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Skip to navigation

郭飞雄被转往辽宁,检方要求补充侦查

2007年01月22日

 

 

 

 

 

 

 

 

 

 

中国人权获悉,维权人士郭飞雄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日前被广州市检察院退回,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同时,广州市公安局说,郭飞雄已被转往辽宁省看守所――尽管广州当局早些时候确认不会发生此事。

国内知情人士告诉中国人权,郭飞雄於2006年9月30日被广州市公安局以“非法经营罪”正式逮捕,10月19日,广州市公安局将其案送交检察院,今年1月6日,郭飞雄的妻子张青收到丈夫的狱中来信,得知郭飞雄於2006年12月28日收到广州市检察院通知,说公安局已将“送检意见书”交检察院,郭飞雄可以委托法庭辩护人。据知情人士告诉中国人权,1月22日,广州市公安局陈姓警察通知张青:广州市检察院於1月19日退回郭案要求补充侦查、郭飞雄的案子现已转往辽宁省公安机关管辖,郭飞雄於1月20日被转往辽宁省看守所关押。据知,郭飞雄的律师胡啸1月11日在广州看守所会见郭时,向郭解释了警方指其涉“非法经营罪”的主要根据是他曾於2001年在辽宁出版《沈阳政坛地震》一书。分析人士认为该案转往辽宁似与此有关。

郭飞雄曾为多起维权案例提供法律援助,是2005年广东太石村维权事件中村民聘请的主要法律代理人。太石村村民依据中国法律罢免村干部的行动遭区政府派出的警察的暴力镇压,此事件经国际媒体广泛报道后引起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为此,郭飞雄被警方抓捕并关押了3个多月,其间,郭飞雄绝食59天进行抗议,2005年12月27日获释。2006年2月、3月和8月郭飞雄曾三次无故遭警方殴打。

2006年9月14日,广州市公安局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将郭飞雄刑事拘留。9月29日,郭飞雄的代理律师胡啸会见他时被告知:他被关进看守所后,警方曾几天不让他睡觉,轮番对他进行疲劳讯问,他以绝食抗议当局的迫害。2007年1月11日,胡啸律师再次前往会见郭飞雄时,郭又告诉律师,广州市公安局预审处警察对他严刑逼供,将其手、脚铐在床上40天。郭飞雄说,此前狱方还轮番对他进行疲劳逼供,几天不让他睡觉。郭飞雄再次绝食25天以示抗议。自2006年9月14日被拘捕至今,郭飞雄前后共绝食了40天。

中国人权强烈关注郭飞雄一案中的人权侵害现象。郭飞雄已被关押了超过4个月,但检方仍然没有足够的证据对他起诉,并将案件退回公安局要求补充侦查,而与此同时警方又将郭飞雄转往距其家极其遥远的辽宁关押,构成中国司法当局利用刑事诉讼对维权人士进行报复的典型案例。中国人权呼吁中国当局立即给郭飞雄提供所有必需而适当的检查与治疗,并按照公正的司法程序审理其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