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Skip to navigation
Human Rights in China 中国人权 | HRIC
搜尋表單
搜尋
English
简体中文
繁體中文
Main menu - CT
關於我們
呼籲工作
媒體
公民廣場
文章選登
中國人權每日簡報
中國人權出版物
資料庫
專題焦聚
六四概述
香港
中國與聯合國
人權捍衛者
709大抓捕
廈門聚會案
長沙公益仨
女權
關於依法保障律師執業權利的規定
列印本頁
電郵分享
面書分享
推特分享
Reddit
微博
QQ空间
百度贴吧
頒布機構:
公安部
最高人民檢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
现行:
現行有效
有效日期:
2015年09月16日
議題
律師、律師事務所、法律援助
國際貿易、投資
言論自由
來源
來源(英文):
http://chinalawtranslate.com/lawyers-practice-rights/?lang=en
來源 (中文):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15-09/20/c_1116616593.htm
下載
關於依法保障律師執業權利的規定
Simplified Chinese
(303.03 KB)
Traditional Chinese
(429.64 KB)
支持我們
捐款支持
訂閱中國人權更新和每日簡報
訪問我們的YouTube頻道
關注我們的推特
在我們面書專頁點讚
最後更新:
2016年06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