守當地的第三空降旅因為群眾開車企圖衝過封鎖線而對著群眾開火,前面的群眾紛紛中彈倒地,有兩人當場死亡。差不多在同一時間,光州稅務所與朝鮮大學前也傳出槍聲,這是戒嚴軍在光州首次的開火。戒嚴軍除了據守光州所有據點之外,也封鎖了所有聯外道路與通訊,要將光州完全孤立起來。

21日上午10點,戒嚴司令李喜性首度代表政府當局對光州事件發表談話,指稱光州事件是“激進分子與間諜的破壞、縱火與煽動所引發”,他強調戒嚴軍擁有自衛權,並暗示已經下令可以開火。約在10點10分左右,道廳廣場前的空降部隊已經配發了實彈。

下午1點,道廳屋頂上的擴音器突然響起國歌,這是特戰部隊開始攻擊的暗號。軍隊開始對路上的群眾開火射擊。狙擊手瞄準了示威隊伍前帶頭的人,逐一開槍射殺。根據軍方在1988年發表的文件,以及接受受害者申報的數據顯示,當時至少有54人死亡,500多人受到輕重傷。究竟是誰下令軍隊集體開火?迄今仍真相不明。

為了對抗戒嚴軍的砲火攻擊,被激怒的示威群眾於是從下午2點半開始搶奪光州鄰近城市警察局、派出所以及後備部隊的軍火庫,以槍械彈藥自我武裝之後組成市民軍,全面與戒嚴軍抗戰,原本的群眾示威演變成為街頭槍戰。市民軍從下午3點半對戒嚴軍開槍還擊,以道廳為中心展開零星的槍戰。

光州市民自動組成戰鬥指揮部,並以十多人分成一組,聽命於各組指揮官部署到市內主要的據點。由於武裝市民軍的步步進逼到市中心,逼使戒嚴軍決定在下午5點半全部撤退到光州城外,市民軍於是佔領了道廳大樓。

當時掌握政權的新軍部勢力,把光州的民主化運動定性為“激進分子與暴徒所主導的動亂”而採取強硬鎮壓對策。並將光州地區對外的通訊與交通完全斷絕與隔離,要對光州採取“封鎖孤島”作戰。

撤退到光州外圍的戒嚴軍,於26日清晨5點在坦克的前導之下從農成洞大舉挺近光州市內,準備展開全面的鎮壓殺戮作戰。26日夜間,許多人聽到戒嚴軍進城的消息,而離開這個將遭攻擊的目標。最後留下來與抗爭指揮部一起作戰的人,大約是150人。其中80多人是會操作槍枝的人,其他60多人是高中生或從無軍訓經驗的年輕人,包括了十多名女學生。

後來公開的軍方資料顯示,戒嚴軍的忠貞作戰分成五個階段,第一階段是5月17日之前,由警力來執行示威鎮壓作戰;第二階段是5月18日至21日,由戒嚴軍來解散示威與鎮壓作戰;第三階段是5月22日至23日,是封鎖道路與孤立光州作戰;第四階段是5月24日至26日,是宣導安撫工作與尚武忠貞作戰準備;第五階段是5月27日,是尚武忠貞作戰的執行。

27日清晨4點一過,槍聲開始響起。市民軍以兩、三人一組,分別部署在道廳正面與側面的牆角,並且從一樓到三樓的窗邊俯視廣場的動靜。第三空降旅的特攻隊分成四組包圍道廳,其中一組翻越過道廳後牆開始猛烈掃射,接著來自四方的槍彈大作。開火到大約到清晨5點10分,幾個主要據點已經被戒嚴軍完全鎮壓控制了;道廳是最後一場戰鬥,死守奮戰的市民軍幹部全部遭到格殺。前後一個半小時​​的掃蕩作戰結束,特攻隊掌控道廳之後移交給第20師接管,這場歷時十天的光州民眾的民主化抗爭終告落幕。

死傷人數的落差

5月27日上午5時15分,第一線作戰指揮官蘇俊烈向戒嚴司令李性報告,“尚武忠貞作戰成功完成!”

鎮壓作戰結束後,戒嚴司令部發表談話:“由於暴徒激進,情勢無法逆轉,只好投入軍隊鎮壓。有兩人犧牲。”但後來又發表說,“有527人被逮捕,並發現15具屍體。”接著當局又修正死亡人數為17人。但是抗爭指揮部說,在道廳​​就有150人死亡,屍體是被兩輛卡車載走的。一場血腥殺戮作戰,造成光州傷亡慘重,則是不爭的事實。

從5月27日到6月6日,戒嚴司令部展開死亡人數的調查與屍體的辨識作業。5月31日發布,死亡人數為民間人士144人,軍人22人,警察4人,總計170人;而受傷者包括軍警民一共有380人。一周之後,民間死亡人數再增加17人,死亡總數改為187人。

反政府學運與社運勢力以及家屬團體則一貫聲稱,死亡人數在2,000多人。也就是說,官民之間的死亡數字是194比2,000。這是個極大的落差,官方堅持他們的數字是有所根據的,而民間兩千人的說法,則不免失之於誇大,不過以訛傳訛之後,已經成為定論了。

而官方說法之所以不被採信的另一個原因是,5月27日戒嚴軍再入城掃蕩之前,一共有1,740人被逮捕,中間曾經在5月20日釋放100多人,1,000多被逮捕的人當中,有多少人被刑求致死,然後暗中掩埋掉,已成為永遠的謎。而且,忠貞作戰展開之際,又逮捕了500多人,這些人與先前被逮捕的人數,也始終兜不攏。後來更啟人疑竇的是,官方要求申報失踪人口,但是對於申報的狀況卻從未公開,所以這成為另一個無解的謎。

盧泰愚上任之際就承諾要對光州事件療傷止痛,在光州事件九年之後的1989年6月30日接受失踪者的申報結果,追加認定了32名失踪者,因此截至當時,官方對死亡總人數的說法是,原先發表的194人,受傷後死亡61人,以及追加的失踪者32人,所以總計287人。

南韓權威的網路百科全書《Naver百科事典》的數字是166人死亡,47人失踪,2,800餘人輕重傷。聯合通信社出版的《聯合年鑑2006年版》,死亡人數則為177人。光州市政府以及“‘5.18’紀念財團”的官方網站上的數字則是,154人死亡(包括12具無名屍),70人失踪,4,138人傷殘,總傷亡人數為4,362人。“‘5.18’民主有功遺族會”在2004年的統計數字則是633人,包括當時死亡166人,受傷後死亡375人,失踪65人,軍警死亡27人。這應該是可以相信的數字。〔9〕而實際的財產損失,包括公共設施、建物毀損、武器與軍備等,根據戒嚴司令部的估算一共為266億韓元(當時約合4,000萬美元)。

清算過去

在血腥鎮壓光州事件後,儘管在高壓肅殺的氛圍下,死難者家屬和受傷倖存者還是組成了幾個不同的團體,包括:“收押者家族會”(1980組成)、“‘5.18’光州義舉遺族會”(1980)、“‘5.18’負傷者同志會”(1982)等。這些團體在每年的5月18日都會試圖舉行追悼會;並在歷次抗爭中,逐漸形成“追究真相”、“懲處元兇”、“賠償受害者”等共識。以下是80年代的一些抗爭行動紀要:

1981年2月18日全斗煥總統到光州視察時,受難者家屬示威抗議。雖然政府不容許人民公開談論光州事件以及舉辦追悼會,但是受難者團體卻無懼於當局的迫害,如常在5月18日舉行追悼會及示威抗爭,這一年在光州有50多人被逮捕。

光州民眾抗爭也讓旅居海外的500萬韓僑,產生新的凝聚力與祖國愛。儘管海外僑胞同樣也受到威權權力的壓迫,受到官方不斷干涉與限制自由,但他們也發揮道德勇氣來抵制全斗煥。例如,1982年全斗煥訪美的時候,洛杉磯韓僑曾舉行反全示威,並演出集體退出歡迎酒會的鬧劇,讓全斗煥在國外出盡洋相。〔11〕1984年的追悼會與示威,有80多人被捕;1985年成立“建立‘5.18’受難者紀念碑及紀念活動籌備委員會”,有500多人參加了追悼會及悼念彌撒。1986年有1,000多名受難者家屬和大學生舉行追悼會及示威。1980及1985年,兩名工人要求追究真相而自焚身亡。

以“社會良心”自居的大學生,直到80年代中一共佔領三次美國文化中心,並縱火抗議美國默許對光州的屠殺。這些抗爭行動都成為國際新聞,引起國際社會與韓國人民對光州屠殺的注意。

1987年在光州事件七週年時,天主教會首次出版了光州事件資料集與畫冊,並舉行紀念活動。漢城的“天主教正義具現司祭團”更發表反政府聲明,並放映德國與日本帶回來的光州事件過程錄影帶。

當年4月,全斗煥發表聲明拒絕修憲,試圖長期執政,引發學生與人民強烈抗爭。年初發生的大學生朴鍾哲被員警刑求致死的事件,被天主教揭發;6月又發生大學生李韓烈被鎮暴警察的催淚彈擊中死亡,引發全民公憤而引爆全國性的6月抗爭。強力爆發的社會力量,已經為武夫獨裁政權敲下喪鐘。

國會調查追究真相

1987年6月南韓民眾展現“人民的力量”,全面向軍事獨裁政權發動抗爭。持續達一個月、煙硝瀰漫全國都市街頭的抗爭,終於迫使盧泰愚向民意投降,發表總統直選、保障言論自由等一共八項的《“六.二九”民主化宣言》。

當年12月盧泰愚當選總統之後,對於前朝全斗煥一夥新軍部勢力所犯下的政變奪權與大屠殺的國家暴力罪愆,原本並不打算清算,因為一則他自己也是新軍部勢力的核心分子,參與了政變,再則因為他是全斗煥的接班人,繼承了第五共和與民主正義黨的遺產與使命。如果清算全斗煥,勢必也會清算到自己,極可能因而“動搖國本”。

不過由於他當選只獲得三成六的支持率,少數政府自然使他領導的權威性不足。以致於1988年2月一上任,在野黨與社運勢力就強烈要求他清算過去。當時的社運團體把自己定位為“民眾民主勢力”或“變革運動陣營”,是以變革為導向,他們認為盧泰愚的“第六共和”是威權政權的延續,所以仍以“打倒盧泰愚政權”為策略。

不過,盧泰愚也基於《“六.二九”宣言》以及競選政見,做了預防性措施。只是選擇性地在“擴大新聞自由、保障政黨活動、杜絕貪瀆腐敗”等幾個議題,來從事改革與過去清算,以便於控制情勢。1988年初成立的“民主和解促進委員會”(簡稱“民和委”,Committee for Promoting National Reconciliation),就是他預防性機制的工具。

“民和委”討論的議案,只能以“建議案”的方式提報,但是不久就面臨了局限。它的作為大體上有:(1)把“光州事件”的正式名稱改為“民主化運動的一環”,政府並對過度鎮壓道歉;(2)儘速完成真相調查,並處罰主事者,以實現國民的和解;(3)建立“慰靈塔”,並將望月洞墓地公園化;(4)接受死傷者的申報與補償。

1988年4月1日,盧泰愚根據“民和委”建議案,發表了《癒合光州事件之政府綜合對策》的特別談話。除了將光州事件正式更名為“光州民主化運動的一環”,賦予它的歷史定位外,也決定對犧牲者與家屬支付物質補償。盧泰愚的過去清算構想,是以國家和諧與和解的名分,來稀釋社運界提出的追究真相、處罰主事者的要求,並以實質補償來儘速終結光州問題。盧泰愚是以政治算計,希望能做到事前防範對自己造成政治負擔,並能與前朝做區隔,以強化自己政權的正當性。盧泰愚的藉口是,為了促進人民的和諧,不應行使“政治報復”,他因此堅持“不處罰”的原則。

但光州的民意與輿論,對盧泰愚這個第五共和共犯的作為,也嗤之以鼻。韓國蓋洛普民調公司的民意調查顯示,有63.8%的光州人對盧泰愚4月1日的談話表示“不滿”,也有64.6%表示盧泰愚政權不可能解決光州問題,高達74.8%的光州人根本不信任盧泰愚政府。當時有55%的光州人相信,發生光州事件的根本原因是“新軍部的奪權謀略”。

導致盧泰愚預防性機製完全喪失作用的關鍵,是1988年4月26日的國會議員選舉。由於執政的民主正義黨喪失多數議席,造成有史以來首次的“朝小野大”(125:174)的局面。於是,新國會開議之後,5月間立即成立“光州民主化運動真相調查特別委員會”(光州特委),以及“第五共和非理​​(貪瀆)特別調查委員會”(五共特委),開始全面調查全斗煥政權的劣行敗跡,朝野之間因而展開了更為熾烈的政治攻防戰。

在野黨主導下的國會,先後通過了《國政監查及調查法》、《國會證言及鑑定法》(可強制拘提);6月,國會並引進了“聽證會”制度。這些新作為,讓盧泰愚早期解決光州事件的意圖,完全遭到破滅。

到跨年之後,國會的“五共特委”一共調查並聽證了44項案件,包括:“日海基金會籌募不法資金”、“李順子貪瀆新世代育英會與心臟基金會”、“全斗煥家族貪瀆及脫產弊案”、“挪用各類公款”、“明星集團事件”、“李哲熙、張玲子事件”、“第二民航許可事件”等等。

“光州特委”則針對新軍部勢力在掌權過程中的叛亂嫌疑、強硬鎮壓光州民主化運動、追究下令開火的主事者等議題,進行了19次的國會聽證。後來,檢調單位組成“五共非理特別搜查部”,逮捕並起訴了前安全企畫部長張世東等47人。雖然尚未追究到最高層級,但成果已相當可觀。

此外,國會聽證會還揭露了其他的真相,大致如下:

1、全斗煥主導的“一心會”新軍部勢力,是以“‘5.17’擴大戒嚴措施”來完成“雙12政變”;而他一步一步竄奪權力,是韓國建軍以來,最嚴重的“以下克上”的叛變;

2、為了反制全民的抵抗,全軍實施“忠貞訓練”的暴動鎮壓特殊訓練,以逐步完成階段性政變,並對內外展現軍方的實力,預告了新軍部即將登場;

3、5月17日上午,先由全軍決議擴大非常戒嚴令的實施之後,當晚8點再派出武裝兵力包圍臨時國務會議(內閣會議)的會場,以高壓手段迫使國務會議通過擴大戒嚴。新軍部奪權的陰謀展露無遺。

4、首度公開全韓人民完全不知的過度鎮壓的慘狀,揭露了第七空降部隊殘殺和平示威群眾的狀況,以及增派第11空降旅前去鎮壓,導致更多人命的犧牲。過度鎮壓造成光州人民奮起抗暴,因而得到證實。

5、公開了戒嚴軍集體開火屠殺良民的真相。5月21日下午1時,全南道廳前數万名示威群眾,遭到集體開火攻擊,當場有150多人死亡;5月24日空降部隊與戰教司部隊發生誤殺事件,造成20多名軍人死亡,戒嚴軍卻惱羞成怒而對當地居民濫射報復,導致無辜人民死亡;以及第七空降部隊對一輛巴士攻擊,造成17名乘客中僅一人倖存。這些事實公開後,震驚了全韓國。

6、揭露了美國在流血鎮壓過程中的角色。當時陸軍作戰參謀部長金在明少將與美韓聯軍司令部作戰參謀羅伯.塞內華德達成協議,決定了5月27日0時為最後鎮壓的“尚武忠貞作戰”起始點。所以美國對血腥鎮壓光州,是事前就已經認知了。

為了斧底抽薪,儘早結束“聽證會災難”,並改變朝小野大的政治版圖,盧泰愚政權暗中策動金泳三與金鐘泌的兩黨變節投靠他的執政黨,孤立以全羅道勢力為主體的金大中的平民黨。1990年1月,朝野三黨合併成為“民主自由黨”,被譏為世界政黨史上僅見的“朝野大苟合”。朝小野大的局面打破以後,也意味第六共和清算過去的作業宣告結束。

儘管盧泰愚第六共和時代的國會聽證,對於追究光州事件的真相發揮了極大的功能,不過也未盡完善,而留下了一些至今仍然懸而未決的核心問題,包括:5月21日下午1時,是誰下令集體開火的?儘管一般韓國人都判斷是全斗煥、盧泰愚與鄭鎬溶這三人,但由於新軍部核心人物相互做偽證與法庭上的狡辯,並且湮滅了許多文書與證據,迄今仍無法追出下令屠殺的元兇。其次是民間死亡的人數始終莫衷一是,由於許多傳聞都指出曾有集體掩埋屍體的情事,使得歷次官方發表的死亡數字都不一致,導致無法取信於民。至於美國政府的角色與責任,恐怕永遠不會有水落石出的一天了。

訂特別法審判元兇

金泳三總統一上任就挾著高人氣(88.4%的民意支持度),大膽推動改革措施與製度性變化。但不能否認的是,他是為了鞏固政權,而在政治算計之下而採取選擇性的變革;他對過去的清算與政治改革措施,就是為了強化自己在執政聯盟裡的實力(金泳三的民主黨,在合併後的民自黨內,是屬於少數派)。所以,他一直以第五、第六共和的軍事威權領導人、特別是被指為“TK派”(大邱出身的將領)為削權的對象。而這些遭到整肅的人,後來也組成了反改革聯盟,有組織地牽制金泳三,使他的改革施政遭到挫折。

金泳三政權為了減輕政治包袱,並使政權的正當性不受質疑,必須設法與雙12政變與屠殺光州的首謀勢力劃清界限,因此,他對清算過去便抱持了“盡快了結”的態度。

他最先、也是最重要的作為,就是把軍部納入文人的掌控,而且是在沒有遭到反彈,又沒有發生重大摩擦的情況下達成的。他透過兩種管道來進行,第一個是以“清澈上流水源”來整肅軍部貪瀆腐敗的威權勢力,開始施行公職人員公佈財產後,導致TK派的軍方高幹被逮捕或脫黨,或從政界引退。其次,他任命了非“一心會”成員的全寧海擔任國防部長,讓當時大權在握的陸軍總司令金振永等一心會的成員除役,19位涉及政變與貪瀆的將領則被免職;與軍部威權勢力有關係的將領都被排除升遷,杜絕了軍方再介入政治的餘地。

1993年5月13日金泳三發表談話,把盧泰愚政權定位光州事件的曖昧用語:“民主化的一環”,改為更具明確性格的“‘5.18’光州民主化運動”。並且首次將全斗煥的雙12政變和鎮壓光州定性為“內亂事件”,亦即認定全斗煥是企圖執政掌權而引起光州事件。他明確定位自己的政府是“繼承光州民主化運動的精神而成立的民主政府”。

金泳三也提出具體的癒合與補償措施,但是對於受害者家屬與社運團體要求的追究真相與處罰主事者,他則表示,“交給歷史來評鑑,並寬恕主事者以促成大和解”。對於清算過去,金泳三與盧泰愚政權的基本態度其實差異不大。但是,光州相關的社運團體對金泳三這樣的消極態度,當然是不能接受了。他們繼續堅持在盧泰愚政權時期就提出的五大原則,並要求落實以下15項:

  1. 以特別檢察官制度來追究真相;
  2. 制訂新的光州補償特別法;
  3. 起訴告發加害者;
  4. 組成泛市民紀念事業會;
  5. 撤銷“5.18”軍事法庭的判決;
  6. 對光州補償法提出違憲訴訟;
  7. 制訂“‘5.18’抗爭紀念日”;
  8. 望月洞墓園聖地化;
  9. 尚武台土地無償讓與;
  10. 將癒合對策制度化;
  11. 未申告者再申告;
  12. 讓尹韓奉安全返國;
  13. 保存望月洞民主烈士墓園;
  14. 徐明源、李相浩復職;
  15. 由金泳三總統派遣代表團。

社運團體對文人的金泳三政權的抗爭訴求,不再像是要求“盧泰愚政權下台”,而是改以訴諸法律性與製度性的作為來追究真相、懲處主犯,而能夠得到相當廣泛的民意支持。

到了1994年春,全國主要的激進派與穩健派社運團體,包括學運、農運、統一運動、弱勢、人權、律師、教授等團體,共同組成“追究‘5.18’真相暨傳承光州抗爭精神國民委員會”,要求對光州問題要以原則性與積極性態度來解決。當年5月,光州事件受害者鄭東年等616人向法院提出告訴,指控全斗煥與盧泰愚等35名雙12政變與光州屠殺的相關主事者;接著,1980年被控“金大中內亂陰謀事件”的相關涉案人也對全斗煥一幫人提出告訴。8月底,“‘5.18’紀念財團(基金會)”成立,做為發放補償金給受難者並傳承抗爭精神的合法機構。到了1995年,由於政治局勢的急遽變化,金泳三政權只好改變既定的消極立場。他指示研擬“光州特別法”的製訂,要以“歷史、法律、正義”的名分,給予光州事件歷史評價與地位,並積極以司法處理五共問題。

當年6月地方選舉的慘敗,讓金泳三聲望跌到剩44%。為了挽救頹勢,重新奪回國政主導權,採取策略性、震撼性的攻勢來提振聲望,成了金泳三唯一的選擇。

其次,在野勢力與社運團體一再向政府施壓,要求以特別檢察官制度與製訂特別法來處理光州問題。尤其在檢方裁決不具公訴權之後,引起大多數主要社運團體的強烈反彈,他們分別組成“‘5.18’屠殺者移送裁判共同對策委員會”、“制訂特別法處罰‘5.18’屠殺者國民非常對策委員會”、“‘5.18’完全解決、實現正義與希望、清算過去國民委員會”等新團體,全面展開制訂特別法的連署與請願運動。

7月底,131位高麗大學教授發表聲明要求檢方展開真相調查之後,迅速擴散到全國,一共有6,700位教授連署時局宣言,完全掌握了輿論的主導力量。接著,政壇也受到影響,民主黨與新政治國民會議提出了特別法的草案,政治圈裡開始意識到司法處理光州問題已是勢在必行。10月中旬,律師也走上街頭抗爭;10月19日,民主黨議員樸啟東爆料,盧泰愚前總統擁有3,000億韓元的秘密資金,使得這個前軍部勢力的道德正當性,跟全斗煥一樣,遭到全民的強烈質疑,為清算過去的社會運動大大加溫。結果,11月16日盧泰愚被收押,全國民意強烈要求司法處理兩位前總統以及光州事件的相關當事人。

11月30日檢方成立“特別搜查本部”,經過深入調查之後,12月3日全斗煥也被收押。1996年2月,全斗煥及盧泰愚等16名新軍部集團被起訴。半年後法庭認定他們的“軍隊叛亂和內亂罪”,以及“內亂目的殺人罪”,將盧泰愚以“從事叛亂、內亂重要任務”、“特定犯罪加重處罰”等八項罪名,全斗煥以軍刑法的“叛亂、內亂首謀”、“內亂目的首謀”、“內亂目的殺人”等九項罪名起訴,一審判處全斗煥死刑盧泰愚22年6個月徒刑;1996年12月最高法院判處全斗煥無期徒刑、盧泰愚17年有期徒刑的有罪判決定讞。至此,光州事件在法律上獲得了平反。

1997年12月,在金融危機中舉行的總統選戰中,所有的候選人都承諾會特赦這兩位前總統,以促進國家的和解與人民的團結,來共度艱苦的金融風暴。於是,1998年2月金大中總統一上任就特赦了他們。儘管光州事件死難者遺屬,對於真相仍未完全釐清,追究責任也未盡完善,但是兩位前總統犯下叛亂與內亂罪被收押,最後被判處重刑,對他們既是羞辱也是宣告了政治死刑,韓國人對此幾乎都沒有異議,因為導正的歷史還給了人民公道與正義。

制度性保障人權

金大中在1971年與朴正熙競逐總統失敗後,終於在26年之後如願以償當選總統,不僅替全羅道的百濟人湔雪了千年遺恨,也為自己洗刷了“萬年候選人”之譏。諷刺的是,他接手的是金融風暴之後的破敗國家,以及當年加害他的軍人獨裁政權所留下來的政治垃圾,都等著他去挽救與清理。在反對陣營以“民主人權鬥士”自豪的金大中上任後,清算過去的作業也到了新的轉折點。

金大中矢言要成為“人權總統”。和過去兩任總統對過去清算一貫採取消極與守勢的姿態不同,金大中本身就是國家暴力與蹂躪人權的受害者,又曾經以內亂罪被判處過死刑,更重要的是,他的政權沒有道德正當性的問題。在這樣的背景之下,使得清算過去的作業可以從一向的衝突結構中脫胎換骨。

金大中上任後,成立了“國家人權委員會”、“疑問死真相追究委員會”、“民主化運動補償審議委員會”等製度性的機構,來具體落實人權的保障與過去的清算。儘管金大中積極主導這些工作,但他也受到一些制約。

金大中標榜的“國民的政府”,是與前軍部勢力的金鐘泌的“自民聯”結盟才能夠勝出;即使他聲言“地域等權論”,要平衡地域落差,但不免遭致政治報復、刻意冷落其他地方的批評,而使他揮灑的空間受到了局限。為了妥協於政治現實,金大中特赦了全斗煥與盧泰愚這兩位被判處重刑的前總統,他也決定以國庫補助“朴正熙紀念館”,這些都是為了安撫前朝勢力的動作,也顯示了他所受到的牽制力量不小。

國民的政府初期,因為埋頭於收拾金融危機,以致於改革政策的績效不彰。後來仍是在社運團體的壓力之下,才開始有所作為。其間,由良心犯家屬組成的“民主化實踐家族協議會”持續要求“撤銷國家保安法、釋放良心犯”;同時,以追悼與褒卹事業為訴求而組成的“民族民主烈士、犧牲者追悼團體聯席會議”,也繼續抗爭要求追究真相、恢復名譽。1998年11月,社運團體在國會大廈前搭帳棚示威400多天,要求制訂《疑問死真相追究特別法》。在此的兩個月前,也有社運人士絕食抗爭,他們並組成“制訂人權法、設置國家人權機構共同促進委員會”。

2000年10月17日,直屬於總統的“疑問死真相追究委員會”正式成立,開始調查對抗威權政權的民主化運動中離奇死亡的案件。在受理的83個案件中,到2002年9月委員會任務終結時,一共調查了30多個案件。其中,包括認定了朴正熙政權時代崔鐘吉教授的離奇死亡,以及張俊河遭他殺的可能性極大等,揭露了十多個疑問死的案件。

在此之前,1999年12月國會通過了《疑問死真相追究特別法》,以及《民主化運動關聯者恢復名譽及補償之法律》,並據此成立了“民主化運動補償審議委員會”,展開具體的補償作業,到2001年底為止,經過兩階段的申請,一共受理了10,807人的案件,對於清算過去的作業,算是相當可觀的成績。

而社運與人權團體呼籲多年的“國家人權委員會”,也在2001年11月26日成立,這個機構被賦予了權限,從事人權問題的監視、調查、糾正等,它成立的第一天,就接到了120件的陳情書。由11位委員組成的國家人權委員會,雖然它的調查權受到限制,但它的功能已超越對過去國家犯罪的清算,更具體地對防止再發生而設計製度性的規範機制,成就相當值得肯定。

儘管金大中政權對保障人權做了多方面的努力,但一向被人權團體所詬病的《國家保安法》仍無法廢除,無疑是一大憾事。除了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國際特赦組織等機構相當關注之外,連美國國務院的《人權報告》中也認為,《國家保安法》中的國家安全概念相當模糊,有遭到“政治惡用”的餘地。國務院的年度《人權報告》指出,1998年有583人、1999年有456人、2000年有130人因違反《國家保安法》被逮捕。

清算的成效分析

由於社運團體與在野陣營鍥而不捨地抗爭,喚起了全民的共識,使得平反光州與清算過去的訴求,能夠打破地域觀念,形成全體國民的集體意志。南韓民眾透過“運動”,催生了民主化與清算了過去。

南韓在二次世界大戰之後建國,其間經歷了朴正熙與全斗煥兩次軍事政變,要在民主化之後的這麼短的期間之內,清除掉如此深植的軍事威權文化,並不容易。所以,經過盧泰愚轉型到金泳三的過程中,韓國的軍隊能夠徹底國家化,服膺於文人的統治,應該是第二個值得肯定的因素。

金泳三經過政黨合併,與新軍部勢力磨合熟稔之後,在上任後立即強制解散“一心會”這個軍部內的“幫派組織”,等於讓軍人“政治繳械”,無法繼續在部隊裡興風作浪,如此完成了文人掌軍的第一步,也為清算過去排除了軍事威權勢力的反抗。

如果南韓的政治發展與變遷,沒有經過金泳三的五年緩衝過程,而直接到金大中的話,清算過去的作業恐怕未必會如此順遂。因為金大中是國家暴力的直接受害者,若由他來處罰兩位前總統,必然會被指責為政治報復,遭到軍方威權勢力的阻力與反彈也會極大。

因此,南韓是經過叛亂同伙的盧泰愚(軍人威權轉型民主階段),過渡到與威權軍部勢力結盟的金泳三(文人民主轉型階段),再到反對陣營出身的金大中(文人民主落實階段),這樣的歷史演變過程,才順利完成過去清算與民主化改革的巨大工程。

第三,在野黨的成長與成熟,以及他們的政治選擇與歷史使命,也是另一個關鍵。1985年第五共和時代強大在野黨的出現,以及盧泰愚政權時代出現的“朝小野大”局面,讓在野黨不僅吸納了街頭抗爭的能量,也使歷史問題的清算能夠透過國會立法來落實。

而南韓政治人物的“賭徒式投機性格”,工於政治圖謀與算計的作風,也充分顯現在過去清算的過程中。急就章式與見風轉舵式的政治手段的運用,都發生在盧泰愚與金泳三政權的過去清算中。

象金泳三上任之初,大力改革金融體制(不再容許用假名存款),以及端正公務人員風紀的措施,為他贏得了極高的民意支持度。但是執政後期,因為次子金賢哲涉入貪瀆與關說弊案,使得他的聲望急遽跌落谷底,為了力挽狂瀾,拉抬政治聲望,金泳三於是祭出收押兩位前總統的爆炸性手段,也就是說,是為了個人的政治目的才讓清算過去有了新的進展。這樣的投機式清算過去,雖然部分滿足了社運團體多年來的抗爭訴求,但清算過去被如此“政治利用”,恐怕也讓加害者與受害者兩造都同感啼笑皆非。

——轉自共識網

 

 (《中國人權雙周刊》第181期 2016年4月15日—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