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十一屆二次會議全國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
今年,是“六四”大屠殺20年。
上一個世紀的1989年6月4日,中國當局發動了一場對首都和平示威者及和平居民的大屠殺,嚴重違背了本國的憲法,違背了一個主權國家所應承擔的保護人類的國際義務,由對人權和公民權的一貫侮蔑發展為反人道的暴行。
在已經過去的漫長歲月裡,政府當局刻意淡化“六四”,不准國人談論“六四”,禁止媒體涉足“六四”。中國猶如一間密不通風的“鐵屋子”,把民間所有關於“六四”的呼聲,把“六四”受難親屬和傷殘者的一切哀號,一切哭訴、一切呻吟都擋在了“鐵屋子”以外。今天,你們作為“兩會”代表、委員,庄嚴地坐在大會堂裡,能聽到來自“六四”的吶喊嗎?能聽到“六四”難屬的痛苦嘆息嗎?現如今,當年的血跡早已被沖刷,彈痕也早已被抹去,屠殺的現場擺滿了奇花異草,變成了一片和平繁榮的景象。
可這一切能掩蓋得了當年的罪惡,能消除得了遇難親屬年甚一年的傷痛嗎?
不!絕對不可能。“六四”大屠殺早已被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它絕不是輕描淡寫的“政治風波”,也不是什麼“嚴重的政治風波”,而是一場不折不扣的反人道暴行。無論何種力量,都無法否定20年前被機槍、坦克奪去千百條鮮活生命這一嚴酷的事實!
二十年的時光不算短了,足夠一代人的成長。後起的一代,沒有經歷過當年的腥風血雨,沒有感受過屠城後淒厲靜寂的死地。過去了,似乎一切都過去了,“請君莫唱前朝曲,聽唱新翻《楊柳枝》”。這二十年,國家領導人換了一代又一代,從第二代到了第三代、第四代。你們“兩會”代表、委員也換了一屆又一屆。隨著時間的推移,情勢的變化,似乎給黨和國家的領導人提供了一種有利於弱化“六四”,把“六四”推向遙遠歷史年代的機會。
然而,中國的天安門母親不答應。我們認為,在“六四”定性問題上,來不得半點含糊,無論是堅持最初的說法,還是改變這種說法,都應該以事實為依據,讓真相來說話。如果當年軍委主席鄧小平發動的“平息反革命暴亂”搞錯了,那就必須推翻,必須通過既定的法律程序予以糾正,向全社會公布,不能用含糊其辭的“政治風波”來搪塞。
天安門母親始終堅持一個信念,那就是:一切按事實說話、做事,不相信任何謊言。我們從最早的尋訪活動起,對所尋訪的人員都經過反復查証、核實,到目前已知的194位死難者中,無一人有任何暴力行為。他們均屬於那場屠殺事件的無辜受害者。他們是為正義而死的,我們惟有為他(她)們討回公道,追尋遲到的正義。否則,我們將無顏面對死者的亡靈。
從上個世紀的1995年起,我們這群“六四”慘案的受難者和受難親屬,每年鄭重地給“兩會”寫信,提出公正解決“六四”問題的三項要求。這就是:重新調查“六四”事件,公布死者人數、死者名單;就每一位死者向其家屬作出個案交待,依法給予賠償;對“六四”慘案立案偵查、追究責任者刑責。這三項概括起來,就是 “真相、賠償、問責”六個字。
我們始終秉持和平、理性的原則,呼吁“兩會”和政府當局按照民主、法制的程序,以協商、對話的方式求得“六•四”問題的公正解決。然而,我們的此項要求始終沒有得到“兩會”的討論。
為了打破解決“六四”事件的僵局,使事態沿著平穩的道路發展,我們於2006年提出:可以按照先易後難的原則,對一些存在重大分歧,一時無法取得共識的問題,可以暫時擱置爭議,首先解決一些涉及受害人基本權利和切身利益的問題。這些問題包括:1,撤銷對“六四”受難者和受難親屬的監控和人身限制;2,允許死難親屬公開悼念自己的親人;3,不再阻截、扣沒海內外人道救助捐款,悉數發還已凍結的救助款項;4,政府有關部門本著人道精神幫助生活有困難的受害人解決就業、低保等基本生活保障,此項幫助不應附加任何政治條件;5,消除對“六四”傷殘者的政治歧視,在公共參與、社會待遇上與普通殘疾人一視同仁,等等。
2008年,我們又向“兩會”代表提出:今天,世界潮流是對話代替對抗。中國政府在國際事務上主張用對話的方式來解決分歧與爭端,那麼,我們也就有更充分的理由,要求政府當局以同樣的方式來解決國內的分歧與爭端。如果能在“六四”問題上,爭取實現以對話來代替對抗,那將是整個民族的幸事、全體國人的福祉。多一分對話,就多一分文明與法紀,也就少一分愚昧與專橫。對話不是把社會導向對立和仇恨,而是把社會導向寬容與和解。以對話方式解決“六四”問題,將是達成社會和解的必由之路。
現在,又一年過去了,依然是杳無音信。
我們注意到國家主席胡錦濤先生不久前的一份公開講話中,曾經說過這樣一段話:“我們把人民擁護不擁護、贊成不贊成、高興不高興、答應不答應作為制定各項方針政策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對此,我們表示歡迎。既然如此,我們建議人大、政協不妨在全國,尤其是北京,解除“六四”禁區,就“六四”事件開展一次廣泛的民意調查,看看民眾究竟擁護什麼?贊成什麼?高興什麼?答應什麼?我們想,此事不難做到。
然而,中國民眾心裡都清楚,“六四”慘案是第二代領導人鄧小平一手制造的“鐵案”,在當前全國上下以及未來歷史上隻要鄧小平的余威尚在,想要搬倒這個“黨和政府早已定性”的結論,拋棄新的“凡是”,那是一件極其艱難的事。即使“平息反革命暴亂”變成了“嚴重的政治風波”,其實質結論並沒有改變。
這就需要各位代表拿出非凡的膽略,拿出政治的勇氣和智慧,突破禁區,直面二十年前那場慘絕人寰的悲劇,按照事實真相解決“六四”事件。果真如此,那就必將造福於黎民百姓,功垂千秋。
簽名者:
丁子霖 | 張先玲 | 周淑庄 | 李雪文 | 徐 玨 | 尹 敏 | 杜東旭 | 宋秀玲 |
於 清 | 郭麗英 | 蔣培坤 | 王范地 | 段宏炳 | 袁可志 | 趙廷杰 | 吳定富 |
錢普泰 | 孫承康 | 尤維潔 | 黃金平 | 賀田鳳 | 孟淑英 | 袁淑敏 | 劉梅花 |
謝京花 | 馬雪琴 | 鄺瑞榮 | 張艷秋 | 張樹森 | 楊大榕 | 劉秀臣 | 沈桂芳 |
謝京榮 | 孫 寧 | 王文華 | 金貞玉 | 要福榮 | 孟淑珍 | 田淑玲 | 邵秋風 |
王桂榮 | 譚漢鳳 | 孫恆堯 | 陳 梅 | 周 燕 | 李桂英 | 徐寶艷 | 劉春林 |
狄孟奇 | 楊銀山 | 管衛東 | 高 婕 | 索秀女 | 劉淑琴 | 王培靖 | 王雙蘭 |
張振霞 | 祝枝弟 | 劉天媛 | 潘木治 | 黃定英 | 何瑞田 | 程淑珍 | 張耀祖 |
軋偉林 | 郝義傳 | 蕭昌宜 | 任金寶 | 田維炎 | 楊志玉 | 齊國香 | 李顯遠 |
張彩鳳 | 王玉芹 | 韓淑香 | 曹長先 | 方 政 | 齊志勇 | 馮友祥 | 何興才 |
劉仁安 | 李淑娟 | 熊 輝 | 韓國剛 | 石 峰 | 龐梅清 | 黃 寧 | 王伯冬 |
張志強 | 趙金鎖 | 孔維真 | 劉保東 | 陸玉寶 | 陸馬生 | 齊志英 | 方桂珍 |
肖書蘭 | 葛桂榮 | 鄭秀村 | 王惠蓉 | 邢承禮 | 桂德蘭 | 王運啟 | 黃雪芬 |
王 琳 | 劉 乾 | 朱鏡蓉 | 金亞喜 | 周國林 | 楊子明 | 王爭強 | 吳立虹 |
寧書平 | 郭達顯 | 曹雲蘭 | 隋立鬆 | 王廣明 | 馮淑蘭 | 穆懷蘭 | 付媛媛 |
孫淑芳 | 劉建蘭 | 王 連 | 李春山 | 蔣艷琴 | 何鳳亭 | 譚淑琴 | (共127人) |
2009年2月26日
根據難友們的提議,決定把歷年來簽名者中已故難友的名單附錄如下,以尊重死者遺願:
吳學漢 | 蘇冰嫻 | 姚瑞生 | 楊世鈺 |
袁長錄 | 周淑珍 | 王國先 | 包玉田 |
林景培 | 寇玉生 | 孟金秀 | 張俊生 |
吳守琴 | 周治剛 | 孫秀芝 | 羅 讓 |
嚴光漢 | 李貞英 | 鄺滌清 | (共19人) |