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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正清二審維持原判 劉新娟再次被送精神病院

2006年01月20日

    中國人權從國內知情人士處獲知,因維權和悼唁趙紫陽而被判3年刑期的許正 清,二審被維持原判;而另一名上海訪民劉新娟,則被第三次送入精神病院。

    知情人士告訴中國人權,對許正清的二審於1月20日下午2時30分,在上海中山北路的第二中級法院開庭。法庭宣布對許正清案維持原判。20日中午,大約100多名關心許正清案情的民眾,來到第二中級法院門外,其中包括一審時的辯方証人艾福榮、陳黛麗、陳修琴等人,及丁君娣、張信義、楊春華、陳萬鳳、朱黎兵等幾十人。他們被警方強行帶離走,臨時關押在閘北區的育群中學內。下午5時許,他們又被各自管區的警察帶走,目前情況不明。

    中國人權還從國內獲悉,稍早幾日,上海訪民劉新娟被警方再次送入精神病院。1月16日中午,上海閔行區七寶鎮的訪民劉新娟來到靜安區公園,准備與其他上訪人士一起前往正在召開上海“兩會”的會場請願。據知情人士告知,劉新娟到靜安公園后,就被閔行公安分局的三名警察(其中一名警號為041525)強行拖上警車,帶到閔行區七寶鎮派出所。當晚10時,幾個警察(其一警號同上)、聯防人員,將她捆住手腳、蒙住頭、堵住嘴,強行送到閔行區北橋精神病院。據劉的兒子馮亮熙到精神病院看望母親后說:“我母親被打得全身是傷,臉上顴骨青腫,口腔裡多處被打破,背上和小腿上有多處傷痕,左手被扭傷不能動。”

    劉新娟是上海上訪者中被迫害最嚴重者之一,於2003年3月和6月曾兩次被強行關押進上海閔行區“精神衛生中心”。劉新娟因土地糾紛給“市人代大會’送上訪信,2003年3月,被上海公安局閔行分局七寶鎮派出所的警察強行押上警車。在沒有任何留置手續的情況下,被非法關押了兩天兩夜后,轉押到閔行看守所,事后才開出15天行政拘留書。后來看守所以治病為名,將劉新娟押到上海提籃橋監獄。當時劉新娟已絕食四天,血壓也很高,身體虛弱、全身疼痛,但仍被關進戒毒者的牢房,全身上下被捆住五天五夜,每頓隻給吃兩調羹食物,不讓喝水。有關部門派人到監獄給劉新娟做了所謂的精神病鑒定,事后又在不通知家屬的情況下偷偷將她強行送到上海閔行區精神衛生中心關押,強制給她注射和服用精神病藥。這些藥物嚴重摧殘了劉的精神,暴力毆打致使她的后背脊椎骨錯位,無法行走,隻能以輪椅代步。

    由於劉新娟繼續信訪,反映被非法迫害的情況,2003年6月3日,她再次被閔行區公安分局七寶派出所強制送到閔行區精神衛生中心關押。她被強制吃藥、打針。多名醫生、護士及男性精神病人,將她捆綁在輪椅上進行毆打、撕破衣褲,強行撬開她的嘴灌藥,弄得口腔鮮血淋漓。部分醫生也喪失醫德和人性,加倍劑量強制給劉新娟注射癸氟奮乃靜針劑,致使劉新娟痛苦得滿地打滾。劉新娟晝夜睡不著,口苦得比吃了黃連還苦,眼神呆板、遲鈍,眼睛睜不開,視力下降,連人的臉部都看不清,整個人精神崩潰。這以后劉新娟連數字都不會數,記憶力明顯減退,完全是變了個人。受盡摧殘后的劉新娟終於在2004年1月20日被放回家,這前后兩次劉新娟總共被關押在精神醫院246天。

    另外,b>中國人權還獲悉,上海當局在上海市政協和市人大“兩會”期間,抓捕了許多上訪請願人士,從1月12日開始,提前將訪民馬亞蓮、王巧娟的妹妹王巧華等人帶走,關押在郊外的鬆江度假村等地。

    精神病治療已經成為中國當局實施迫害的一種手段。b>中國人權對目前再次發生這種案例深表悲哀。對那些隻不過為爭取自己合法權益向政府有關部門上訪的人士以精神病治療為借口關入精神病院和進行重判,反映了中國當局對自己的公民行使憲法賦予的合法權利的迫害進一步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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