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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游行申请者被判刑18个月

2014年03月24日

江苏省常熟市法院今天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异议人士顾义民18个月有期徒刑,并剥夺政治权利两年。


何辉新律师,顾义民的辩护人之一,2014 年 3 月 24 日在常熟市法院外遭不明身份的人殴打,头被打破。

顾义民,37岁,2013年因在网上转发“六四”图片和申请“六四”游行被逮捕并被起诉。

顾义民的辩护律师之一刘卫国说,法官不允许顾义民在法庭上发言;顾义民对此非常气愤,表示要上诉。

刘律师还告诉中国人权,庭审后,他和另一名辩护律师何辉新在法院门口试图阻止几名身份不明的人带走一位来声援顾义民的上海网友时,遭到这伙人的殴打,许多警察却在现场袖手旁观。何辉新律师的头被打破,需要到医院进行诊断治疗;刘卫国律师本人伤情不重。

顾义民的妻子徐燕和他的母亲参加了庭审。徐燕告诉中国人权,顾义民在宣判后只说了一句话:“悲哀”。她说,她没有把顾义民被关押的事告诉6岁的儿子,只是告诉他:“爸爸出差,过几个月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