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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作家呂耿鬆上訴被駁回

2008年04月16日

中國人權譴責當局駁回杭州網絡作家呂耿鬆的上訴、作出維持原判的裁決。呂耿鬆因其在網上發表的文章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

中國人權執行主任譚競嫦指出:“駁回呂耿鬆上訴清楚地証明了中國當局最近幾個月一直在維持著對言論自由的強硬政策。” 譚競嫦說:“對像呂耿鬆、胡佳和楊春林這樣的作家、活躍人士的定罪和量刑,是完全同官方所表達的在奧運前營造一個和諧開放環境的目標背道而馳的。”

4月14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不開庭審理了呂耿鬆上訴案並作出維持原判的裁定,呂耿鬆提出的重新審理其案子的要求也被拒絕。呂耿鬆於2007年8月24日被拘留,2008年2月5日被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4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

呂耿鬆是浙江省杭州市人,1983年畢業於杭州大學(現為浙江大學)歷史系,曾在浙江高等公安專科學校任教,后因從事民運活動於1993年被開除公職,此次被捕前為自由撰稿人。其著作有《中共貪官污吏》(香港文化藝苑工作室2000年出版),主要文章有《建立公民彈劾制度》、《建立刑事連帶責任制度》、《買官、騙官與官殺官》、《論當代中國黑社會的社會基礎》以及《當代中國黑社會的主要類型》等。呂耿鬆近年做了很多維權方面的工作,包括 2007年8月23日報道杭州拆遷戶楊雲彪被審判的消息。今年3月呂耿鬆的親屬在致中央政府的信中說他在獄中健康狀況惡化。

中國人權敦促中國當局立即採取具體步驟在中國落實言論自由。這些步驟包括釋放所有僅因行使言論自由權而被監禁的個人,或至少使他們的案子能夠在符合中國和國際公平標准的情況下重新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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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促進中國的言論自由,請參與中國人權的"人權奧運"活動!

制止非法拘留

在中國人權“人權奧運活動”中提出的5名活躍人士陳光誠、師濤、姚福信、胡石根和李昌都已被聯合國任意羈押問題工作組確定為是被任意羈押的。雖然這一獨立的國際機構宣布他們5個人是被任意羈押的,但他們現時卻仍都被關在監獄中。中國人權呼吁中國政府釋放這5個人以及所有其他被宣布為任意羈押的人士。

任意羈押問題工作組是聯合國主要人權機構“人權理事會”的一個“特殊程序”。工作組在世界各地調查任意剝奪自由的案件,並對各國政府、國際機構、非政府組織和個人所提交的資料採取行動。在其收到的中國案例上,工作組已研究了與缺乏一個獨立的司法及監禁行使言論自由的人士等相關問題。工作組已兩次訪華(1997年和2004年),在訪問中會見了中國的政府官員、律師、法官、監獄工作人員和囚犯。工作組雖然向中國政府提出了許多建議,但這些建議卻很少得到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