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獄中拒絕參加軍訓和接觸法輪功學員,趙常青再遭虐待

2006年04月11日

中國人權從國內知情人士處獲知,陝西異議人士趙常青,在獄中因拒絕參加軍訓及接觸法輪功學員,再次被罰單獨監禁3個月。去年12月,趙常青因拒絕參加監獄安排的升旗儀式和唱《沒有共産黨就沒有新中國》、《社會主義好》等革命歌曲,被罰單獨監禁40天。為此,中國人權在今年2月8日呼籲國際社會向中國有關當局施加壓力,以改善趙常青在獄中的待遇。

國內知情人士告訴中國人權,最近,趙常青的哥哥前往渭南的陝西省第二監獄探視趙常青,但被獄警拒絕。獄警說,趙常青因不參加軍訓,從2月18日起再次被嚴管,“趙常青頑固堅持錯誤,頂撞管教人員,這次嚴管期有3個月。”4月10日,趙常青的妹妹從西安打電話給陝西省第二監獄獄政科幹部,詢問趙常青的情況。獄政科的幹部回答說:“趙常青因對監獄的現行政策不滿,現在正被嚴管中。而且,他還與獄中的法輪功分子搞在一起,與他接觸的法輪功分子也被嚴管了。”

趙常青的妹妹曹雪梅說:“趙常青被捕前患有肺結核。在入獄3年多時間裏,他僅檢查過一次,我們家人很擔心他的健康狀況。”

趙常青曾因參加“八九民運”被逮捕,並被關押在秦城監獄4個多月。1998年又因揭發當地官員的腐敗行爲和違法選舉,被陝西省漢中市中級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3年徒刑。2001年出獄後,趙常青仍繼續參加促進民主和人權的活動。2002年發起“致中共十六大公開信”活動,提出六項政治要求,並聯絡了全國各地近200名異議人士在公開信上簽名。此後,趙常青被秘密逮捕,于2003年8月被西安市中級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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