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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飛雄欲申訴 被拒絕會見律師

2008年11月03日

 

中國人權獲悉,曾遭當局刑訊逼供、虐待並被同監囚犯毒打的維權人士郭飛雄一直被拒絕會見律師。正在廣東省梅州監獄服刑的郭飛雄,不服當局對他做出的5年徒刑的判決,准備提出申訴,並控告監獄當局對他施加酷刑和虐待。郭飛雄的妻子張青告訴中國人權,10月20日,郭飛雄的律師胡嘯從北京千裡迢迢來到梅州,但卻不被允許會見郭飛雄。

“郭飛雄被定罪依據的是通過刑訊逼供所得的供述,”中國人權執行主任譚競嫦說,“再過幾天,聯合國禁止酷刑委員會將審議中國政府遵守《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的情況。中國人權呼吁中國當局立即准予郭飛雄會見其申訴律師,以此作為第一步,最終使他獲得一個公正的判決結果。”

郭飛雄被監禁前是一名法律顧問。2005年,他曾協助廣東省太石村村民罷免腐敗的村干部。2006年9月他被以涉嫌“非法經營罪”拘留,在被拘禁長達15個月之后,他於2007年11月被廣州天河區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4萬元。被拘留期間他遭受了多種形式的酷刑,包括:

 

  • 曾被連續不斷地審訊長達13個晝夜。
  • 曾被手腳穿插、身體彎曲地銬在一張木板床上長達42天。
  • 曾被反吊雙手長時間懸在空中,被用高壓電棒電擊生殖器。

 

 

 

因在看守所期間羈押時間過長並被酷刑折磨,身體健康受到嚴重破壞的郭飛雄期待盡快轉到通常條件稍好的監獄。郭飛雄沒有在一審判決后提出上訴。2007年12月,郭飛雄被轉到通常關押重刑犯的梅州監獄。他剛到監獄就遭一名囚犯毆打,約200名囚犯在一旁觀看。郭飛雄在獄中多次絕食抗議對他的虐待。2008年2月的一次絕食中他被強行灌注流質食物,這使他嘔吐了一個多星期並尿血。

10月29日,張青在寫給中國人權的信中說,當局採取了許多措施企圖阻止郭飛雄申訴,包括扣押2008年初他寫給律師的許多信件。

2008年5月郭飛雄委托律師進行申訴的信件終於寄送到了北京一家律師事務所的律師手中。基於北京奧運的敏感,他同意等到奧運結束后再開始啟動申訴程序。監獄當局曾要求兩名律師親自到廣東省監獄管理局申請會見郭飛雄。10月,胡嘯律師抵達廣東,並完成了會見郭飛雄的申請程序,但是他在那裡等了數天,一直沒有獲得當局的任何回應。

郭飛雄案申訴阻力重重

張青
2008年10月29日

郭飛雄冤案已經兩年多,他在2007年11月14日被誣陷判刑后,12月13日送到地處深山的廣東邊遠地區的梅州監獄服刑。在到達梅州監獄后,遭受到梅州監獄的虐待威脅。遭受毒打,被剝奪與其他服刑人員的任何交往權利。被監獄在他的門前劃上三道黃色的警線,不許他越出黃線外。不許看報紙,看圖書館的書。在新的虐待和迫害面前,他絕食抗議75天。梅州監獄用非人道的方式逼迫他停止絕食。

他從今年年初,就給律師寫信,要求啟動申訴程序,同時,就他在梅州監獄被毒打的事,他要求請律師介入,他要起訴毆打他的人和梅州監獄,因為梅州監獄沒有依法保障他的人身安全。為此,他給好幾位律師朋友寫了委托書,可是,他們都說沒有收到郭飛雄的委托信件。今年五月,莫少平律師說:申訴是郭飛雄的法律權利,他的信寄不出來,可以就向梅州監獄要求,讓郭飛雄簽署委托書出來。。不久,梅州監獄讓郭飛雄的委托書寄到了律師手中。這樣,郭飛雄案的申訴律師委托確定下來。律師跟梅州監獄發函聯系,說郭飛雄啟動申訴程序,已經委托律師了,現在律師以郭飛雄申訴律師的身份,要求來梅州監獄會見郭飛雄,就申訴事宜交流。梅州監獄給律師的答復是:梅州監獄屬於省級監獄,辦會見手續,要到廣東省監獄管理局辦相關手續。律師又與廣東省監獄管理局聯系,得到的答復是全中國沒有的嚴苛要求——他們要求兩個會見律師一起去廣東省監獄管理局辦會見手續,並且說明,至於多長時間能夠批准會見,他們也不知道。說:有可能領導出差等原因。以前,郭飛雄案的會見都是一個律師來申請,等上前一天時間,就可以會見。現在,這樣嚴苛的申請會見的條件,胡嘯說:他從來沒有碰到過。於是申訴的事就暫時放下了。在奧運之前,郭飛雄案的申訴,基本上不可能啟動。嚴苛的申請會見的條件,就是故意刁難。就算是律師兩人同時來辦申請會見手續,他們還是可以被各種理由拒絕。無功而返。現在各種會議已經開過了,總該是可以啟動郭飛雄案的申訴吧。

律師在上星期一(10月20號)來到廣州,目的是向廣東省監獄管理局申請去梅州監獄會見,遞交了相關手續,本意是以一個星期的時間來辦會見手續、等待、然 后會見。可是,等了幾天,沒有結果,律師隻好回北京,這一趟幾乎就是白跑了。郭飛雄案的申訴,是他的權利。但是申訴卻一直受到刁難,阻力重重,遲遲啟動不了申訴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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