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Skip to navigation

郭飞雄被转回广州关押,起诉与否5月15日前应确定

2007年04月02日

中国人权从国内获悉,广州市著名维权人士郭飞雄,日前已被从辽宁沈阳转回广州,现关押於广州市第三看守所。检察院再次收到了公安局送交的补充侦查材料,应在5月15日前决定是否起诉。此前,郭飞雄因涉嫌"非法经营",於1月20日被从广州转往辽宁省公安机关管辖。

中国人权获悉,郭飞雄的妻子张青於4月2日上午打电话到广州天河区检察院时,才从一女性检察官那里得知"郭飞雄现已由辽宁沈阳转回广州市,目前关押於广州市第三看守所"。当张青询问何时转回时,对方拒绝回答具体日期,但强调公安局应该通知家属。张青表示,3月14日她打电话询问广州市公安局郭飞雄何时转回时,对方回答不知道。张青分析,如果当时公安局所言属实,郭飞雄被转回广州的时间应是这半个月之内的事。

张青还表示:"该女性检察官还说,上周五(3月30日)下午,(广州)市公安局九处已将郭飞雄的补充侦查材料再次送交检察院。而我3月30日上午给该女检察官电话询问时,对方还回答说没有消息。" 根据检察官告诉张青的信息及法律程序判断,目前郭飞雄案补充侦查程序已结束,检察院应在5月15日前决定是否起诉郭飞雄。

郭飞雄於2006年9月30日被广州市公安局以"非法经营罪"正式逮捕。今年1月6日, 郭飞雄的妻子张青收到丈夫狱中来信,得知广州市公安局已於2006年12月25日将郭飞雄案"送检意见书"交广州市天河区检察院。1月19日此案被检察院退回要求补充侦查。1月20日,郭飞雄案被转往辽宁省公安机关管辖。其间,2月17日郭飞雄案再次送交天河检察院,而天河检察院於3月1日再次将此案退回广州市公安局要求补充侦查。按照法律程序,这是本案的最后一次退回补充侦查。

郭飞雄曾为多起维权案例提供法律援助,是2005年广东太石村维权事件中村民聘请 的主要法律代理人。太石村村民依据中国法律罢免村干部的行动遭区政府派出警察的暴 力镇压,此事件经国际媒体广泛报道后引起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为此,郭飞雄被警方 抓捕并关押了3个多月,其间,郭飞雄绝食59天进行抗议,2005年12月27日获释。2006 年2月、3月和8月郭飞雄曾三次无故遭警方殴打。

2006年9月14日,广州市公安局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将郭飞雄刑事拘留。9月29日,郭飞雄的代理律师胡啸会见他时得知:他被关进看守所后,警方曾几天不让他睡觉,轮番进行疲劳讯问,他以绝食抗议当局的迫害。2007年1月11日,胡啸律师再次前往会见郭飞雄时,郭又告诉律师,广州市公安局预审处警察对他严刑逼供,将其手脚铐在床上40天,此前狱方还轮番对他进行疲劳逼供,几天不让他睡觉,他再次绝食25天以示抗议。自2006年9月14日被拘捕至今,郭飞雄前后共绝食了40天。迄今为止,郭飞雄已被关押了近200天,属於典型的超期羁押。

中国人权敦促中国当局保障郭飞雄获得公正司法程序的对待。同时,在联合国反酷刑委员会2008年5月审查中国政府提交的报告之前,中国人权呼吁中国政府彻查关於郭飞雄在拘押期间遭受虐待的指控,并采取有效措施以保证他不再受到虐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