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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飛雄“非法經營罪”案 日前送交廣州檢察院

2007年01月08日

中國人權從知情人士處獲悉,以涉嫌“非法經營罪”被逮捕的維權人士郭飛雄,在被關押了將近3個半月后,其案日前第二次由廣州市公安局送交廣州市檢察院。

曾為多起維權案例提供法律援助的郭飛雄於2006年9月30日被廣州市公安局以“非法經營罪”正式逮捕。2006年10月19日其案被送交檢察院,10月28日檢察院將案子退回公安局要求補充偵查。知情人士說,1月6日,郭飛雄的妻子張青收到丈夫從獄中發出的信,得知郭飛雄於2006年12月28日收到廣州市檢察院的通知,說公安局已將“送檢意見書”交檢察院,郭飛雄可以委托法庭辯護人。

郭飛雄是2005年廣東太石村維權事件中村民聘請的主要法律代理人。太石村村民依據中國法律罷免村干部的行動遭區政府派出的警察的暴力鎮壓,此事件經國際媒體廣泛報道后引起國際社會的高度關注。為此,郭飛雄被警方抓捕並關押了3個多月,其間,郭飛雄絕食59天進行抗議,2005年12月27日獲釋。2006年2月、3月和8月郭飛雄曾三次無故遭警方毆打。

2006年9月14日早上,廣州市公安局以涉嫌“非法經營罪”將郭飛雄刑事拘留。當 天,警察搜查了他的家,搜走了他的兩台手提電腦和一台桌上電腦,以及其妻張青的電腦。警察還搜走了手機、攝像帶、錄音帶以及各種書籍、手稿。張青當天被警察帶到派出所問話,並多次被搜身;獲釋后,張青繼續遭跟蹤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張青為此絕食24小時以示抗議。媒體分析指出:郭飛雄致力於大陸的維權活動,尤其是在高智晟被捕后為高奔走,是當局加害他的真正原因。

2006年9月29日,郭飛雄的代理律師莫少平和胡嘯在廣州市公安局第一看守所會見 了郭飛雄。消息來源告訴中國人權,郭飛雄告訴他的律師:他被關進看守所后,警方曾幾天不讓他睡覺,輪番對他進行疲勞訊問,他以絕食抗議當局的迫害,但看守所給他強行作鼻飼;郭飛雄寫了幾封信給檢察院控告警方,但被獄方扣押。

張青受丈夫牽連而失去工作,她和兩個孩子(九歲的女兒和五歲的兒子)生計艱難。

郭飛雄原名楊茂東,1988年畢業於上海華東師范大學哲學系。畢業后,他從事過教書、出版和寫作等多方面的職業,后來就職於高智晟律師事務所。香港的《亞洲周刊》將郭飛雄選入包括14位中國維權人士和律師在內的2005年風雲人物榜,他們都是因在維護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以及推動中國的民主與法制建設方面的杰出貢獻而獲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