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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玉兰案庭审未作判决

2011年12月29日

维权人士倪玉兰在烛光下看电脑
(2011年1月1日摄于北京
董继勤摄)

2011年12月29日上午,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北京法律维权人士倪玉兰及丈夫董继勤的“寻衅滋事”和“诈骗”刑事案。辩护律师程海为被告做了无罪辩护,并要求调取与倪玉兰在看守所体检和伤势有关的新证据。庭审进行了4个半小时,法庭当日没有作出判决,据报法庭需要时间进行合议。

倪玉兰的女儿董贝贝告诉中国人权,她被允许出庭为父母作证但只给她十分钟。董贝贝表示,她妈妈是“躺在救护车担架上挂着氧气瓶”受审的。随后她在推特上写道:“瞬间心都碎了!”

庭审当天,法庭外戒备森严。北京维权活跃人士野靖环、周莉等遭警方监控。许多到场声援的访民被驱逐,有的甚至被带到附近派出所监控。一位北京访民告诉中国人权:“还没等开庭,警察就把我们20几个声援者拉到新街口派出所,其中包括董继勤的弟弟(董晓平)。”葛志慧等几位准备出庭作证的支持者被警察提前监控,不许出家门。

倪玉兰现年51岁,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她运用法律知识帮助弱势民众维权。2001年,中国申奥成功后开始在北京大规模拆迁。她因帮助他人维权,对一起强拆案拍照取证,以及阻止对自家房屋的强拆,于2002年和2008年两次被当局构陷入狱。在监禁中,她被警察殴打致大小便失禁、尾骨断裂,双腿不能正常行走。

2011年4月,倪玉兰和董继勤先后被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以“寻衅滋事”罪名刑事拘留,5月13日被正式逮捕。7月,西城公安分局将该案移交西城区检察院时对倪玉兰的起诉又增加了“诈骗”的罪名。

起诉书(倪玉兰律师之一的彭剑贴在其新浪博客上)指控倪、董夫妇“在未办理宾馆入住手续的情况下,任意占用北京市西城区御鑫宫宾馆1018号房间,无故拒绝缴纳房款共计人民币69972元”。这是指控他们“寻衅滋事”的主要依据。对此,辩护律师程海指出,倪玉兰一家原住西城区前章胡同19号私房,该房2008年被当局强拆,未作安置。2010年4月倪玉兰出狱后无家可归,夫妇二人长期流浪街头,是西城区警方将他们强制安排到御鑫宫宾馆。程海认为,这样的经济纠纷充其量只是民事诉讼。起诉书还指控倪玉兰“以虚构律师身份及编造被迫害的悲惨遭遇为由”博取同情骗钱。

倪玉兰一案受到国际社会的关注。2011年2月11日,美国驻华大使洪博培曾到倪玉兰临时住所看望她。12月22日,荷兰政府宣布授予倪玉兰2011年人权捍卫者郁金香奖。该奖旨在奖励那些为捍卫和促进他人权利而表现出罕见勇气的人。


欲了解更多有关倪玉兰的消息,请参阅:

错误 | Human Rights in China 中国人权 | HR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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